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放射性粒子治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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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放射性粒子治疗头颈部复发癌

一、概述
头颈部恶性肿瘤,无论采取手术切除,或辅助术后放射治疗,仍然有较高的局部复发率,口腔鳞状细胞癌复发率是25%~48%,唾液腺恶性肿瘤的复发率为13%~32%。局部复发与肿瘤的细胞来源、临床分期,以及病理学特性相关。复发恶性肿瘤的治疗效果往往欠佳,因此治疗头颈部恶性肿瘤最好的机会是首次治疗。复发的头颈部鳞状细胞癌90%复发于首次治疗后2年内,腺源性恶性肿瘤80%复发于首次治疗后3年内,由于有手术史或放射治疗史,局部再次手术治疗由于瘢痕或纤维组织存在,增加了手术难度,有放射治疗史的患者,再次放射治疗目前存在一定争议和难度。
二、治疗原则(NCCN指南)
NCCN指南治疗原则如下:
1.局部复发,未行放疗
①可切除:手术+放疗;②不可切除:根治性放疗+西妥昔单抗。
2.局部复发,曾行放疗
①可切除:手术±重新放疗,首选临床试验;②不可切除:重新放疗,首选临床试验或化疗。
3.远处转移
首选临床试验。标准治疗:①PS0-1:联合化疗或单药化疗-临床试验化疗或支持治疗;②PS 2:单药化疗或支持治疗,最佳支持治疗;③PS3:最佳支持治疗。
三、粒子治疗适应证
1.唾液腺恶性肿瘤复发切除后辅助治疗(包括既往有放疗史)。
2.不可切除唾液腺恶性肿瘤的治疗(包括既往有放疗史)。
3.不可切除的复发鳞状细胞癌姑息治疗(包括既往有放疗史)。
4.颈部淋巴结清扫术后局部复发,可以切除的,切除术后辅助治疗(包括既往有放疗史)。
5.颈部淋巴结清扫术后局部复发,不可以切除的,单纯粒子治疗(包括既往有放疗史)。
四、粒子治疗剂量
粒子治疗剂量包括活度、剂量参数。
放射性粒子: 125I粒子。
粒子活度:0.6~0.8mCi。
靶区范围:PTV,包括肿瘤外1~1.5cm范围。
周缘匹配剂量
单纯植入:①无放射治疗史120~140Gy;②有放射治疗史:80Gy。
术后辅助治疗:80Gy。
五、粒子治疗规范
1.严格选取适应证。
2.病史和体格检查;活组织切片检查;胸部X线检查;指征的初步评估,全身和口腔的检查及CT/MRI;必要的麻醉下检查,麻醉科会诊及必要的多学科会诊。
3.将患者CT图像输入治疗计划系统(TPS),按照靶区范围勾画靶区,同时勾画下颌骨,脊髓范围;确定进针方向,预置模板,确定粒子活度,按照设计要求布源。模拟计算等剂量曲线。调整粒子位置,使得D90大于匹配周缘剂量。
4.根据治疗计划设计,按照预先设计进针方向进针,涉及深部、颅底等部位的肿瘤推荐在CT引导下植入。
5.所有针平行植入后,将粒子植入。
6.3天内行CT检查,将CT数据引入治疗计划系统,验证周缘匹配剂量与靶区关系。
7.如部分靶区剂量不足,再次补种粒子。
8.填写治疗记录,放射防护记录,验证记录。
六、临床疗效随访
手术切除肉眼干净的肿瘤(切缘阳性或阴性),或仅肉眼仅见少许残留的患者,每隔2个月进行患者随访复查,进行局部检查,包括局部是否有新生肿物,腮腺区域皮肤放疗反应等,确定临床疗效和副反应。6个月时进行CT检查。以后每6个月进行CT检查。
单纯粒子植入的肿瘤,或残存大量肿瘤粒子植入治疗患者,每隔2个月进行患者随访复查,进行局部检查,观察肿瘤大小变化,及腮腺区域皮肤放疗反应等,同时进行CT检查,观察肿瘤范围是否缩小,粒子分布是否聚缩,引入治疗计划系统再次验证剂量与靶区的关系。临床随访6个月内,每2个月进行临床检查及CT检查。6个月后,每隔2个月进行临床检查,每隔6个月或12个月进行CT检查。
七、并发症
有放疗史的肿瘤患者,粒子植入后容易引起皮肤黏膜的放疗反应,严重的可溃烂。
八、注意事项
1.能够手术切除的患者应首选手术治疗。
2.根据肿瘤的不同部位选择适当的靶区范围。
3.根据不同类型选择不同的周缘匹配剂量,对于有放疗史的患者,注意该区域曾经接受的放疗剂量,适当降低粒子治疗的剂量。
4.单纯植入的肿瘤患者第一个半衰期要进行治疗计划系统验证。
5.肿瘤范围大,向内侧突出较深,或涉及颅底的肿瘤推荐在CT引导下植入。

(张杰 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