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伴随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不断积累,数以亿计的信息系统每时每刻都在采集处理着数据,数据存储容量在大幅度增加,但成本却在急剧下降,人类进入一个“无需‘删除’”的世界,大数据应运而生(伊恩·艾瑞斯,2014)。作为一次颠覆性的技术革命,大数据正在重构传统产业形态、带动新兴模式涌现(Chen et al.,2012)。但是,大数据的真正价值“隐喻”在不同领域之中,其产生机理和转换规律具有高度的领域依赖性(徐宗本等,2014)。对于公共服务而言,为了让大数据发挥“超乎意料”的价值,必须充分结合特定领域的特点,并且从已有信息系统中汇集足够“大”的数据。目前在很多公共服务领域,由于在用的信息系统数量庞大、结构不一致并且隶属于众多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监管部门,因此实现领域信息共享极为困难。其中,健康医疗领域颇具典型性,由于健康信息共享在降低医疗成本、提升医疗质量、改善人口健康状况、促进医药和医疗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许多发达国家将实现健康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换共享作为推进医疗改革的核心举措。
20世纪90年代初,很多医院开始尝试构建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IS),旨在实现内部各部门的信息共享;进入21世纪之后,由于电子病历(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EMR)、个人健康档案(Personal Health Record,PHR)等系统应用的不断普及,区域层面的健康信息共享实践开始出现;2010年前后,许多国家开始推动健康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共享。推进健康信息共享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与政策、文化、经济等因素密切关联。首先,政策目标的确立受到医疗体系、政策环境、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制约(Morrison et al.,2011);其次,技术平台的开发和实施具有技术、人员、资金、管理、政治等风险(Sicotte & Paré,2010);最后,上线的系统平台能否被广泛采纳和有效使用,也深受安全、隐私、费用、竞争等因素的影响(Vest,2010)。因此,尽管健康信息共享实践在部分国家取得重要进展,但是可持续发展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实现医药卫生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2013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健康信息全国范围内共享;2016 年6 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大力推动政府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融合,充分释放大数据在健康医疗领域中的红利。
与发达国家具备成熟的分级诊疗制度不同,我国同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健康信息共享,如何完善政策让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非常值得研究。作为全国第一个全面推进分级诊疗的人口大省,四川省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健康信息共享方面颇具特色,例如,推进医联体建设和构建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因此,本文以四川省为案例,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导向,运用从多种渠道采集到的丰富资料,采用信息政策领域经典的社会-技术框架(Socio-Technical Framework),结合大数据价值链理论,深入分析四川省健康信息共享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状况,找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对策建议。从学术价值角度上看,本研究不仅丰富了国内健康信息共享研究的内容体系,同时也对社会-技术框架在我国政策研究中的运用路径进行了探索,能够为类似的信息政策研究提供启示和借鉴。在应用价值方面,针对四川省推进健康信息共享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议,不仅对四川省完善面向分级诊疗的健康信息共享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而且对于其他省份或地区开展健康信息共享,尤其是如何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健康信息共享也具有较大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