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指导思想:《陕西省志·地震志》(1987—2012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述全省的地震活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和地震科学研究等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二、断限:本志是1989年出版的《陕西省志·地震志》的续修,上限自1987年起,下限截止于2012年12月31日,由陕西省地震局承编完成。
三、体例:本志根据《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行文规范》要求,横列地震事业有关门类,纵述地震活动及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历程。本书内容分为篇、章、节、目四个层次。
四、体裁:本志采用志、记、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图、表相辅,附录为补充。
五、范围:以陕西省行政区域为界,部分地震活动涉及邻省(山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
六、资料:本志采用资料,以陕西省地震局各种文档、技术档案及陕西省各类年鉴等文献为主,同时参考一些调查报告及当事人所记述。未注明来源的资料,均来自陕西省地震局。
七、资料入志原则及行文规范要求:
1.资料选取:尊重事实,以文字资料为准,尽力保持收集资料原貌。
2.地震事件:本志中“地震震级”表述主要采用M震级,个别采用ML震级,二者换算公式为:M=1.13ML-1.08。“发震时间”均以北京时间表示。“震中位置”均以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发布的结果为准,一般只记到县级行政单位。
3.人物职务:均为时任职务。
4.单位简称:本志中的“省委”是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省政府”是陕西省人民政府,“省地震局”是陕西省地震局;“省教育厅”是陕西省教育厅,其他类同。
5.其他简称:本志中的“八五”是指第八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其他“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