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精神病患者可以结婚吗?
情景再现
家住农村的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李某,二人一见钟情,婚后育有一子张小某。张某、李某对儿子非常溺爱,张小某自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张小某高考时考上了一个专科院校,离开了父母独自一人到异地求学。但由于父母的溺爱,张小某生活自理能力很差,也不会与人相处、交际,因此,张小某在大学期间一直没有朋友,这使得他性格逐渐孤僻、自卑。大学毕业后,张小某在城市漂泊了半年也没能找到工作,无奈之下只好返回家乡。回到家乡的张小某出现了狂躁不安、焦虑、敏感多疑、乱摔东西等情况,张某和李某觉得是儿子心情不好,过段时间就会好的。但是半年过后,张小某的情况更加严重,张某就带着张小某到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医生诊断张小某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几年后,张小某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张某和李某看着患病的儿子到了结婚的年纪,便萌生了为他找一个妻子的想法,这样就可以有人好好照顾儿子了。
张某、李某通过朋友给张小某介绍了一个外省家庭条件不好的女孩吴某,并在张小某精神状态好的情况下安排了张小某和吴某见面,在介绍张小某时隐瞒了他的病情。吴某看到张小某长得很精神,还是大学生,家庭条件也不错,就同意了与张小某的婚事。两个月后,张某陪同张小某和吴某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时吴某想和张小某一同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但是张某说现在国家不要求必须进行体检,可以直接登记,于是吴某和张小某在没有体检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
吴某和张小某结婚后就发现张小某经常摔东西,骂人,还多疑,根本无法正常生活、工作,她还发现了张小某在服用大量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吴某遂向张某求证,张某只好如实告知了吴某张小某的病情。吴某立即向张小某及其家人表示他们一家人一起欺骗了她,她和张小某的婚姻是无效的,她要离开张小某。那么,吴某和张小某的婚姻有效吗?
律师指点
本案涉及婚姻欺诈是否构成婚姻无效的问题。婚姻欺诈,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时,明知不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而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使婚姻登记机关为双方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的行为。本案中,张某、李某明知张小某患有精神疾病却不告知吴某,且在吴某要求进行婚前体检时,为了避免吴某发现张小某的病情而拒绝进行婚前体检,致使吴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张小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张某、李某和张小某的行为构成了婚姻欺诈。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本条第三项规定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情形属于婚姻无效。而我国《母婴保健法》第八、九条规定,精神疾病在发病期内的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在发病期间不能够充分认识其所做出的意思表示将要产生的法律效果,且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发病期间的精神病患者应暂缓结婚。本案中,张小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在双方登记结婚时处在精神病发病期,对结婚做出的意思表示不能真实反映其结婚的意愿,张某、李某和张小某隐瞒张小某病情,骗使吴某与张小某结婚,因此吴某与张小某的婚姻关系无效,吴某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其与张小某的婚姻无效,这样就可以解除与张小某的婚姻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