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证指南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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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说明

《临证指南医案》10卷,清·叶天士撰,华岫云编述,书成于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

《临证指南医案》版本众多,流传极广。现存主要版本有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卫生堂刻本、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苏州经堂朱墨套印刻本、清同治六年(1867)天德堂刻本、清光绪十年(1884)古吴扫叶山房刻本以及清末民国间的多种石印本和排印本。

整理并重新出版《临证指南医案》一书,推出符合时代要求、适于中医工作者学习研究之需的《临证指南医案》新的版本,对于发展中医学术、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这次点校整理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选本

根据刊刻较早、内容完整、校印较精、错误较少的选本原则,选用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卫生堂刻本为底本,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苏州经堂朱墨套印刻本为主校本,著易堂据清乾隆四十年(1775)崇德书院刻本排印本以及1928年上海锦章书局石印本为参校本。

2.正字

凡底本中可以对应为简体字的繁体字皆改用现代规范简体字,其个别不能对应者酌予沿用。

凡文中的完全异体字统一改为相应的正体字。部分异体字及通用字,视具体情况采用相对通行的字体。

凡文中的通假字原则上改用相应的本字,其个别习用者酌予沿用。

凡文中的古体字原则上改用相应的今字,其个别习用者酌予沿用。

3.段落与标点

依照原文文义划分段落。

依据文义与医理对原文进行标点。标点符号的使用按照现代汉语标点符号使用规范进行。标点符号以句号、逗号、顿号为主,一般少用问号、惊叹号。

4.校勘

凡原文中可以确认的讹、夺、衍、倒且有校本可据者,据校本改、补、删、移,不出校记。

凡原文中可以确认的讹、夺、衍、倒但无校本可据者,据文义改、补、删、移,不出校记。

凡底本与校本文字不同义均可通者,不予校改,亦不出异文校记。

凡底本正确而校本有误者,不加校勘,不出校记。

凡底本目录与正文标题不一致者,据正文及校本予以改正。

凡底本右药、右方之“右”,悉改为“上”

5.其他

(1)原书中的药名与现代使用不合者,依据《中药大辞典》和高等中医药院校《中药学》教材酌予规范。药名的规范仅限于字数及发音皆同者,如旋复花→旋覆花、白芨→白及、黄耆→黄芪、栝楼→瓜蒌等,余概不及。

(2)凡文中小字夹注,使用小号字体接排于正文大字之后。凡眉批,根据文义用小号字体排于正文中相应位置。

(3)删去原书各卷前的署名。

(4)删去底本原附不属医案内容的《种福堂公选良方》。

(5)编制病证名索引,以便检索。

本书的点校整理工作,得到了人民卫生出版社张同君主任、李丽编辑的指导帮助,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院长刘少明研究员等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焦振廉研究员以及张琳叶、胡玲、周晶、卢棣、谢晓丽等同仁的鼎力协助、辛勤工作,保证了此项工作能在较短时间顺利完成,谨此并致谢意。

苏 礼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