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时代: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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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青海省西宁市构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养老服务新模式

基本情况

青海省西宁市现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0.5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3%,占全省老年人口数的43.8%;有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650个,床位9200多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2张。近年来,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青海省西宁市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为指引,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转变”,将“转方式、补短板、兜底线”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服务型居家养老和托底性机构养老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发展服务业相结合,不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具有西宁特色的养老服务格局已初见成效,全市养老事业全面协调稳步发展。

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多策并举,引领服务业发展

青海省西宁市历来重视老龄工作,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和发展总体规划,组织专题调研,研判产业基础,找准发展方向,形成具有西宁特色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为拉动西宁市养老服务业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基础。2014年以来更是连续三年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改革和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纳入民办实事项目。同时,为强化政府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责任意识、激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热情,青海省西宁市先后制定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实施办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准入制度等政策文件,采取税费减免、床位补贴、运行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参与养老服务业。

2.积极探索,三化并举,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将构建“老人喜爱、家庭接受、社会满意”的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目标,青海省西宁市积极探索,应势而动,以“三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激活养老服务业。一是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针对日间照料中心活力不足、能力不专的问题,市政府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从前由社区直接管理变为引入社会专业团队管理,转让经营权、保留所有权,全市已建成运营的95个日间照料中心已有64个实现公建民营。投资950万元的湟源县福利中心也于2014年委托社会组织高原红颐养院经营管理。青海省西宁市还积极鼓励社会组织打造各具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海都公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2000万元搭建了全国统一服务号码(95060)的客服中心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光彩集团采取“平台+站点+自营”的模式,利用信息平台,以日间照料中心为站点,为辖区老人提供服务。高原红颐养院打造了具有当地特色的福利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老人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二是创新养老服务智能化。青海省西宁市在目前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主城区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创新拓展居家养老智能化的建设。由省电信公司承接运营西宁市的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为全市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居家服务。加大“互联网+”养老应用,各服务承接主体均设立了为老服务热线,成立了老人需求受理话务中心,为老人配备了“一键通”呼叫器,实行24小时服务。在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远程监管和照护系统”,对老人及日间照料中心进行实时图像及声音记录和监控。三是发展养老服务规模化。在加大市区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的同时,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先后引进青海颐锦园健康养老城、久美藏药医养院、海湖新区老年公寓等7个建设项目,引资额达到12.4亿元。积极整合社会和社区(村)的各类服务资源,着力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100%的市区、87%的乡镇和63%的农村建设了为老服务中心,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的覆盖面和收益人群逐步扩大。大力发展养老护理、餐饮配送、家政服务、日间照料、老年旅游等多样化服务项目,积极培育海都公众、光彩中心等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升级,投资5900万元在200个村建设农村老年之家。

3.完善机制,建管并举,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把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在湟源牧校开设了养老护理专业,每年培训200多名专业学生。定期组织社工人才、医护专家到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护理培训,提高机构养老服务水平。协调大中专院校、慈善、企业等单位,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养老志愿服务,初步形成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业资金扶持力度,建立了高龄补贴及自然增长机制、60岁及以上困难老人和80岁及以上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补贴了60岁及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和信息服务,资助了民办类养老机构床位补贴和老人护理补贴,公办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经费、运行经费,保障了养老服务能力的快速提升。三是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评估评价及绩效考核指标,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专家评审团等)的方式对服务承接主体的合同履行、服务质量、对象体验、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估、工作评价和期中(终)考核等工作。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运营情况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服务情况进行全程的监管,营造安全、诚信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推动养老服务业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经验效果

通过不断的努力,青海省西宁市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具有当地特色的“1+7+N”三级养老服务体系(1个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个区县级养老示范基地和福利中心+N个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年之家)初步建立,在市级服务指导上,积极搭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平台“四位一体”(即信息管理、评估反馈、培训指导、资源整合)的功能,对全市养老服务进行资源整合、数据汇集、技能培训和行业监管;在县(区)养老机构建设上,按照“一县(区)一基地(中心)”的思路,投资6.12亿元,在四区三县修建了三个养老示范基地和四个福利中心,青海省西宁市的养老示范基地及县级福利中心达到县(区)全覆盖,同时,以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年之家”为基础,通过设置活动场、用餐室、棋牌娱乐室、文娱室、健身保健室、休息室等功能室,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打造了“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二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满足了老人生活、心理需求,为老年人安度晚年提供了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使社区的老人真正能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生活,让老人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这种全新的养老模式深受老人欢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三是为加快本土化养老组织的培育,部分地区通过无偿提供办公场所、加大资金扶持和进行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培育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目前,西宁市承接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已从2014年的2家增加到目前的18家,已运营的95个日间照料中心中,社会组织承接的达到64个,社会化率67%,为老服务组织蓬勃发展,为西宁市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