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产业的生态图谱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更迭,相关的市场应用愈发成熟、完善,金融科技行业的市场格局得以重构。就金融科技生态体系而言,主要由金融科技企业、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三方组成。
金融科技企业
在金融科技领域,金融科技企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提供创新金融服务,在整个产业生态体系是关键赋能者。
金融行业是一个门槛相对较高的行业,具有风险难以把控、业务复杂、对先进技术依赖度较高等特点,这些特点将很多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拒之门外。目前在金融科技市场上,科技巨头、大型金融机构内部孵化的金融科技公司占据绝对优势,创业公司往往只能从某一细分领域切入,存在产品和服务单一的问题。由于资源匮乏,在业务与模式创新、新市场拓展、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创业公司很难有良好的表现。
因此,科技巨头和大型金融机构内部孵化的金融科技企业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在开放平台建设、成立产业协会、完善行业人才培养机制、构建良性产业生态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彰显自身价值,如表1-1所示。
表1-1 金融科技企业的价值
传统金融机构
中国经济转型日渐深入,对金融业发展质量与效益的要求越来越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迫切需要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广泛开展技术创新和业务转型。借助技术提供方提供的综合解决方案,金融机构可以推出更多的特色服务,完善用户体验,降低运营成本。
受经营理念落后、科层制组织架构造成的“大企业病”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金融机构无法明确自身在金融科技领域扮演的角色。想要解决这一问题,金融机构必须加强组织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结合自身发展需要、监管规定、客户与合作伙伴的利益诉求等,在组织架构、管理模式、服务理念等方面主动革新,推动自身长期稳定发展的同时谋求多方合作共赢。
金融监管机构
新技术的大量涌现,为金融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然而应用新技术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特别是金融业务风险和新技术潜在风险叠加后,破坏力将进一步提升。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在新技术赋能和风险管控之间找到平衡。
平衡数据应用和个人隐私保护,就是典型代表。数据越全面、精细,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对用户需求的把握就越精准,但这种把握不能以泄露公民的个人隐私为代价。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对个人和企业客户的数据使用与隐私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但近年来数据泄露问题却层出不穷。
因此,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监管体制,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的立法进程,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信息监管治理体系,使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在金融行业转型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有效防范并应对金融风险,创建智慧金融生态环境,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增添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