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坚持”:贵州省预决算公开实践
近年来,贵州省财政厅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探索出“五个坚持”的做法,大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一)坚持预算公开制度引领,完善预算公开体系
一是夯实公开制度基础。2016年6月,结合贵州省实际,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贵州省预算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主要任务,形成了以《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统领、多项预算公开政策为指南的预算公开制度基础,让预算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是搭建预算公开框架。形成了政府预算公开为主体、部门预算公开为重要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同支撑的预算公开框架,稳步推进预算公开。
三是明确公开责任主体。政府预决算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由部门主动公开,除涉密部门和信息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坚持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奠定预算公开基础
预算编制是整个预算管理的源头,预算编制水平直接关系到预算公开的质量。按照《预算法》要求,贵州省财政以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为主线,以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紧紧聚焦预算编制,推动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着力清理规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启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不断规范预算管理,全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为预算公开创造良好条件。
(三)坚持统一预算公开标准,提高预算公开水平
为方便公众便捷获取预算公开信息,贵州省财政厅推进“三个统一”。(1)统一公开平台,要求建有门户网站的预算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预算信息,并永久保留,同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网站平台同步公开。(2)统一公开样式,按照“实行公开格式管理”的要求,制作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共36张公开报表参考格式,供各地区各部门参考使用,使得公开工作更具可操作性。(3)统一公开时间,政府预决算,按照要求在省人代会批复预算后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要求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集中公开。
(四)坚持提升预算公开质量,丰富预算公开内涵
一是公开内容要真实。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政府预决算按照省人代会批准内容公开,部门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据实公开。二是公开内容要细化。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功能科目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公开到款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分地区公开到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到具体项目。三是公开形式要丰富。鼓励文字、表格、图样多种形式公开,增强可读性。
(五)坚持公开工作服务到位,提升预算公开效率
强化公开时限要求。贵州省财政厅在批复年度部门预算的同时,一并印发关于公开要求的文件,部门在收到部门预算批复时,同步启动部门预算公开准备工作。强化服务理念,耐心听取预算单位反映的公开问题,细心讲解公开政策,对部门预算的公开进行跟踪服务。强化审核过程,坚持靠前把关,对部门预算公开内容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提升部门预决算的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