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规则的约束范围来分析规则
规则的约束基础方面的区别,造成了规则的约束范围的区别,决定了不同类型的规则的约束范围有没有条件、有什么样的条件。
游戏规则的约束范围是有限制的,它只对参加游戏的人的行动有约束力。比方说:如果你不是这座图书馆的读者,“不能把善本书携出馆外”这条规定对你就没有约束力;如果你写的不是学术论著,你就不必把资料出处写得一清二楚。
技术规则的约束范围也是有限制的,但这条件限定的不是哪些人受约束,而是为什么目的而受约束。技术规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甚至可能说,技术规则不仅适用于任何人,而且也适用于任何动物;违反了安全用电规则,不仅人会触电,而且猫和狗也会触电。但技术规则是服务于特定目的的,是为了达到的目的的手段:如果你要达到人身安全的目的的话,你就得遵守安全生产规则。反过来说,如果你不想达到人身安全的目的,你就不必遵守安全生产规则。安全生产规则本身无所谓正当不正当,它的正当性取决于它所要达到目的的正当性。套用康德举过的一个例子来说,医生行医时遵守的技术规则与罪犯放毒时遵守的技术规则,尽管就它们所服务的目的来说是不同的,但就它们都是服务于目的的手段来说,就它们都以客观规律作为基础来说,则是一样的。
康德把技术规则或“技术性命令”称作“假言命令”,也就是有条件的命令。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上面分析的游戏规则。但是,尽管同样可以用条件句的形式来表达,表达游戏规则的条件句中的前后件关系与表达技术规则的条件句中的前后件关系不同。典型的游戏规则是所谓“构成性规则”,即对该游戏之为该游戏具有构成作用、定义作用的规则。什么是足球?足球就是“两队在长方形场地上进行比赛的一种体育项目,每队11人,除了守门员以外,只能用脚踢或身体其他部分运球,但不许用手和臂”。这个定义的内容,其实就是一些对于足球游戏来说必不可少的规则。因此,在“如果你要踢足球,并且你不是守门员的话,你就不能用手和臂来运球”这条规则中,前件与后件的关系实际上代表了一种意义关系,而不是像在技术规则中那样代表一种因果关系。换句话说,当你用手和臂来运球的时候,你不是在一般意义上达不到踢足球的目的,或引不起踢足球的结果,而是你根本就不在踢足球。
康德提到“假言命令”,是为了把它区别于“定言命令”(不少哲学书上把它译成“绝对命令”),即用无条件句形式来表达的命令。在康德看来,假言命令所要求的行动是否正当取决于它所服务的目的是否正当,而定言命令所要求的行动是否正当没有任何外在的依据,而只取决于它自身。这种定言命令就是我们这里讨论的道德规则。在康德看来,道德规则是任何人都要遵守的“绝对命令”。比如我们不能说:“如果你要做社科院的研究员的话,就请不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因为“不要剽窃他人成果”所包含的“不得偷盗”这条古已有之的道德戒律,是每个人都适用的。对于一个想要晋升研究员职务的人来说,“如果你要做社科院的研究员的话,就请不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表达的是一种目的—手段关系;对于一个已经是研究员的人来说,这句话表达的是一种角色—规定关系。这两种关系并非全无道理,但两者都没有把“不得偷盗”当作一件本身是正当的事情。本身是正当的事情是任何人都应该做的,而不管他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也不管他的角色身份是什么。在这个意义上,道德规则确实是一种“绝对命令”。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规则是无条件规则”这种说法本身也是有条件的。说“不得偷盗”的规则是无条件的,是说它适用于所有人,因此其实也蕴含着一个条件句的前件:“假如你是人的话……”。根据康德的理解,人一方面区别于神(无限的理性主体),另一方面区别于动物(有限的非理性主体);人作为有限的理性主体既有遵守道德规律的能力,同时又需要道德规律作为命令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不得偷盗”这条道德律令类似于一个游戏规则,它与“假如你是人的话”之间具有一种角色—规定关系,也就是说是一种意义关系,而不是目的—手段关系。但我们通常认为,“假如你是人的话”这个前件都是不言自明的——在通常情况下,“你”这个称呼只用在人身上,因此“假如你是人的话”这个说法在字面上是一个重言式,多此一举。如果说“不得偷盗”是一种“底线道德规则”的话,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样的要求就是一种“理想道德规则”。这种道德规则类似于游戏规则中的“范导性规则”,它不像前面所说的“构成性规则”那样确定一种游戏之作为这种游戏的意义,而是提出把这种游戏做得好一些的建议。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不能说“如果你是人的话,你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只能说,“如果你要做一个高尚的人的话,你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