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妻子红杏出墙致怀孕,丈夫能要求离婚吗?
情景再现
曲某在QQ聊天中认识了本市的刘某,二人经过半年时间的交流,曲某对刘某非常有好感,认为她是一个知书达理的好姑娘,遂要求与刘某见面,刘某欣然应允。曲某和刘某见面后,发现刘某确实如照片中一样漂亮,对刘某的好感倍增,当即向刘某表白。刘某对曲某也非常满意,遂答应与曲某交往。二人交往半年后就到双方父母家拜访,均得到了双方父母的认可。不久之后,二人就领取结婚证举办了婚礼。
婚后曲某发现刘某特别喜欢上网聊天,而且其网友大都是男性,曲某多次劝告刘某不要总跟陌生男人聊天,但是刘某表示只是聊天而已,还要求曲某给她私人空间,不能过多干涉自己的私生活。有一段时间,曲某经常加班,有时很晚回家,但是刘某竟然经常比他回来的还晚,刘某解释说是因为曲某加班没人陪她,她和公司同事们一起去玩了,曲某想到自己没法陪伴妻子,心里很愧疚,也就没有说什么。一个月后,曲某陪同客户到饭店吃饭,恰巧碰到妻子和一个陌生男子也在该饭店用餐且二人举止亲密,曲某急忙上前询问,刘某慌张地介绍该男子是自己新来的同事,该男子看到曲某后随意打了一个招呼就离开了饭店。曲某回家后因为此事和刘某大吵一架。几天后,公司派曲某到外地出差四个月。
三个半月后,曲某提前回家,回到家中后,刘某并不在家,但是家中的笔记本电脑是打开的,刘某的QQ图像一直闪个不停,曲某随手点开QQ图像,看到了其中的留言,留言内容暧昧至极,曲某打开了之前的所有聊天记录,曲某这才发现,原来刘某与该留言人是情人关系,二人经常在酒店约会。曲某打开了留言人的相册,这才知道此留言人就是那天自己在饭店中碰到的那个男人。曲某气急败坏,将刘某梳妆台上所有东西扔在地上,却在刘某的梳妆盒内发现了一张B超单子,里面显示刘某已有一个月的身孕,曲某当时血往上涌,没想到刘某不仅红杏出墙,还怀上了别人的孩子,曲某现在只有一个念头:离婚,马上离婚!那么,曲某能在妻子怀孕期间离婚吗?
律师指点
为了照顾女方怀孕、保护胎儿的健康,《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对男方离婚权进行了限制,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作出此规定一方面是胎儿、婴儿正在发育阶段,需要父母合理抚育,另一方面是出于对女方的身心健康考虑,如果在此时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精神、身体都是一种伤害。但是,为了体现平等,针对具体问题也要视情况而定。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男方就可以在妻子怀孕期间提出离婚:(1)女方结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使女方丧失保护的必要;(2)男方的生命受到女方的威胁或者合法的权益遭到女方严重侵害的;(3)女方对婴儿有虐待、遗弃行为的;(4)女方小产后身体已经恢复的。
本案中,刘某在与曲某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仍与其他男子保持情人关系,且在曲某出差期间与他人偷情导致怀孕,刘某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是对夫妻感情的极大破坏。虽然刘某已经怀孕,但是曲某仍可以向刘某提出离婚,如果刘某不同意,曲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曲某在准备证据时,应准备结婚证、刘某的B超证明,自己单位的出差证明及在外地工作时的考勤表等,用以证明对方结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