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汉字规范
汉字规范是我国语言规范工作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涉及汉字的音形义用诸方面,具体包括定量、定形、定音、定序。由于汉字的表意性质,其规范化工作还面临不少难点问题,如异体字整理、类推简化等。本节介绍的2016年相关研究聚焦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包括四个专题,一是“汉字规范理论”,研究内容涉及汉字规范的历史经验与当代标准等问题;二是“《通用规范汉字表》述介与讨论”,自《字表》2013年颁布以来,这始终是汉字学界的研究热点;三是“汉字部首、笔顺规范”,研究内容涉及现代汉字部首的命名规则和笔顺规范等问题;四是“地名用字规范”,这是我国汉字规范工作的重要方面,2016年相关研究既有关于地名用字规范的原则探讨,也有关于特定地名用字的个案考察。本节共收文13篇。
一、 汉字规范理论
•现代汉字研究与应用的几个焦点问题
就繁体字来说,有人主张完全恢复,有人主张部分恢复,有人主张“识繁写简”。与繁简字有关的还有一个在学术界争论已久的“类推简化”问题。有人主张“无限类推”,有人主张“有限类推”,二者各有优劣。
就异体字问题来说,异体字的界定有严式和宽式两种。前者指音义全同、记词职能完全一样,仅仅字形不同的一些字样。后者指只有部分用法相同的字。作为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异体字整理,只需针对一般社会领域经常用到的字,生僻字的异体字整理还是作为学术问题交给学术界去研究。同时,整理大型字书和计算机字符集的字际关系,应该从学术研究角度而不是研制规范标准的角度进行。
人名用字问题在信息化之前并不明显,在当前和今后却不能小视。信息化、网络化要求各种信息在进入计算机时要做到准确规范统一,一些人工基本可以忽略或很容易认同的差异,对计算机则可能是不可逾越的鸿沟。另外,扩大计算机字库与规范人名用字是性质不同的两件事,二者不能以此代彼。
关于公民的汉字能力问题,汉字能力主要表现在汉字的应用能力和书写能力。当前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误用形近字、误用同音或音近字、误用音义相近字等,少写或写错汉字笔画和部件也很常见。这与计算机普遍应用以后,传统的写字机会极大减少有直接关系。另外,新世纪以来各类学校的课堂教学普遍使用多媒体,老师粉笔板书的示范作用和学生做笔记的写字机会也相应减少。同时对源于自媒体并广泛传播的缺乏任何论证的偏激之论,相当多的人缺乏判断能力,这也是当前汉字能力缺乏的典型表现。
——陈双新,董越.当前有关现代汉字研究与应用的几个焦点问题[J].
语言教学与研究,2016(5).
•古代正字之书的先进思想
汉字规范工作自古有之。从最早的颜师古的《字样》到颜元孙的《干禄字书》、唐玄度的《新加九经字样》,再到此后宋代出现的《佩觿》《复古编》以及辽代的《龙龛手镜》,辨正文字的字书不断完善和发展,对我们研究和思考现代汉字规范化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以《干禄字书》为例,颜元孙根据当时汉字使用的实际情况,将其分类处理为“俗、通、正”三体。其正字标准代表了唐代尊重传统、着眼于现实的进步正字观念。而不同字样分不同场合使用的观点表现了颜元孙变通、弹性的规范原则。这种“于变通中求原则”的文字规范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处理汉字规范化问题是一种值得学习的观念。
我们应学习古代学者在编写正字之书时科学求实的精神以及“变通中求原则”的观念,坚持从两个层面(社会通用层面和社会特用层面)区别性对待,遵循科学性、简便性和通用性三大原则,全面而客观地看待现代汉字规范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毛丽娟.从正字之书的先进思想谈现代汉字规范问题[J].内蒙古电大学刊,2016(4).
•汉字规范的三个标准
汉字规范有三个标准:形体组构的理据、动态生成的便利和平面排布的美观。
所谓形体组构的理据,第一,是指汉字形体应该体现单个汉字原初造字的意图。先贤有“六书”的理论,以象形为基础,通过指事、会意、形声等方式来组构汉字。即便在演化为今天通行的楷书之后,所有的基础构件依然执行着原初象形形体的功能。第二,要服从于整个体系的需要。单独的符号只有被纳入到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体系之中,才能称之为汉字。第三,应该适应思想交流的需要。
关于动态生成的便利。为了追求书写的便利,汉字在生成过程中发生了两个重要的转变。第一,如果说物象多以“面”“块”来呈现,转化成的汉字形体却更多使用了“线”和“点”。第二,汉字的书写逐渐不能脱离笔画和笔顺这两个相伴相生的概念。另外,每个时代的不同动态生成手段都会为了便利而造成形体的细微差异。在今天,这种差异主要呈现为手写体和印刷体,如果细密区分,手写有硬笔、软笔,印刷则有宋体、楷体等。
汉字形体在被纳入到方格空间之后,为追求平面排布的美观遵循了四个原则:一是排布停匀,横直有序;二是中宫紧收,四维伸张;三是立体树干,因字赋形;四是穿插避让,不同而和。一定数量的笔画、部件组构成汉字,它们相互穿插、避让,发生着各种对比、调和关系。
在以上所说制约汉字形体的三个因素中,形体组构的理据保证了汉字形体能够有理可依、有据可循、有形可溯,历来都是最为重要的规范标准。但是,汉字绝非抽象的符号,它必然通过特定的生成手段表现为特定的形体,所以,规范工作同样不能漠视汉字对便利与美观标准的诉求。
——孙学峰,苗永清.论汉字规范的三个标准[J].中国书法,2016(11).
二、 《通用规范汉字表》述介与讨论
•《通用规范汉字表》与《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差异
《通用规范汉字表》一、二级字表合计6500字,比《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少500字。在用语料库验证覆盖率时,一、二级字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基本相同。这反映了现代汉语用字经过一段时期的规范,用字趋于集中,特别是有些方言字、古文用字、异体字,逐渐淡出。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有556 字未收入《通用规范汉字表》一、二级字表,其中有518 个字符合三级字收字原则,已收入三级字表。只有38个字最终没有收入《通用规范汉字表》。另外,《通用规范汉字表》一、二级字表中有27个字是原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没有的。这些字多与现实用字的需要贴近。有的是以前的异体字确认为规范字,有的是口语中常用的,有的是在教材的古诗文中出现的,有的是起名字比较喜欢用的,等等。
——王敏,陈双新.字表与《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有什么差异?[N].
语言文字周报,2016/3/2.
•《通用规范汉字表》与汉字编码字符集的关系
国际标准ISO/IEC10646至今已收录约75,000个汉字,为在虚拟世界展现各个时代、各个国家和地区、各种类型的汉字信息提供了备用字符集。但是字表的功能不一样。字表是为了满足特定区域(中国大陆)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而研制的。它从统计学角度为汉字科学定量,又从文字学的角度,对社会用字进行梳理、归类,从而给社会提供一个字种和数量相对比较适度的字表,以方便社会的日常使用,减轻人们日常用字的负担。字表侧重反映汉字使用的真实状况和需求,收字并不求兼收古今中外的汉字,而是以当下适用为宜。
不过汉字规范也不可能脱离信息技术发展需求,否则它的客观性、科学性和社会作用一定会打折扣。字表在研制中扩大了字量,特别是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等领域的用字,在信息处理、存储、交换时需要用到,否则就会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的社会生活。这些字很多都已经在大型的汉字编码字符集中存在,但是由于那些字符集收字庞杂,常常很难设计出适当的输入法调用,实际上很难应用在一般社会领域。
——王敏,陈双新.字表与汉字编码字符集是什么关系?
[N].语言文字周报,2016/1/13.
•对《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几点意见
关于收字,《通用规范汉字表》收规范字8105个,“○”“ ”等字并未收入。关于“○”,一种意见认为它仅是阿拉伯数字符号,一种意见认为它来源于阿拉伯数字符号,现已成为汉字家族中的一员。“ ”是新发现的化学元素,116号化学新元素中文命名为“ ”,是在《通用规范汉字表》发布之后,相信该字表将来修订时会把这个字收入。
在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关系处理上,《通用规范汉字表》对《简化字总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做了细致的梳理工作,但个别处理值得商榷。另外,有的异体字属于误收,有的应补,有的应加注,否则容易令读者误解。
关于类推简化,《通用规范汉字表》规定,除8105 字之外“表外字不再类推”。这个规定的目的在于避免扩大类推范围,保持汉字形体的相对稳定。但这个规定不应是强制性的,否则失之偏颇。如引用古代诗文和古汉语联绵词的字形时可能会不好处理。《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影响广泛的辞书收录的规范字字头,凡是可以类推简化的基本都进行了简化,如果因为超出《通用规范汉字表》范围而视为不规范,要求改回繁体字,显然不合适。所以建议类推简化范围采取刚性为主、柔性为辅的原则,即规范字表中的字必须简化,规范字表之外的字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不搞一刀切。
《通用规范汉字表》确定字形的原则是:凡是《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已有的字照样收录,这两个字表未收的字依据有关字形规则确定。总体原则是合适的,但个别处理不够妥当,如“望”的异体字等。
——魏励.对《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点滴意见[J].辞书研究,2016(6).
•《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社会性
《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字的覆盖面框定了一般通用字的收字范围,以确保有效性和较为广泛的社会覆盖面。《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定量,是依据“汉字效用递减率”这一重要原理,确定了一般社会应用层面的通用汉字字量;再根据各专门领域的用字特点,依据汉字在该领域的使用度来确定其收字量,最终确定。
关于《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分级,主要是解决常用字和通用字的界定,划分依据是汉字的使用度和通行度两个指标。根据功能定位,一级字表是使用频度最高的常用字集,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是使用频度仅次于一级字表,与一级字表合在一起构成通用字集,主要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是对那些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用字的补充。
《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社会适用性表现在:第一,基础教育领域,一级字表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第二,信息领域,字表所收的8105个汉字全部纳入国际编码字符集;第三,辞书编纂领域,字表理顺了规范汉字与相应的繁体字、异体字之间的对应关系,为辞书编纂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依据;第四,公众服务领域,在不违背字表收字大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公众的用字习惯。
——王晓明.论《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社会性[J].语言文字应用,2016(3).
•从《通用规范汉字表》看汉字异体字整理工作
异体字这一概念可以是一组字的统称,也可单称一组字中选用字的对应字。《通用规范汉字表》所附《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宇对照表》调整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收录了794组共计1023个异体字,并对在部分义项、用法上可做规范字使用的异体字,加注说明了其使用范围和用法。
无论在现代用字层面还是在综合用字层面,字表所收异体字都包含“完全异体字”“包孕异体字”“交叉异体字”“讹误异体字”四大类。字表收录完全异体字是合理的,收录选用字包容异体字的包孕异体字亦基本合理。在现代用字层面,合理和基本合理的字组占92.6686%;在综合用字层面,合理和基本合理的字组占63.3431%。可见合理或基本合理的字组占大多数,但处理不当的部分字组更应受到重视。另外,现代用字层面有38组字应作为异形词整理,综合用字层面有29组字应作为异形词整理,这种混淆异体字整理与异形词整理的做法容易引起汉字规范工作中的矛盾,需加以改善。
另外,无论在现代用字层面还是在综合用字层面,规范汉字的使用频率都远高于异体字的使用频率。具体到每个汉字,部分虽然被处理成了“异体字”,但仍然应该或习惯上被使用。结合音义关系部分的测查数据,现代用字层面有17个、综合用字层面有52个,无论从音义关系角度还是从使用频率角度都不应当被处理成“异体字”。《通用规范汉字表》对异体字的处理明显倾向于现代用字层面。
作为国家最新汉字规范标准,《通用规范汉字表》在异体字整理工作上有传承,有创新,成果显著。同时,整理异体字应立足当下,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上改善、进步,既要注重规范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又要尊重语言事实,增强字表的科学性。
——荆青菁.从《通用规范汉字表》看汉字异体字整理工作[D].山东大学,2016.
三、 汉字部首、笔顺规范
•现代汉字部首的名称与命名规则
调查显示,在给出的201个部首的参考名称中,有139个(包括主部首和附形部首)得到了受访的语文教师的认可,其他部首则存在异称。教师在教学中使用的部首名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一些部首没有明确的名称,需要重新拟定;第二,部首是否明确称“×部”,并不统一;第三,名称不区分主、附部首;第四,某些部首的习用名称与该部首作为构件(偏旁)的名称缺乏区分;第五,部分部首难以称说,有的是因为该部首不成字,有的部首是古字或生僻字,对当下的使用者来说,读音和字义都很陌生;第六,有的部首有多个名称,需要梳理整合。
目前多数部首已经有了比较稳定的名称,部分部首还有不少异称,部首名称与部件名称、偏旁名称多有混同,命名规则不尽清晰,这些问题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汉字字形分析、汉字教学和辞书应用等。此外,在数字化背景下,汉字字形设计、汉字输入法设计等,也都要求进一步提高汉字的规范化程度。部首作为汉字构形的重要特征要素,应该有明确、统一的指称。关于部首命名的宏观原则,前贤提出:“一是从俗,二是简化。”关于部首命名的方法,前贤建议标明部首的结构位置,使用“头、底、旁、边、腰、角、框、心”等专称。
部首名称应以易于称说、减少理解分歧、帮助记忆汉字等为目的,有以下命名原则:第一,区分主附部首。特别是有些附形部首的形体与主部首的区别不大,如果能有所区别,既有利于理解汉字部首的发展联系,也有利于建立部首和字形、字义的关联性意识。第二,注重命名的体系性。要注意部首表内部的互相照应和关联,同时要通过名称体现部首与参构字的关联性。第三,在部首名称中体现该部首的构形功能。位置提示字可以精简为“旁、头、底、框”,便于称说。第四,重视实际应用中的名称。
——王敏,刘海琴.现代汉字部首的名称与命名规则[J].辞书研究,2016(5).
•现代汉字笔顺规范研究现状
现代汉字笔顺规则多是承袭原来的隐性规范,没有给出笔顺具体细则。傅永和按照笔画先后顺序归纳出笔顺的十一条基本规则。张静贤认为,基本笔顺规则有六条。杨泽生将笔顺规则概括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和“先大后小,先长后短”。
关于汉字笔顺原则,万学仁提出“路径原则”,认为笔顺的规则源于草书,即确定笔顺先后的依据是草书两笔间的最近距离。林桂生、龙燕提出调整汉字笔顺规范的“路径法”,路径最短才最符合书写的经济性、科学性。易洪川提出“手治、目治、心治”原则,“手治”就是要便于手的书写活动,“目治”就是用眼睛判断笔画的相对位置,“心治”就是要符合主观审美标准,主张三者并存并用。高更生提出笔顺便捷性原则,即笔顺必须适应书写的笔势。许凤奇认为,笔顺规范应以运笔行气的顺畅为标准。此外,另有学者提出兼容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等。
关于汉字笔顺规范的不足,张小衡、苏咏昌分别列举了《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出现的笔顺不规律现象,即同形部件、同形笔组、同类部件结构等,并提出更正办法。胡蓉认为制约现代汉字笔顺规范的两大难题是“笔顺规则繁琐难记”和“笔顺规则欠绝对统一”。
总之,现有的规范仍缺少一套更为普遍运用的科学、简明、可操作性强的笔顺规范。多数学者停留在完善已有笔顺规范层面,将笔顺规范过于细化、繁琐化,使得纷繁复杂的笔顺规则难以掌握。笔顺规范问题虽然是自实行简化字以来明确提出的,但不能忽视自古以来人们的书写习惯。
——赵妍,丁耀武.现代汉字笔顺规范研究述评[J].文化学刊,2016(2).
四、 地名用字规范
•从“嘴”和“咀”谈地名用字的规范化
香港有个地名叫“尖沙咀”。无独有偶,在武汉市新洲区也有很多以“咀”命名的地名,这些地方都选用“咀”这个字形。而在武汉市区,既有“徐东大街岳家嘴”也有“藏龙大道谭家咀”,且都作为站名出现在地铁或公交上,“嘴”和“咀”在地名中的使用情况复杂而混乱。“咀”产生比“嘴”要早,其“含而味之”义还保留在“咀嚼”一词中。“嘴”经过词义引申发展出用于对突出的地貌命名后,因为过去教育普及面较窄,读书的人较少,“嘴”的笔画繁多,人们习惯使用笔画少的字。且“咀”表示“含而味之”义与“嘴”的“人或动物的口腔器官”义相关,于是将“嘴”写作“咀”,造成了一对异体字。
“嘴”“咀”在普通话和方言里的读音一样,词义相同而写法不同,故可看作一对异体字。“咀”应选为地名用语中的规范字形。原因有三:一是有的正规出版物已经选用了“咀”;二是符合汉字的发展,选择“咀”不仅符合词语发展的理据性原则(其音义也符合这一地名的表达),而且字形更简单,符合汉字简化的趋势;三是地名语音的多音现象在汉语里是很普遍的,不必刻意回避。
——邵华.从“嘴”和“咀”谈地名用字的规范化[J].现代语文,2016(6).
•山东省地名用字探究
地名用字一般具有稳固性、形义贴合性和地域性特点,其中前二者为其共性,后者为其个性。历史、地理、方言是地域性最直观的体现,三者在地名用字尤其是通名用字中有深刻的反映。通名用字以类相聚,其分布体现着历史文化区、地理文化区和方言区的划分。地名用字尤其是基层地名的用字,由于适用范围有限,形、音、义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任意性,一直是“疑难用字”集中生存的领域。这些疑难用字中大量自造字和不规范字的存在,造成了地名书写的混乱,对语言规范化和地名标准化工作不利。
针对书写版本多样的用字,结合命名意义和历史字形,本着“通名用字从宽,专名用字从严”、“自然地名从宽,行政区划地名用字从严”的原则,建议在今后的研究中,加强对地名用字的地域性研究,挖掘其中的历史信息,为语言文字研究、地理历史研究以及信息化工作提供依据。在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全国地名用字特殊音读表、字形表,为各方面的规范提供依据。
——杨璐.山东省地名用字探究[D].四川外国语大学,2016.
•山西政区地名用字特殊字形字音研究
山西省区划地名中特殊字形众多。曾用地名与现存地名中均有诸多疑难生僻字,其中多为通名用字;此外还有诸多极具地方特色的字组,多为方言造成的生僻字组。除特殊字形外,山西省区划地名的特殊读音同样数量较大。具体表现为:其一,山西省区划地名中的特殊读音数量大、种类多,有“异读音”“古读音”“方言音”等。其中,有的地名虽为方言音,考虑到“名从主人”和经济性原则,建议标准化为当地方言音。
——高昳君.山西政区地名用字特殊字形字音研究[D].四川外国语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