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西部开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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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支持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2017年,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城镇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下达中央补助资金888亿元,比2016年增加43亿元,占全国补助资金总量的40%。西部地区计划开工改造棚户区205万套,截至10月底已开工202万套,开工率99%。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71.42亿元,支持西部地区119.25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占全国任务总量的63%。截至10月底已全部开工,竣工率79%。

(二)支持城乡规划编制实施

2017年,报国务院批复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拉萨、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完成贵阳、桂林、西安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并报国务院审批。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编制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将重庆等8个西部地区城市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组织青海可可西里成功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将内蒙古额尔古纳等4个西部景区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指导支持城乡人居生态环境改善

2017年,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中央补助资金30.5亿元,支持南宁等9个西部地区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截至目前,共建设海绵城市面积155平方公里。将包头等11个西部地区城市列为第三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将西部地区97个镇公布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111个村庄公布为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配合有关部门安排中央补助资金7.83亿元支持西部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同时,指导西部各地多措并举化解房地产库存。将贵阳等6个西部地区城市评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