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组织化联结助推合作经营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形成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离不开对经营主体潜力的挖掘和激发。中国社会科学院2017年发布的《农村绿皮书》显示,目前我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自我经营的家庭农业;二是合作经营的农民合作社;三是雇工经营的公司农业;四是新农民;五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过,这些新型经营主体还未形成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力量,因而潜力巨大。据农业部统计,目前,全国家庭农场已超过87万家,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88.8万家,产业化经营组织38.6万个(其中龙头企业12.9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中国社会科学院李国祥研究员表示:“虽然各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壮大,但很多企业在自身利益与农民利益之间还难以很好地找平衡,这就会影响(它们)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时的作用。”
京山市充分依托市场的力量,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配置,探索多种类型的合作形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既扶优扶强,又不“垒大户”,既积极支持,又不搞“大呼隆”。京山市在推进股份合作经营的实践中,借助利益共谋、效益同享,以龙头企业的资本、技术优势为支点,联结农民、村庄等多方主体入股,实现了农业产业新业态的壮大,农村发展新动能得以培育。
一 三方资源相连,要素折股联合
创新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协调利用好耕地、水、劳动力等传统要素与资金、管理、技术等先进要素的关系,有效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陷入“大户经营得利,农民增收乏力,村庄建设无力”发展瓶颈的现象,京山市钱场镇借力盛老汉家庭农场的发展优势,带动农民、村庄通过股份合作方式整合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资源要素,以股联合构建了“生产联盟”。
京山市在有效集聚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孵化起来的、扎根乡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之前的“以产定销”变为“以销定产”,将之前的“粗放型”经营变为“集约型”经营,将之前的“零散化”生产变为“规模化”生产,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高效对接,实现了农民富、农业强。首先,以农场聚“大资本”为“基本股”。特色产业发展离不开专业化农业经营主体的参与,荆门市京山市素有“龟鳖养殖第一县”之美誉,盛老汉家庭农场又是全国最大的乌龟和种鳖养殖地。盛老汉家庭农场凭借小农户无法比拟的资金参股入社,与农户、村庄抱团发展,引领合作社发展特色生态稻龟种养。目前,盛老汉土地股份合作社总股数为100000股,其中农户土地入股占4840股,荆条村集体堰塘入股占160股,盛老汉家庭农场以资金、技术、管理参股占95000股。其次,村庄集“闲水塘”成“附加股”。为充分利用村庄闲置资源,激活集体沉睡资源生产活力,荆条村整合本村160亩闲散堰塘入股盛老汉合作社,村集体也依靠自身的优势成为合作社一个股东,实现了自身效益的最大化。最后,农户以“小土地”参“后配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京山市钱场镇荆条村、吴岭村、廖冲村共321户农户将自家承包地流转入股盛老汉土地股份合作社,变土地经营权为合作社股权,农田承包地化身为股本金。
除了既有的土地、资金股之外,盛老汉家庭农场还注入了前沿的、专业的技术支持。盛老汉家庭农场吸引行业专家指导产业发展,同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共建了“产学研合作基地”“院士工作站”,累积合作社技术优势,将其运用在合作社生产之中。与此同时,盛老汉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种养类合作社,对劳动力有着较大的固定需求,凭借与入社村庄、股民形成用人对接机制,为具备劳动能力的留守老人、妇女提供力所能及的工作岗位,破解了起步阶段所面临的“用工荒”。合作社员工90%以上来自入社股民,固定工约100人,临时工约100人,用工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此外,入股合作后,农民都主动维护合作社产业,自觉关注作物生长情况,防止被盗受损,平时发现稻、龟生产问题都会及时报告技术员;每逢春夏汛期,村委会还积极组织入社农民定期巡逻,做好防汛减灾工作。
二 多元主体共商,优势互补共建
优化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不同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是重中之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探索发展农业产业联合体,发挥其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离不开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民主决策的保驾护航。
为保障各方主体利益,实现合作社更好发展,盛老汉合作社在日常运营中,充分体现了民主协商原则,成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与监事会,吸纳农场、村庄、农户三方股东代表共同协商参与合作社监督管理。一方面,合作社中每10名社员选举产生出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全部职权,再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理事会和监事会。另一方面,合作社定期召开“三会”或处理合作社事务时,充分实行民主协商,社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2/3以上的票数通过。合作社的筹备组就股权设置、分红方案、组织机制等问题广泛入户听取股民的意见建议,并逐一反馈解决,最终入股协议签订率达100%。
三 双重收益齐享,培育发展动能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京山市探索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创新性制度安排,使经营权能在更大范围内流转,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为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条件,其根本目的就是使农户拥有的承包权最大限度地获得财产收益。
盛老汉合作社通过“保底分红+盈利分红”,让村民、村庄齐享双重收益,凝聚了发展共识,汇聚了发展动力;与此同时合作社也得以走农业产业化之路,“联”出了效益,“合”出了前景,朝着良性化、持续化的方向发展。一是集约生产效益增。借力土地流转,盛老汉合作社依靠外部智力支持,借助现代科技力量发展“稻龟共生”生态种养业,实现了土地单位效益的成倍提升。盛老汉的稻龟立体种养模式大获成功,保守计算亩均收入已达2、3万元。二是回馈村建上台阶。2016年,荆条村村集体获得租金及分红12.5万元;与此同时盛老汉合作社每年直接捐赠资金支持荆条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6年底累计为该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00余万元。荆条村依靠捐赠资金的投入,道路硬化了、路灯安装了、村容变美了,一个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正在一步步呈现。三是农民鼓起钱袋子,通过盛老汉合作社的建立运营,农民增收新途径得以拓宽,增收新动能得以培育,增收新潜力得以挖掘。合作社按每年每亩600斤中稻谷折合当年市场价约800元左右作为农民的“保底分红”;年终赢利,股民进行按股分红。与此同时,流转土地的村民可以在盛老汉土地股份合作社打工,小工一天工资90元,工头120元。以2016年为例,入股村民每亩水田保底分红为828元,每股赢利分红为138元,合作社务工人员年收入平均为3万元,当地农民“财产性收入+股份性收入+劳动性收入”的收入体系新局面得以形成,农民的钱袋子真正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