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顾问:案例精析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8.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是否意味着婚姻关系消灭?

情景再现

王某与妻子陈某的相识起源于一次英雄救美,那次陈某在街边买东西,突然间有两个人把陈某背在身后的背包抢了下来,拔腿就跑。这一抢不仅将背包抢走,还将陈某拉倒在地,导致胳膊摔破血流不止,陈某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傻了,加上身上所受的伤,只能坐在地上不住地哭泣。从陈某身边路过的王某看到有女孩被这么欺负,血气上涌追了上去,与抢包的两人扭打起来,将包抢回来了,并教训了两人。回来之后还将陈某送到了医院,这一来二去两人开始熟悉起来,并且逐渐坠入爱河,不久之后便结婚了。

婚后,陈某才发现丈夫王某不务正业,主要工作就是给别人的酒吧“看场子”,但王某对陈某的真心不假,待陈某也很好,因此二人的生活也还算幸福,除了偶尔王某打架后会带着伤回去,这一点令陈某很是难过。

好景不长,有一天丈夫王某对陈某说自己惹上了一些事情,要去外面躲一阵,为了不连累陈某,先不与陈某联系,说完之后王某就离开了家。自此之后的五年里,陈某一直在等待王某,但却一直等不回丈夫,陈某心灰意冷之下准备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王某死亡,法院受理之后依照程序作出了宣告死亡的决定。

后来,陈某在生活中遇到了张某,二人感情一步步加深到了谈婚论嫁阶段,最后张某、陈某二人领取结婚证成为夫妻。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陈某的前夫王某回来了,并找到陈某,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王某已被宣告死亡,那么王某与陈某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消灭呢?

律师指点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所以,在没有意外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公民一般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灭;继承开始,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受遗赠人可以取得遗赠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七条有明确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当然,宣告死亡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并不等于被宣告死亡的人实际上已经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但撤销后,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并不必然恢复,要视其配偶是否再婚而定。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本案中,王某离开住所下落不明已有五年,其妻子陈某依法申请法院宣告王某死亡,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宣告王某死亡以后,陈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一旦王某回来,法院会撤销对王某的死亡宣告,但两人的婚姻关系是否还存在,取决于王某的妻子陈某是否再婚,如果陈某没有再婚,则王某与陈某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陈某再婚,则陈某和王某的婚姻关系消灭。而在本案中,王某被宣告死亡后,妻子陈某与张某又结婚了,所以应当认为陈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37.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