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权利研究(第4卷/第2期/2017·冬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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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弁言

“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项目”从2012年启动至今,已经有来自学术界、残障自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政府部门等超过50位研究者参与其中。而研究者们研究心血的结晶——《残障权利研究》迄今为止也出版到了第7本。

2017年12月,我们通过主办“中国残障政策多学科研讨会”,将“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项目”的成员、往期《残障权利研究》的作者等再次聚集在一起,开展对中国残障政策的讨论,并与新加入的学者、残障自组织成员等探索如何以政策为导向进行残障研究。

会上,爱尔兰国立大学(高威)残障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的杰拉德·奎恩教授从欧洲经验出发,介绍了研究者、民间社会和政府的关系。他指出,一个政府工作人员在三十多年工作生涯当中,可能只有一次机会能够作出比较有创新性的改变,所以要抓住每个微小的机会,把民间社会和研究者合作的研究成果传递给政府部门。挪威奥斯陆-阿克胡斯高等学院的鲁尼·哈佛森副教授分享了他对于研究机构、政府和民间社会之间的新型交流关系的研究。我们有幸获得鲁尼·哈佛森和比约恩·亨文登的授权,将他们合著的文章的译文发表在本期《残障权利研究》上,与各位读者共享。

本期《残障权利研究》还收录了上述会议的其他参会者——来自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的江传曾、复旦大学的李学会、残障权利自倡导者王菁等的论文。这些论文展现了他们从不同视角出发对残障权利与残障政策的解读。

本期的“残障、法治与社会”栏目下,第一篇文章是田阳的《我国法律和〈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残疾人“分类”的研究》。该文结合我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这一标准,对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的残疾分类作出说明。作者通过分析我国的残疾标准和分类,并将我国的规定和《残疾人权利公约》以及《美国残疾人法案》进行对比,发现我国确定的残疾标准比较严格,且对于《残疾人保障法》中涉及的“其他残疾”重视程度不够,致使一部分残疾人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从“听力语言残疾”到“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从“精神病残疾”到“精神残疾”再到“精神障碍”(患者),我们对残疾的认识处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残疾的标准和分类也发生着相应的改变。作者建议对我国的残疾标准作出修订,以保护更多残疾人的权利。

如果说《我国法律和〈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残疾人“分类”的研究》可以引发人们对于何为残疾、残疾标准应如何界定的思考,丁鹏的《对老、病、残隐喻的后现代批判——基于残障社会模式的反思》一文则通过反思“残障的社会模式”,进一步挑战人们对于“疾病”和“年老”的认知。较之于残疾的医学模式认知,残障的社会模式认知已经是先进的理念。但是,本文的作者提出,当残障的社会模式强调残障不是疾病的时候,就将“残障”与“疾病”割裂,将病人变成了“他者”,仿佛疾病是不好的、需要被排开的概念。人们在不愿意将“残障”与“疾病”联系起来的同时,却愿意将“残障”与“年老”联系起来,通过让大家设想自身年老后的境遇和需求,来说服人们赞成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经济投入。建立“残障”与“年老”的联系,在有利于减少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舆论阻力的同时,也在无形中加深了人们对于衰老的恐惧。针对上述现象,作者建议用“不同能力者”的概念来开展更广泛的社会平权运动。

江传曾、杨玲的《残疾人托养作为社会基本福利制度研究》一文全面且深入地分析了残疾人托养制度。作者先介绍了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卢森堡大公国等的残疾人托养制度的异同。接着,作者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方面梳理了我国现阶段的残疾人福利制度。最后,作者具体介绍了我国残疾人托养的实践情况,提出了我国残疾人托养制度的局限和改进意见。该文内容十分翔实,为对我国托养制度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了一份完备资料。

“残障、法治与社会”栏目下的前三篇文章偏向于理论研究,后三篇文章则偏向于实证。李学会、李晶晶的《家庭为本的残障社会服务与福利治理——基于一个服务项目的实践与评估》一文,基于作者参与的上海市虹口区的“悦读园”立体式儿童绘本阅读项目,探讨了面向残障家庭的福利治理过程。其中一个重点是这个项目的一些参与者完成了从服务接受者到服务提供者身份的转变,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增能。

金希的《办案手记:轮椅使用者平等出行路在何方——吉祥航空拒载案述评》记录了作者作为“战兴洪诉吉祥航空一案”原告战兴洪的代理人,对案情的整理和案件的思考。该文为读者提供了案件的第一手资料,具有宝贵价值。正如金希在文中总结的,这个案件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但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这个案件都将成为中国残障案例库中举足轻重的一笔。

王菁的《银行业对视障人士服务情况调查报告》是一篇基于对银行、对视力障碍者的调查而成的报告。该报告的一个部分是,通过对银行进行电话调查,反映部分银行对于给盲人办理储蓄卡业务的实践情况;另一个部分是,通过对视力障碍者进行网络调查,反映视力障碍者在办理银行业务时面临的常见障碍。该调查报告为2016年所作。令人欣喜的是,2018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了《银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虽然这一文件的出台并不能完全解决视力障碍者在办理银行相关业务时遇到的障碍,但是仍然在保障视力障碍者平等参与金融活动的道路上有所前进。

在“残障与教育”栏目下,本期收录了王丽的《全国制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依据调查报告》。与王菁的文章类似,这篇文章的形式也是调查报告。该文调查了31个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本辖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时所参照的具体规定。调查者分别向31个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基于所得到的回复,调查者发现其参照的规定较为混乱,且有些规定并不具备参照价值。该报告真实、客观,为制定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发出有力的呼吁。

本期的“残障、性与性别”栏目收录了彭玉娇的《浅析当代中国残障妇女基于性别面临的挑战》。国内目前关于残障与性别交叉议题的研究不多,该文通过与残障女性社群、相关领域的专家等进行访谈,对我国残障妇女基于性别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此文的研究成果将对“残障女性主义”相关议题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本期文章的篇数不多,但内容上涵盖了残障的认知理念、制度研究、实践考察等诸多方面。无论是从哪方面着手进行写作,文章的落脚点往往都是希望能推动我国残障政策和制度的完善。这也是此书以及“残障权利多学科研究项目”的初衷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