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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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艾略特认为,除非是陪完全陌生的客人,并且情非得已,早饭应该一个人吃,因此布拉德利太太虽有些不情愿,伊莎贝尔并未觉得不高兴,便不得不在各自的卧室里把早饭吃了。但伊莎贝尔醒过来之后,有时会让艾略特为她们雇用的那位尊贵的女仆把她的咖啡送到她母亲房间里,以便吃饭的时候可以跟她聊天。她每天都很忙碌,只有在一天中的这个时间段,她才能和母亲独处一会儿。在这样的一个早晨,那时她们来巴黎已经快一个月了,在伊莎贝尔描述完昨天晚上的事以后,主要是她和拉里还有一帮朋友逛夜总会的经过,布拉德利太太把她自从她们到法国来的那天起就一直在想的那个问题说出了口。

“他打算什么时候回芝加哥?”

“我不知道。他没说。”

“你没问他吗?”

“没。”

“你不敢问?”

“不,当然不是。”

布拉德利太太躺在一张睡椅上,身上穿着艾略特非要给她的那件时髦睡袍,正在磨光指甲。

“你俩在一块儿独处的时候都说了些什么?”

“我们不总说话。在一起就很好了。拉里向来话不多,你是知道的。说话的时候,大部分的话都是我说的。”

“他一个人在干什么?”

“不太清楚。我想并没干什么了不起的事。我觉得他一直过得很快乐。”

“他住哪儿?”

“这个我也不知道。”

“他好像挺不爱说话的,是不是?”

伊莎贝尔点上一支烟,从鼻子里喷出一团烟雾,冷冷地看着她母亲。

“妈妈,你这么问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舅舅认为他有套公寓,而且正在和一个女人鬼混。”

伊莎贝尔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你不信他说的,对吗?”

“不信。我的确不信。”布拉德利太太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的指甲说,“你没跟他提芝加哥的事吗?”

“说了,说了很多。”

“他没有表露出任何想回去的意思吗?”

“我觉得没有。”

“到明年10月份,他就走了两年了。”

“我知道。”

“好吧,这是你个人的事,亲爱的,你觉得怎么做对,就怎么做吧。不过,事情往后拖并不会因此变得好做些。”她瞥了女儿一眼,但伊莎贝尔并不愿迎合她的目光。布拉德利太太充满关爱地对她笑了笑。“要是你不想耽误吃午饭,最好现在去洗澡。”

“我要和拉里去吃午饭。我们去拉丁区吃。”

“玩痛快点儿。”

一小时后拉里来接她。他们乘坐出租车到了米歇尔桥,然后顺着人潮涌动的大街朝前走,最后到了一家他们觉得中意的咖啡馆。他们坐在露台上,要了两杯杜本内开胃酒。然后他们又搭乘出租车去了一家餐馆。伊莎贝尔胃口很好,很喜欢吃拉里为她点的那些食物。她喜欢看那些紧挨着他们坐的人,因为这地方很拥挤,看着他们吃饭时那袒露无遗的快活劲儿,她觉得很好笑;但她最喜欢的是和拉里单独坐在一张小桌子旁。她喜欢看她快活地说话时他眼中那饶有兴味的神情。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是那么舒服,让她神魂飘荡。但在她的内心深处有一种模糊的不安,因为尽管他显得很舒适自在,但她觉得他这种心情主要是环境给的,而不是她给的。她母亲说的话已让她觉得有点儿烦恼,尽管她好像在天真无邪地聊天,却密切注意着他的每一个表情。他和离开芝加哥那会儿不太一样了,但她又说不出哪儿不一样。他的样子和她记忆中的一模一样,仍是那么年轻,那么坦诚,但他的表情变了。并不是他比以前更严肃了,他平静时面色一贯是那么严肃的,而是他的脸上有了一种让她觉得陌生的平静;就好像他已经把自身的某个问题解决掉了,获得了从未有过的轻松。

午饭吃完以后,他提议去卢森堡广场逛逛。

“不,我不想去看画。”

“那好吧,咱们去公园坐坐。”

“不,我也不想去公园。我要看看你的住处。”

“没什么可看的。我住在一家旅馆的一个又矮又小的房间里。”

“艾略特舅舅说你有套公寓,正跟一位画家的模特儿在一起鬼混。”

“那你自己就去瞧瞧吧。”他笑道,“离这儿就几步路。咱们走着去。”

他领着她穿过几条弯弯曲曲的窄街,尽管两边的高楼之间有一线蓝天,这些街道却显得很昏暗,走了一会儿,他们在一家门面做了装饰的小旅馆门口停了下来。

“到了。”

伊莎贝尔跟着他走进一条狭窄的走廊,一边放着张桌子,后面有个身穿衬衫、黑黄细条纹背心,系着围裙的男人在看报纸。拉里问他要钥匙,那人赶紧从身后的架子上取下来递给他。他好奇地瞥了伊莎贝尔一眼,然后会意地一笑。他显然觉得她要和拉里去他屋子办坏事。

他们爬上两组楼梯,楼梯上铺着破旧的红地毯,然后拉里把房门打开了。伊莎贝尔走了进去,这是一间有两扇窗户的小房子。对面是灰色的公寓楼,一楼有家文具店。屋里有张单人床,床边放着一个床头柜,一个嵌有一块大镜子的笨重衣橱,一张饰有厚垫的直背扶手椅,窗户中间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一个打字机、一些纸和几本书。壁炉台上堆放着很多平装书。

“你坐扶手椅吧。不太舒服,但这是我所能提供的最好的座位了。”

他拉过另外一把椅子,坐下了。

“你就住这儿吗?”伊莎贝尔问。

“是的。我来巴黎以后一直住在这儿。”

“可是为什么?”

“方便啊。这儿离国家图书馆和巴黎大学都近。”他指了指她没有注意到的一扇门。“那是洗澡间。我在这儿吃早饭,晚饭一般在我们吃午饭的那家餐馆打发。”

“这里脏透了。”

“哦,不,挺好的。正合我意。”

“可住在这儿的都是些什么人?”

“哦,我不知道。阁楼上住着几个学生。三两个在政府部门工作的老单身汉,还有一个退休的剧院女演员;另外一间唯一带洗澡间的房子住着一个被包养的女人,她的情人每隔一个礼拜的星期四来看她;我想还有一些过往的客人。这地方挺安静的,也挺正经的。”

伊莎贝尔觉得有点儿窘迫,因为她知道拉里发现了她这一点,并且觉得很可笑,所以有些生气。

“桌子上那本大书是什么?”她问。

“那个吗?哦,那是我的希腊语词典。”

“你的什么?”她叫道。

“别担心。它又不会咬你。”

“你正在学希腊语吗?”

“是的。”

“为什么?”

“我觉得我想学。”

他眼里含笑看着她,她也对着他笑。

“你不觉得你应该告诉我,你在巴黎这么久一直在做什么吗?”

“我一直在刻苦读书。每天读8个或者10个小时。我去巴黎大学听课。我想法国文学中的重要作品我都读过了,我也能读拉丁语的著作,至少是拉丁语的散文,就像我读法语作品一样容易。当然了,希腊语要难些。但我有一个很好的老师。你来这儿之前,我每周要去他那里三个晚上。”

“学这个有什么用?”

“获取知识。”他笑着说。

“听起来并没有太大的实用价值。”

“也许没有吧,另一方面,也可能有。不过挺好玩的。你想象不出读原文的《奥德赛》让我有多么激动。让你觉得,只需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碰到天上的星星。”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仿佛受了一种贯穿他全身的兴奋之情的驱使,在小屋子里来回踱步。

“前一两个月我一直在读斯宾诺莎[1]的东西。我觉得我弄懂的并不多,不过他的作品让我欢欣鼓舞。那种感觉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下来,发现落脚点是一座隐藏在群山之中的巨大的高原。荒凉,还有那进入你头颅里的纯净如美酒的空气,你觉得自己是那么富有。”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芝加哥?”

“芝加哥?我不知道。我还没想过。”

“你说过,两年后要是你找不到你想要的东西,就会放弃。”

“我现在还不能回去。我刚开始。我看到了在我面前延展开的辽阔的精神之地,它们在召唤我,我渴望去那里走走。”

“你想在里面找到什么?”

“我的问题的答案。”他近乎顽皮地瞥了她一眼,要不是她对他那么了解,肯定会认为他在说玩笑话。“我决定发现上帝是否存在。我想发现魔鬼是否存在。我想知道我是有永生的灵魂,还是等我死了,一切就宣告结束。”

伊莎贝尔轻轻喘了口气。听到拉里说这些东西,她觉得有些不舒服,同时她又觉得欣慰,因为拉里那轻描淡写的口气就像平时聊天一样,这才有可能让她战胜自己的不安情绪。

“可是拉里,”她笑着说,“几千年来,人们一直在追问这些问题。要是能解答的话,现在不就有答案了吗?”

拉里咯咯笑了。

“别笑,好像我说了什么蠢话似的。”她尖刻地说。

“相反,我觉得你说得很精明。不过另一方面,你也可以这样说,既然几千年来人们一直在追问这些问题,这就证明他们忍不住要问,并且不得不继续问下去。另外,并不是没有人找到过答案。答案总比问题多,很多人找到了非常令人满意的答案。比如说老吕斯布鲁克[2]。”

“他是谁?”

“哦,一个我在大学时不认识的家伙。”拉里轻率地回答。

伊莎贝尔不懂他的意思,却没有追问。

“这一切我听起来都非常幼稚。大二的学生才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的,等他们毕业以后就把它们都忘了。他们得生存。”

“我不怪他们。我觉得很欣慰,因为我有足够的钱维持生活。要是我没有,就得像别人那样去挣钱了。”

“不过钱对你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吗?”

“没有。”

“你觉得这一切会用去你多少时间?”

“我不知道。也许5年,也许10年。”

“这以后呢?你打算用这些智慧做什么?”

“要是我真能得到智慧,我想我就聪明了,就会知道用智慧做什么了。”

伊莎贝尔激动地紧握双手,向前俯下身子。

“你大错特错了,拉里。你是美国人。这儿不是你的家。你的家在美国。”

“我准备好了就回去。”

“可你失去得太多了。当我们正在经历从未有过的奇妙之旅时,你怎能甘愿在这个死气沉沉的地方枯坐呢?欧洲完蛋了。我们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强大的。我们正在飞速发展。我们拥有一切。你有责任参与到你的国家的发展中去。你已经忘了,你不知道如今美国人的生活有多么令人激动。你确信你之所以不肯这么做,难道不就是因为你没有挺身直面如今摆在每个美国人面前的工作的勇气吗?哦,我知道你也在工作,但这不就是一个逃避责任的借口吗?这不就是在费尽心思游手好闲吗?要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逃避责任,那美国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太严肃了,亲爱的。”他笑着说,“我的回答是,并不是每个人的想法都和我的一样。大多数人愿意过循规蹈矩的生活,这或许对他们来说是幸运的;但你忘了一点,我的求知欲就像——比如格雷——挣大钱的渴望一样热烈。就因为我想花几年时间自修一下,我就真的成了祖国的叛徒了吗?或许等我的任务完成之后,我能够给人们一些他们想要的东西。当然了,只是有这种可能,不过要是我失败了,我的生活也不会比一个连一分钱都没挣到的生意人糟糕到哪儿去。”

“那我怎么办?我对你来说就一点儿也不重要吗?”

“你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我想让你嫁给我。”

“什么时候?10年以后?”

“不,就现在。越快越好。”

“靠什么?妈妈什么都给我买不起。另外,她就是有能力也不会这么做的。她会觉得帮你去过一种无所事事的生活是在犯错。”

“我什么也不想跟你母亲要,”拉里说,“我一年有3000块的收入,在巴黎足够花了。我们可以租间小公寓,再雇个女用人。我们会过得很快活的,亲爱的。”

“可是,拉里,一年3000块根本不能维持生活。”

“当然能。很多人一年的花费比这个少得多。”

“可我不想过一年只花3000块的日子。我没有必要这样做。”

“我一直是靠3000块的一半来生活的。”

“可你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她看了一眼这间昏暗的小房间,因为厌恶,身体不由得颤抖起来。

“因为我还存了点儿钱。我们可以去卡普里岛度蜜月,秋天的时候就去希腊。我很想去那儿。还记得过去我们常说一起周游世界吗?”

“我当然想去旅行了。可不是那个样子。我不想乘着汽船,坐着二等舱去旅行,住连洗澡间都没有的三等旅馆,在廉价餐馆吃饭。”

“去年10月份我就是这样游遍整个意大利的。我过得很快活。就算一年只有3000块的收入,我们也可以去周游世界。”

“可我想要孩子,拉里。”

“没问题啊。我们也可以带上他们。”

“你真是太可笑了。”她哈哈大笑道,“你知道养一个孩子要花多少钱吗?维奥丽特·汤姆林森去年生了个孩子,她尽量少花钱,就这样还花了1250块。你想雇个保姆要多少钱?”随着一个接一个的想法进入她的脑子,她也变得越来越激动。“你太不切实际了。你都不知道你在叫我做什么。我还年轻,我想快乐。我什么都想做。我想去参加派对,我想去跳舞,我想打高尔夫、骑马。我想穿漂亮的衣服。一个姑娘穿得不如人家,你能想象出这对她意味着什么吗?买朋友不想穿的旧裙子,人家出于同情送给你一件新的做礼物,你对人家表示感谢,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拉里?我连去一家像样的理发店把头发好好打理一下的钱都没有。我不想乘坐有轨电车或者公共汽车四处跑;我想有自己的汽车。你整天在图书馆看书,你觉得我又能做什么?在街上瞎晃,看看商店橱窗里的东西,要么坐在卢森堡广场,看着我的孩子不要调皮。我们连一个朋友也不会有的。”

“哦,伊莎贝尔!”他打断了她的话。

“就算有,也不是我习惯交往的那些朋友。哦,对了,艾略特舅舅的朋友们会看在他的分儿上不时邀请我们,但我们不能去,因为我没有衣服,我们不能去,因为我们没有钱回请人家。我不想认识很多的下流无知之人;我跟他们没什么可说的,他们跟我也没什么可说的。我想要生活,拉里。”她突然意识到了他那一看她就变得温柔的目光,这会儿却稍微带着点儿笑意。“你觉得我很蠢,对吗?你觉得我净关心鸡毛蒜皮的小事,很令人讨厌。”

“不,我没这么想。我觉得你说得很合情合理。”

他正背对火炉站着,她站起来,走到他跟前,俩人便面对面了。

“拉里,就算你的名下没有一分钱,只能找到一份每年3000美元的工作,我也会毫不迟疑地嫁给你。我会为你做饭、铺床,我不在乎自己穿什么,我可以什么都不要,我会觉得这是一种美妙的快乐,因为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你会好起来的。但现在这种情况意味着过一种一辈子都没有盼头的肮脏而贫穷的生活,意味着我会苦干到死。这又是为了什么?这样你就可以年复一年苦苦探索那些你所说过的你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的答案了。这简直是大错特错。一个男人应该工作。他存在的意义就是这个。只有工作才能为社会福利做出贡献。”

“简短来说,他的责任就是在芝加哥定居,去亨利·马丘林的公司做事。你觉得让我的朋友买亨利·马丘林感兴趣的证券,我就能为社会福利做出大的贡献吗?”

“经纪人是必须要有的,况且那也是一种很体面、很受尊敬的谋生手段。”

“你把巴黎中等收入者的生活描绘得太黯淡了。知道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一个人不用去香奈儿买衣服也能穿得很好。有意思的人都不在凯旋门和富士大街附近住。其实,有意思的人几乎不在那儿住,因为一般说来,有意思的人都没有很多钱。我在这儿结实了很多人,有画家、作家和学生,有法国人、英国人、美国人,还有不知道哪个国家的人,我觉得你会发现这些人比艾略特那些无精打采的侯爵夫人和长鼻子的公爵夫人朋友有意思多了。你会变得思维敏捷,有敏锐的幽默感。你会觉得听他们在餐桌上交流想法是一种享受,哪怕没有男仆和侍者们伺候你,喝的酒只是很一般的葡萄酒。”

“别说蠢话了,拉里。我当然会了。我又不是势利小人。我喜欢认识有意思的人。”

“是的,要穿着香奈儿的衣服去认识。你以为他们不知道你把这看成了一种带着优越感去对贫民窟进行的优雅访问吗?他们不会觉得自在的,你也会觉得不自在,你什么都得不到,除了日后告诉艾米莉·蒙塔多尔和格雷西·夏托加亚尔,你在拉丁区认识了很多古怪的放荡不羁的人,觉得有意思极了。”

伊莎贝尔微微耸了耸肩。

“我觉得你说得对。这些人和我受的教育不一样。这些人和我没有共同之处。”

“那我们应该去哪儿?”

“我们开始生活的地方。我从记事起就住在芝加哥。我的朋友都在那里。我感兴趣的事物都在那里。那里是我的家。那里是你和我的归属地。妈妈病了,再也不会好起来了。就算我想,我也不能离开她。”

“要是我不愿意回芝加哥,你就不打算嫁给我了,是这个意思吗?”

伊莎贝尔犹豫了。她爱拉里。她想嫁给他。她全心全意渴望得到他。她知道他也盼着得到她。她不相信,最后摊牌的时候,他不会软化。她害怕,但她必须冒这个险。

“是的,拉里,我就是这个意思。”

他在壁炉台上划着一根火柴,是那种很刺鼻的老式法国硫黄火柴,点着了烟斗。然后,他从她身旁走过,站到一扇窗户旁。他朝窗外望着。他沉默着,像是要永久地沉默下去。她站在原来面对他时站的地方,朝壁炉台上面的镜子看去,却看不到她自己。她的心在狂乱地跳着,忧虑让她感到一阵恶心。他终于把身体转了过来。

“我希望我能让你看到我给你的生活比你知道的任何事物都要丰富多彩。我希望我能让你看到精神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体验是多么丰富。精神生活是无限的。精神生活是一种快乐的生活。只有一件事可以和它媲美,那就是当你独自一人乘着飞机越来越高,只有无限的天空在你周围的时候。无限的天空让你心醉神迷。你获得了一种异常兴奋的感觉,就算用世界上的所有权力和荣耀和你换,你也不愿意。那天我正在读笛卡儿的著作。那种安然,那种优雅,那种清澈。啊!”

“可是拉里,”绝望中的她打断了他的话,“你难道看不出你在要求我做一件我不适合、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情吗?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就是一个普通而正常的姑娘。我20岁了,再过10年就老了,我想趁着还有机会尽情享受。哦,拉里,我是那么爱你。你做的这一切是多么没有价值,对你是不会有任何用处的。为了你自己,我求你放弃吧。做个男人,拉里,做男人应该做的事。你只是在浪费大好的光阴,别人却做了那么多的事。拉里,你要是爱我,就不会为了梦想放弃我。你已经恣意行乐过了。跟我们回美国吧。”

“我不能,亲爱的。这样我会死的。这将是对我的灵魂的背叛。”

“哦,拉里,你怎么能这么说话?歇斯底里、自以为文化修养很高的女人才这么说话呢。这种话有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也没有。没有。没有。”

“我心中的感受刚好是这样的。”他答道,两只眼睛闪着亮光。

“你怎么能笑得出来?你难道没有意识到这是很严肃的事吗?我们已到了十字路口,我们现在正在做的将会影响我们的整个一生。”

“我知道。相信我,我是很严肃的。”

她叹了口气。

“要是你不愿听从理智,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可我觉得那并不是理智。我觉得你一直在胡说八道。”

“我?”她要是没这么痛苦,准会大笑起来的。“我可怜的拉里,你完全疯了。”

她慢慢将她的订婚戒指从手指上摘下来。她把它放在手心,看着。圈是白金的,上面镶嵌着一颗四方形的红宝石,她一直都很喜欢它。

“要是你爱我,就不会让我这么伤心。”

“我真的爱你。不幸的是,有时候一个人要做自认为对的事就不得不让别人伤心。”

她伸出托着红宝石婚戒的手,她的嘴唇在颤抖,她强迫自己微笑着。

“给你,拉里。”

“我要它没用。你留着作为我们友谊的纪念,好吗?你可以戴在小手指上。我们的友谊无须结束,对吗?”

“我会永远关心你的,拉里。”

“那就留着吧。我想让你留着。”

她犹豫了一会儿,然后把戒指戴在了右手的小手指上。

“太大了。”

“你可以把它改改。咱们去里茨餐馆喝一杯。”

她有些吃惊,一切就这么很容易地结束了。她没有哭。一切似乎都没有变,只不过她不会嫁给拉里了。她几乎无法相信一切都已结束。她有点儿后悔他们没有大吵一架。他们谈得是那么冷静,就跟商量着租一套房子一样。她有些失落,同时又觉得有一丝满足感,因为他们表现得是那么文明。她很想知道拉里此刻的感受。但这件事总是很难做到;他那平滑的脸和黑色的眼睛是一张面具,她明白,即便是认识了他这么多年的自己,也无法将其刺透。她进屋的时候已把帽子摘下放在床上了。此刻,她站在镜子前面,又把它戴上了。

“我只是感兴趣,”她梳理着头发说,“你想解除婚约吗?”

“不想。”

“我想这或许对你是一种解脱。”他没有回答。她转过身来,嘴唇上泛着快乐的笑意。“我准备好了。”

拉里随手把门锁好。他把钥匙递给桌子旁那个人的时候,那人像是搞什么阴谋似的用调皮且戏弄的目光把他们从上到下细细打量了一遍。伊莎贝尔不会猜不出他以为他们刚才做了什么事。

“我觉得那个老家伙不会在我的童贞上下太大的赌注。”她说。

他们搭乘出租车去里茨餐馆喝酒。他们聊着无关紧要的事,看不出有明显的拘束感,就像两个每天都会见面的老朋友。尽管拉里保持着一贯的沉默,但伊莎贝尔向来健谈,总有说不完的话,她决意不让那或许难以打破的沉默出现在他俩之间。她不想让拉里认为她对他有任何的怨恨,她的自尊迫使她这样做,以便不让拉里怀疑她受伤了、不高兴了。过了一会儿,她便提议他送她回家。当他在门口放下她时,她快乐地对他说:

“别忘了明天和我们吃午饭的事。”

“放心吧,我不会忘的。”

她让他吻了一下她的脸颊,然后便穿过了停车门廊。

注释:

[1]巴鲁赫·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唯理论代表之一,从“实体”即自然界出发,提出“自因说”,认为只有凭借理性认识,才能获得可靠的知识。著有《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等。

[2]让·范·吕斯布鲁克(1293—1381),佛兰德斯神秘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