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长春,1973年生,安徽池州人。200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并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曾先后被评为南京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现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涉及社会分层与流动、公共政策与社会不平等、居住分异与住房不平等,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二十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省级重点项目1项,省级一般项目4项,其他项目若干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