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常见法律问题看图一点通(案例插图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1.卖了自家宅基地,没有地方住,是否还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案例背景

李某平常在村里好吃懒做,整天赌钱,欠了不少债。之后李某为了还债,只能卖了自己的房子,暂时居住在哥哥家里。由于长期居住在哥哥家里非常不方便,李某决定自己出去闯荡几年。李某虽然没有学历,但擅长交朋友,在城里认识了钱某。在钱某的帮助下,李某挣了大钱后决定回到村里。但李某想到村里的房子已经没有了,也不能再住到哥哥家里,就想着再申请一处宅基地。

学法有疑

出卖自家宅基地后,还可以通过申请得到新的宅基地吗?

法律讲堂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也就是说,李某出卖了自己的宅基地后,不可以再通过申请得到新的宅基地。这是因为在我国宅基地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民的,具有福利性质。当村民将自己的宅基地出卖、出租后,就相当于用宅基地谋取了利益。如果允许其再申请,免费再为其提供宅基地,一来对其他村民不公平,二来不符合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和制度,三来不符合我国土地国情。所以,我国对于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采取的是不予批准的处理对策。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第五款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句话说法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是为了防止农村村民以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而采取的措施。但村(村民组)内有两户村民的宅基地都未达到标准,为进行宅基地调剂,由其中一户申请宅基地的,不属于这种情况,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依法申请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