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育场域的兴起,1895—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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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从科场场域到后科场场域——1895—1913年的湖南

一 导言

1905年科举制的废除一直被视为一个“大事件”,这是因为它在关于中国近代社会变迁的经典叙事中被赋予了特殊位置。费孝通首先分析了科举制的社会影响,他认为通过科举制实现的社会流动率并不算大,但由科举制所产生出的士绅是传统中国所谓“双轨政治”的运转枢纽。科举制的废除大大加速了士绅阶层的蜕变,并因此成为近代中国发生“社会侵蚀”的重要导因。费孝通与潘光旦:《科举与社会流动》,(上海)《社会科学》1947年第10期;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45—170页。张仲礼对科举的制度安排作了较全面的分析,提出科举制虽然曾是政府控制士绅的有效机制,但这种机制自19世纪后半叶以来便逐渐从内部衰落了,而它本身又完全无法适应西方冲击所产生的新需要,废科是清廷顺应历史的必然之举。张仲礼:《中国绅士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68—173页。何炳棣以其对举子翔实的家庭出身分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明清因科举而存在着频繁的社会流动,社会底层可由此途进入上层,统治阶级也因此建立在一个较为广泛的社会基础上。科举废除的社会后果首先就是对这种社会流动机制的破坏。Ho Ping-ti. 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2:255-266;也参见何炳棣:《明清社会史论》,徐泓译,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13年版。汪一驹对科举制废除后兴起的西学教育的分析补充了何炳棣的看法。他认为,以留学为顶端的新式教育成了替代旧式功名的进阶之梯后,因为新式教育在教育费用上远高过以前,结果,社会流动率大大降低了,乡村社会由此而失去了稳定,进而影响到了社会变迁的方向。汪一驹:《中国知识分子与西方(1872—1949):留学生与近代中国》,梅寅生译,台北:久大文化公司1991年版,第117—141页。此外,还有罗兹曼、罗志田、桑兵等人,都认为废除科举的重要性超过了辛亥革命,昔日主要由科举所维系的社会整合已被破坏殆尽,中国社会结构失去了重心,也失去了现代化所必需的条件。罗兹曼编:《中国的现代化》,段小光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38—343,643—646页;罗志田:《权势转移——近代中国的思想、社会与学术》,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91—241页;桑兵:《晚清学堂学生与社会变迁》,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9—141页。上述这些学者尽管对废科事件的看法不尽相同,但显然,谁都不否认它的重要性。中国学界在科举制停废百年后举行的大规模国际学术讨论会更把科举制的研究推向了高峰。参见刘海峰编:《科举制的终结与科举学的兴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不过,学界在这个问题上同时还存在着另一种倾向。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法国年鉴学派开始对中国研究领域发生影响,布罗代尔的“长时段”思想尤为人们所借重。布罗代尔:《论历史》,刘北成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60页。施坚雅开拓了中国研究新的空间结构,魏斐德等人则认为中国从16世纪中叶到20世纪30年代这段时期构成了一个连续的整体。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史建云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0页。F. Wakeman&C. Grant(eds). Conflict and Control in Late Imperial China. California University Press, 1975:1-25。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事件已如布罗代尔所说的“泡沫”一样不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结构本身。贝蒂根据对安徽桐城县的研究,发现从明到清都主要是由更具稳定性的土地与宗族而非科名来决定上层社会地位的。H. Beattie. Land and Lineage in Chin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9:127-132.以周锡瑞和冉玫铄为代表的一批美国学者着意区分出两种社会持续:一种是某种特定的精英类型在社会上的持续,另一种是精英个人在社会地位上的持续。他们认为,虽说科举制保证了保守的、同质的、整合的精英统治不被打断,而特定的精英个人难以靠它来获得地位的持续,但他们往往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诸如宗族势力、财力或军力)来长期维系其地位。科举制的废除虽然打断了前一种社会持续,却未必能打断后一种社会持续。J. Esherick&M. Rankin(eds). China's Local Elites and Pattern of Dominati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0:1-24.这与日本学者士古宙三很早以前提出的一个观点相呼应,即强调士绅在辛亥革命的第一阶段(1900—1913)尽管遭遇了包括废科在内的三次危机,但最后都顺利地巩固了既有地位。ChuZo Ichiko. “The Role of the Gentry: an Hypothesis”, in M. Wright(ed)China in Revolution: the First Phase, 1900-1913.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8:297-317.孔飞力在剖析晚清地方军事化的影响时也指出:废科只是意味着原来用以确定士绅的几个正式特征不再适用,士绅阶层的特征有了许多变化,但士绅在农村中的地位在相当长时间里都是难以动摇的。孔飞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229—239页。正如高慕轲用“辛亥革命之消失”来概括中国近代史研究趋势一样,高慕轲:《辛亥革命之消失》,载中华书局编辑部编《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纪念辛亥革命8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下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1552—1568页。我们也可以说,作为重大事件的废科之举随辛亥革命一起“消失”在了这种趋势中。

上述两种研究方向看似根本对立,实际上在思想模式上却存在着一些深刻的联系。正如李猛所指出的:“大事件”的确是以一种人为构建事件等级制的历史目的论为支撑的,但企图在社会现象背后寻找一个楼房构架式的社会结构的做法仍然未摆脱“大事件因果性”中对日常生活事件的忽视。李猛:《迈向一种关系/事件的社会学分析》,《国外社会学》1997年第1期。在社会史研究中要真正将事件作为分析的焦点,就不能不超越本质主义的思维模式,采取关系主义的研究策略,即将任何一个事件总是作为关系去把握,而又不将关系化简为结构,而是始终视之为事件,这亦即“关系/事件”的分析。“关系/事件”概念是由法国思想家德勒兹提出来的;从整合的角度来看,那两种研究方向接近于洛克伍德所说的社会整合与系统整合的对立,而布迪厄提出的“逻辑整合”概念则超越了这种对立。李猛(《迈向一种关系/事件的社会学分析》,《国外社会学》1997年第1期)对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及其关联作了出色的阐发。正因为此,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为中国社会研究展示了一种崭新的可能性。

布迪厄早年深受结构主义的影响,但他后来借以实现自我超越的一个主要理论资源却是马克思的经济学思想。在他看来,马克思通过对(经济)资本的解剖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直接再生产(即经济再生产)的机制;而他则要建立一门“实践经济的一般科学”,即揭示支配权力的各种再生产机制。P. Bourdieu. The 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7:159—197.布迪厄的分析不是立足于“浑然一体的社会空间”,而是在他所谓“场域—资本—惯习”habitus与通译为“习惯”的habit不同:后者有着浓厚的笛卡尔式的主体意愿色彩,而这正是布迪厄竭力想超越的。在他看来,habitus犹如一个无人指挥的管弦乐队,有着“即兴创作中的无意图创造”,是身体化的社会知觉图式。鉴于他用“habitus”来超越自由意志与决定论、意识主体与无意识主体二元对立的意旨,《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的中译者将habitus译为“惯习”,以别于通用的“习惯”。三者的互动关系中展开的。他认为以往所谓社会空间其实是被大大小小的场域所分割的,在这些场域背后贯穿着的是各种社会力量相互斗争的逻辑。布迪厄这种分析思路与社会结构分析相通的在于他承认每个场域都有其独特的结构性的调控原则,而二者的不同在于场域是一种不断得到维系或改变的关系的构型——其维系抑或改变端赖场域内行动者之间的斗争势态。它与社会建构分析相通的在于场域是一个行动者参与形塑的社会空间,而不同则在于行动者的形塑又受到场域既有关系与调控原则的制约。因此,要真正理解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就必须明白“场域”只是一个关系性而非实体性的概念。“场域”概念与另外两个概念“资本”“惯习”是密不可分的。资本是布迪厄对马克思的“经济资本”概念的延伸——在布迪厄那里,资本的基本形态有三种: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与社会资本。资本既被当作场域内争夺的目标,同时又是赖以展开争夺的手段(比如可以进行不同类型的资本交换)。而惯习则是场域在行动者身上体现出的一种性情倾向(disposition),它一方面是被场域所形塑的,另一方面又恰使得场域不断地生成出来。布迪厄的整个实践理论所体现出的都是卡西尔所说的那种关系性思维。Cassirer E. Substance and Function: Einstein's Theory of Relativity. Open Court, 1990:309—325.例如,布迪厄多年来对西方学校教育体制的关注就与传统的教育社会学的视角决然有别:在他眼中,西方国家中学校这个场域与西方社会支配关系无所不在的权力元场域有着特殊的亲和性,用他思想的一位阐释者的话来说,即学校是“在发达的民族国家中为社会等级制提供证明的极为重要的制度机制”。华康德:《论符号权力的轨迹:对布迪厄〈国家精英〉的讨论》,李猛译,载苏国勋等编《社会理论的政治分化》,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357—374页。当然,一个社会再生产的机制是极复杂的,绝非某一两个制度安排即可承担——各种等级以纵横交错的方式构成,而各种价值体系也同样以复杂的方式影响着社会行动过程。但我们同时要看到:在特定的场域体系中,总是存在一种或几种主导性的制度构成了社会权力分割的基本格局。在当今西方就是由学校及其文凭所代表的文化资本构成了整个权力场域斗争的主线。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布迪厄的思想对开拓中国近代社会分析新思路的借鉴意义。

我们首先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是:科举制与中国帝制权力运作究竟有何种关联以及是怎样关联着的?从理论上说,科场是向多数人开放的,但由于多数人并不具备进入科场所必需的经济条件与闲暇时间,也由于官僚权贵在科场各个环节的插手,结果,科场内所实现的社会流动基本上是统治集团(由皇族、官僚、士绅、地主与富商组成)的内部流动。另一方面,运作于后台的支配权力在前台又有一整套堪称严密的、形式上平等的机制。这种“平等”的实质意义是使被支配者与支配者都认同通过科场确立起的关系,都乐此不疲地去参与科场行动。故此,科场的争夺过程不仅是个分配科名、产生候选官员的过程,而且,在更重要的意义上,它还同时成了确立支配关系并使其合法化的过程。事实上,自宋朝以来,科场就已被构型为社会支配关系再生产的一个关键性的场域。所谓科场场域,即按科场特定价值观与调控原则所构建出来的社会空间,是科场中各种社会位置的一种关系构型。在这种构型中,考生根据各自的位置去争夺以科举功名所代表的文化资本,维系或部分改变着科场空间的界限。而使科场上的考生对这种关系产生认同的动力机制可称之为“士绅惯习确切地说,科场上的考生与广义上的“士绅”是有所不同的。我们在此将“士绅”视同前者,是取其狭义。。所谓“士绅惯习”即科场场域在士绅(考生)身上体现出来的一种性情倾向,这种性情倾向构成作为文化资本携带者的士绅采取种种策略去维系科场场域的动力机制。也就是说,士绅惯习既被科场场域所形塑,同时也是科场场域得以不断生成的推动力。考生们所争夺的也不再仅仅是特定的科名及与之相连的官职本身,而且是布迪厄所说的“文化资本”。文化资本是进入科场场域后被制度化了的文化资源。一方面,它是该场域内行动者进行相互争斗的手段——在科场场域中,文化资本此时表现为科场应试能力;另一方面,它又是行动者展开争斗的目标——在科场场域中,文化资本此时又表现为科试通过后所获取的相应功名。布迪厄在分析西方学校时也曾提及中国的科举制在社会关系再生产中的特殊意义。布迪厄、帕斯隆:《再生产:一种教育系统理论的要点》,邢克超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58—159页。艾尔曼具体分析了帝制国家、士绅社会与儒家文化是如何围绕科场场域这个中心而共生的。艾尔曼:《中华帝国后期的科举制度》,载氏著《经学·科举·文化史》,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39—157页。我稍后将对“科场场域”概念作进一步的分析。

由此看来,科举制的废除必然与中国近代社会的支配关系紧密关联着。在此意义上,废科仍是一个重要的事件,但它的重要性只能从关系的视角来看。本篇即要在一个省的史料基础上,从社会支配关系的再生产角度探讨1895—1913年间科场场域的变迁。

之所以将研究时限界定为1895—1913年间,是因为1895年的“公车上书”事件是科场场域变迁的肇端,而1913年《壬子癸丑学制》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学校场域开始得以构型。其间的十八年正是科场场域内展开的新式学堂取代科举制的过程,也是社会支配关系的再生产机制产生重大变化的时期。本篇所重点研究的既不是某一事件——辛亥革命也好,废科事件也好——本身,也不是布罗代尔式的“长时段”的“结构”,而是各种社会力量在科场场域消长的局势史,借用萨林斯的话来说,即科场场域的“并接结构”(structure of the conjuncture)。萨林斯:《历史之岛》,蓝达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

中国地域本就存在着巨大差异,而北宋开始的儒学地域化以及晚近开始的地方军事化更使地方在晚清社会政治格局的分量日重。杨念群:《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三大知识群体互动之比较研究》,第64—112页;孔飞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224—237页。我们之所以将研究范围集中在湖南省,一方面是因为它位于施坚雅所划分的长江中游区域,在全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从横向上看,它的社会变迁速率与深度居于长江上游与下游区域之间;从纵向上看,它不比岭南早受西风之袭,但又往往较华北得风气之先;即从长江中游区域内部而言,湖南的社会变迁也多介于湖北与江西之间。另一方面,湖南既是湖湘书院文化群落的所在地,又是地方军事化的重要代表;孔飞力研究近代地方军事化的经典之作《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湖南的史料得出结论的。尽管麦科德对湖南军事化的高水准及其绅权由此得以扩张的看法表示了质疑(麦科德:《清末湖南的团练和地方军事化》,《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9年第3期),但无可否认的是,曾国藩亲创的湘军给湖南社会带来了深远影响,以至不少人称近代湖南人有一种“湘军情结”。既是晚清绅权扩张最为强盛的地方之一,又是诸多影响了中国近现代史进程的政治、军事人物之渊薮。将本篇的研究放在这样一个具有典型性的省份去展开,或许能较好地兼顾全国与地方这两个层面。

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我们主要采用英国著名史家劳伦斯·斯通所说的集体传记研究法(prosopography)。L. Stone. “Prosopography”, Dedalus, 100.1(1971): 46—79.因为社会史研究既然是要“重建结构大变动中的普遍人的历史”,蒂利:《重建欧洲生活》,马得等译,载蔡少卿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72—296页。那么,我们的研究就不是重在若干历史“大人物”的洪业上,而是要重建中国晚近变迁中普通湖南士绅的生活史。据估算,湖南近代士绅数量高达11万人左右。阳信生:《湖南近代绅士阶层研究》,岳麓书社2010年版,第69页。要遍寻这些士绅的资料已不可能,但研究其中近150名在各方面有一定代表性的士绅的生活史,还是可以得到一幅其轮廓接近全景的缩微图。部分士绅的史料选自《湖南省志·人物志》《湖南历代人名词典》《湖南辛亥革命人物传略》和《自立军史料集》等。但由于以上资料较多收集的是历次社会运动中的所谓“正面人物”,内容上也有一些讹传,我们从辛丑暨壬寅科(1903)与甲辰科(1904)的《会试同齿录》、清末出版的《学部官报》、台北1962年影印出版的房兆楹编的《清末民初洋学生题名录初集》及湖南省市县的文史资料以及其他各类传记资料中进行了较多的补充、校核与编纂。在集体传记研究法的基础上,本研究也对这些资料兼作某些统计分析与个案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