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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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

研究古希腊哲学的人有一个共识:古希腊哲学家们一般不大区别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过去的研究一般也不太注重这一区别。但是在分析哲学产生之后,尤其是随着分析哲学以及语言哲学的发展,通过语言分析而达到关于世界的认识已经成为一个信条,因而人们越来越重视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的区别。我认为这一区别对于研究巴门尼德的残篇也是有益的。前面讨论的一些问题,比如对estin的不同理解,实际上也涉及这一区别及其认识。现在我想基于这一区别和认识更深入地讨论残篇中的思想。

残篇2提到的estin乃是以动词形式出现的。动词与名词不同,它是该词在日常表达中的使用形式。前面讨论提到了各种各样不同的理解,但是无不与这种动词的方式有关,比如为它添加主语或表语,比如把它看作句子框架。这些解释都是从语言层面出发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巴门尼德谈论的乃是estin这个词本身。通俗地说,他借助这个词来说明它所表达的东西。此外,这样的理解与他借助真这个概念做出的说明也是一致的。虽然他的文体是散文,尽管他没有举例,但是随便举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出,是与真乃是一致的,比如“雪是白的”,这无疑是真的。这个句子的句式乃是“S是P”,其核心用语乃是“是”,即巴门尼德所说的estin。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巴门尼德谈论“是”这个词本身,并试图通过谈论它来表达自己的看法。我认为这一点是清楚的。不太清楚的是,他是不是清楚地认识到,“是”这个词与它所表达的东西乃是不同的;他是不是有意识地通过对“是”这个词的讨论来说明它所表达的东西。

在残篇中,巴门尼德多次提到“说”。比如,“不允许你从不是者来说或思考”,“不是乃是不能说的,也是不能思考的”(残篇8始),不是的东西“是不可说的”(残篇2),“可说的和可想的东西一定是”(残篇6),“在所有说过的东西中,你不会发现脱离‘是’的思维活动”(残篇8尾),等等。文中的“说”指说话,大概不会有其他意思,因而其意思是明确的,即言语表达。由此也可以看出,这是从语言层面论述的,或者至少是与语言相关的。在这些论述中,所说的乃是“是”,它是被说出来的,因而也可以看作是语言层面的东西。

残篇中还多次谈到“思考”(“想”、“思维活动”)。在谈及“思考”的地方,有时谈到“说”,比如上述引文;有时则与“说”无关,比如“让你的思考离开这条研究道路”(残篇7),“有相同的东西被思考,因而才会有思想”(残篇8尾)。思考是自明的概念,不会有什么歧义。它通常指心灵或头脑活动,因而字面上与说没有什么关系,即与语言没有什么关系。在这种意义上,残篇中单独谈论思考之处是容易理解的。但是,残篇在一些地方又将思考与说并列谈论,这就表明二者是有联系的,也就是说,思考与语言是有联系的。正因为如此,我们也就可以并且应该把二者联系起来考虑。

直观上说,思考与认识相关。认识世界是人类的基本活动,而这一活动主要是通过思考来进行。最保守地说,它离不开思考。残篇7谈到“瞎看、乱听、乱说”,把它们与思考相对照,告诫人们不要这样做,对有争议的事情“要根据理性来判断”。“瞎看”和“乱说”等用语含有否定的意思,这样就凸显了“根据理性来判断”的正确性和重要性,同时也表明,理性判断就不能瞎看、乱听、乱说。这些说明是直观而朴素的,没有什么理解的问题。但是与思考相关,还是有几点可以讨论的。

一点是,这里的说乃是与看和听并列谈论的。看、听、说都属于人的基本能力,而且是与认识相关的基本能力。说明中虽然加了否定性修饰,因而可以将它们与理性判断形成对照,但是说与看和听终归还是有些区别的。这一区别是,说乃是对看到和听到的东西的表达。今天人们知道,看和听属于感官活动范围,说属于表达,可以是关于感官知觉的表达。巴门尼德把它们放在一起谈论,这似乎表明,他尚未形成后人关于感官知觉的明确认识和清晰描述。

另一点是,在其他一些地方,巴门尼德将说与思考并列谈论,这似乎表明,他认识到说与思考是有联系的。如果与说相联系的这种思考指或包括残篇7所说的“根据理性来判断”的话,即不是瞎看、乱听、乱说,那么他的论述不过意味着:思考的东西可以被说出来,要被说出来。可以看出,思考和说都是常识性的,巴门尼德的相关论述也是直观的,人们不会有太多理解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们把说看作是语言层面的,把所说的东西看作是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层面的,那么巴门尼德的论述实际上已经涉及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尽管他本人没有清晰的表达和论述。

基于以上两点则可以看出,与说相关的,既可以是看到的和听到的,也可以是思考的。因为通过言语既可以表达看到和听到的,也可以表达思考到的。所以,巴门尼德既可以把说与看和听并列谈论,也可以把说与思考并列谈论。以“瞎看”、“乱说”这样的用语无非是表明他的否定态度,相比之下,直接谈论说与思考则说明他的肯定态度。

认识到说与思考的联系是有意义的,它有助于我们深入思考它们的共同对象。说是语言层面的,思考是心灵或头脑中的活动。它们之所以有共同对象全在于语言将心灵或头脑中思考的结果表达出来。二者相对照,说的乃是“是”,那么思考的自然也是是。这里的差异也许在于,在语言中,“是”这个词乃是具体的,因而是清楚的,但是在思考中,这个“是”所表达的东西是不是那样清楚?进一步说,思考针对外界,那么外界中的“是”是不是那样清楚?外界无疑有事物,问题是,外界是不是也有语言所表示的那个“是”?它是什么?

在残篇8我们看到,巴门尼德提供了对它的说明:它是非创造的,不可消亡的,整体的,无穷的等等。不能说这些说明无法理解,但真若想理解它们,我们却会发现,它们是一些最宽泛、最抽象的说明,也就是说,它们是一些适合一切事物的说明。正因为如此,实际上大概也就很难理解它们,也就是说,通过这些说明,我们似乎依然无法理解巴门尼德想以它们所说明的“是”。

在我看来,这里的困难也许是多方面的。我仅试图指出一个方面。外界有事物,这是一个明显的事实。但是事物并不是赤裸裸的,而是有状况的。而且每一事物的状况与其他事物的状况乃是不同的,即使是同类事物中,一事物的状况与另一事物的状况也是不同的:哪怕是同一棵树上的两片树叶,也会有颜色、大小、光泽、外形的差异。因此,我们可以说外界有事物,也可以说外界有具有不同状况的事物。人们认识外界事物,思考外界事物,不仅会涉及一类事物与另一类事物的差异,而且会涉及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差异。前者主要是种类上的差异,而后者主要是状态上的差异。前一种可称之为是什么的差异,后一种可称之为是什么样(或是如何)的差异。进一步考虑则还可以看出,前者涉及种类之间的差异,后者涉及个体之间的差异。

从残篇8来看,尽管巴门尼德尚未做出这样比较细致的区分和考虑,但是他确实看到了事物是不同的。特别是,他认识到不同事物的不同状况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并且试图对它们做出说明:“它要么完全是,要么不是。”事物状况是如此,“对这些问题的判定就在于:是或不是”,而“做出肯定就已经判定”。从这些论述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巴门尼德的意思还是可以看清楚的:1)通常的情况是,事物是如此这般的或不是如此这般的;2)我们做出的相应判断也会是这样,即事物是如此或事物不是如此;3)肯定的判断是,事物是如此这般的。如果我们依照区别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这一认识来考虑,则可以看出,1)是外界的情况,2)是思考层面的情况,3)是语言表达层面的情况。由此可见,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的区别是清楚的,因为它们处于两个不同层面。它们之间的联系也是密切的,因为它们的对象是共同的。

应该承认,巴门尼德没有清晰地区别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因而他的一些论述看上去不是那样清楚。但是经过我们的分析则可以看出,他对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的区别并不是没有认识的,比如他谈论说与思考,把它们既相联系,又相区别,而且他关于二者的论证主要围绕着“是”来进行。他甚至说到,“在所有说过的东西中,你不会发现脱离‘是’的思维活动”(残篇8尾),这就明确表明,说与思考的联系就在于这个“是”。认识到这种联系,尽管思考中的情况可能不是那样清楚,但是至少语言中的情况是清楚的。这样,借助语言的考虑,我们就可以获得对于思考中的东西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