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发展情况
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坚持省集中的发展方向,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及各项改革任务要求,着力加强核心应用系统建设,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展信息化公共服务创新,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电子政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 扎实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发展成效显著
(一)发展规划与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根据人社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谋划“互联网+人社”发展蓝图,确定了“互联网+人社”及人社大数据应用的基本思路。完成了“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及24个共建省份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于2015年4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完成全国整体立项。开展了“金保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中央本级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于2016年初批复)。推进了新农保信息系统试点工程9大应用系统建设,4个应用系统完成验收工作,5个应用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开展国产化和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应用的研究工作。
(二)信息系统省集中建设呈现良好态势
各地在落实新政策新制度的过程中,优先建设省集中信息系统。全国已普遍实现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的省级集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在4个直辖市和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区实现全险种(含养老、医疗)、全地市的省级集中,14个省份实现了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全业务、全地市的省级集中,11个省份实现了劳动关系全业务、全地市的省级集中。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以下简称持卡库)建设全面启动,印发持卡人员基础信息管理流程、持卡库部署实施方案。截至2015年12月底,部持卡库中人员基础信息达7.1亿条,社保卡基础信息达5.5亿条,累计业务处理量达7.5亿笔。20个省份完成了省级持卡库的部署,11个省份的持卡库已上线运行。持卡库的加快实施进一步推动了信息系统的集中整合。
(三)社会保障卡建设实现发用并举
2015年新发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1.7亿,截至12月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8.84亿人,普及率达64.6%,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全国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发卡,实际发卡城市369个,地市覆盖率达95.8%。加快推进102项社保卡应用目录的落实,开展了全国社保卡应用督导、47个地区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典型应用宣传交流等工作。推动养老、医疗等重点领域用卡和跨地区用卡。全国社保卡人社领域应用目录平均开通率为52%,部分地区还扩展至民政、卫生等政府其他公共服务领域。
(四)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启动就业信息监测平台二期开发,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监测,完成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管理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52号),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各地区开展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开展,确保改革措施落地。29个省份启用了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印发《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86号),推进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完成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系统建设。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以及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信息平台建设。全国技工院校毕业生证书查询系统上线运行。推动实施全国统一的劳动关系系统,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多数省份建设了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调解仲裁办案系统逐步在各省份实施,印发《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系统建设方案》。
(五)跨地区协作信息化应用已成规模
中国公共招聘网已覆盖29个省份156个地区(含省本级),纳入206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累计发布招聘岗位信息1093.2万条。各项跨地区业务系统的覆盖地区和业务办理数量不断增长,为各地区间、各险种间社会保险跨地区业务协同办理提供了良好技术平台。全部省份通过部级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系统,参与全国协助认证。30个省份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或利用省集中业务系统开展省内异地就医业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本年累计办理业务82.5万笔,扩建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功能。完善了养老保险待遇状态比对查询服务系统,2015年响应查询请求3150万人次。
(六)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取得新成效
就业及养老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和城镇居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联网数据上报量分别达到3.2亿、7.8亿、5.7亿、1.7亿和1.4亿人。数亿人的信息正在汇聚成人社大数据。结合政策研究需要,推进联网数据分析。开展部本级联网数据探索性分析,推动全国数据分析工作,在分析主题设计和方法等方面加强指导,引导全国协作。组织完成25个省份基金监管系统的升级、培训和试运行。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66号),推进业务间共享协同机制建设,标志着人社信息化进入了集中整合、协同共享、聚集融合的新阶段。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与中央编办等部门签订数据共享协议,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数据交换共享。
(七)12333电话咨询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
12333电话咨询服务覆盖面稳步扩大,规范化、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349个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开通了12333电话咨询服务,开通率达95.4%,年话务量9000万人次左右。以“走进大学生”为主题,举办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规范》(人社厅发〔2015〕 40号)。完成部级短信平台建设,机关保系统、军转系统和掌上12333等系统已接入短信平台。12333已成为群众熟知、百姓倚重的社会服务品牌,是人社部门了解民情民意的渠道、服务群众的窗口、宣传政策的媒介、检验政策的平台。
(八)信息网络及安全支撑能力稳步加强
全国部省市三级网络覆盖330个(99.4%)地市节点。城域网覆盖92.4%的各类人社管理服务机构,93.4%的街道、社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网络联通率达96.7%。31个省份建立了业务专网DNS系统,10个省份建立了全省集中数据级灾备,4个省份建立了全省集中应用级灾备。开展全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调度,推动全国1318个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定级备案和测评。开展人社业务专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人社行业电子认证系统建设,8个省份完成省级证书注册系统建设。部级签发数字证书8.9万张。配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等部门,完成网络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网络安全保密技术防护能力和管理水平。承担了国密办人社领域国产密码应用课题研究,开展了信息化国产密码应用整体规划。
二 抓住机遇,努力开创“互联网+人社”新篇章
当前人社事业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面对改革发展的新需求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新形势,要进一步抓住机遇,融合互联网的创新理念和模式,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实现各项管理服务的跨越式提升。
一是推进“互联网+”与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惠民服务的融合创新。进一步突破业务领域之间的信息壁垒,健全业务协同机制。二是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创新,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形成各类服务渠道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信息服务体系。推动社保卡全国范围的一卡通用,发展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三是推进人社领域大数据建设和应用,不断挖掘数据新用途、新价值。健全和完善数据在部门内,以及部门内外之间的共享交换,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数据动态更新,发挥数据的流动性。四是加强适应新形势新技术的基础建设和技术保障能力,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服务能力的高效扩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