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书写作(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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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用文书的语言要求

一、应用文书的语言特点

(一)实用性

人类的语言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即实用语言和文学语言。实用语言和文学语言虽然在词汇和语法上没有太大区别,表面上看起来也是同一种语言,但是它们的功能完全不同。实用语言只传达“实用”的内容,而且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行文的实际效果,实用语言强调表意的清楚、实在和准确,如请示的事项明确、请示的理由具体而充分,言尽意止。而文学语言则不限于传达词语的词典意义,文学语言追求唯美,意在言外,是作家加工雕琢之后的语言,便于抒情,易于遐想。

应用文书语言的实用性特征是由应用文体的本质决定的。应用文书是应现实工作的需要、为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而制作的,因此,应用文书只能选择言简意赅的实用语言。

(二)单一性

应用文书的语言在词汇上,严格遵照其词典意义;在造句上,严格遵守语法规则;在修辞上,只适当运用比喻、对偶、排比等常规修辞格,而对夸张、通感、暗示等可使事物有较大变形的或曲折达意的修辞格一般不用。可以说,应用文书的语言是一种直白而循规蹈矩的语言,目的就是使读者准确理解文书的主旨,避免产生歧义,从而认真、准确地执行。

应用文书的叙述多用直叙,证明则多是直接证明,以避免文章内容观点的曲折隐晦、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多歧义,以保证不同的读者在理解上能够最大限度地趋向一致。

(三)模式性

在应用文书写作中,人们长期沿用一些使用频率较高的专用词语。这些词语虽非法定,但是已经约定俗成。尤其是公文中的专用词语,虽然与旧文书中的套语有一定的联系,但是经过历次公文改革的筛选提炼,已经去其糟粕,保留了至今仍具积极作用的部分,形成了模式化的应用文专用语言。如“特此函复”“当否,请批示”“来函收悉”“商洽”“敬请批复”等惯用语,简洁明了,是其他的现代汉语词汇所无法替代的。

(四)概说性

应用文书的语言不追求奢华、夸饰,不追求纤毫毕现的细节的形象生动。应用文书所用的语言、所用的表达方式,都是为了向忙于事务的读者介绍情况、说明原委、陈述事实、总结规律、指示办法。因而这些“介绍”“说明”“陈述”“总结”“指示”,通常只求抓住关键、抓住要点,实行概括述说。而且,叙述多是概述,说明多是概说,议论一般也是直接明了地提出观点与主张,是“说理”,而不是“论理”。应用文书语言的简洁概说,不但能使信息更精要,而且能尊重读者的需求,还能实现行文的目的。如批评性通报,只是概述事故简况、简述事故原因、做出处理决定、归纳教训,以引人警醒,至于事故后的悲惨场景、调查处理的漫长而曲折的过程等细节就不必在批评性通报中赘言了。

(五)得体性

得体性是指根据行文目的、内容、对象,恰当地使用语言,做到文实相符、内容和形式相统一。语体不同,语言的风格基调也各不相同。

一般说来,应用文书的语言大都使用比较庄重、通俗的大众化书面语言,而较少用口头语言和方言。但是,应用文书的文种又是丰富多样的,与之相应,各类文种的风格基调也有明显的差别。如命令、决定等指挥性的公文注重庄严、庄重、严肃;法规、规章类的文书讲求严谨、确切、利落;计划类的文书必须客观、周密、可行;会议报告类文书则应该富于鼓动性、鼓舞性、生动性;等等。

应用文书语言的得体性还体现在:根据不同的受文对象及其心理承受能力,选择分寸适宜的语言。上行文的语言,应尊重而又不阿谀讨好;下行文的语言应谦和而又不失度;平行文的语言应真诚平实,多商量、互尊重。惩戒坏人坏事的通报,应言之凿凿,义正词严;表扬好人好事的决定、表彰性通报,语言则应热情、稳重。给上级的情况报告,不必有过多的宣传议论;对下级布置工作的通知,又不可过于原则、空洞,而应实实在在、切实可行,有操作性。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应用文书的语言也应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充实。陈旧、晦涩的词语应及时清退,规范、新生的词语应适时跟进,使语言紧扣应用语体的特征。

适时选用模糊词语和委婉用语,也能使应用文书的语言更得体。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应用文书语言的五个特点,常常是相辅相成、难以分割的。

二、应用文书的专门用语

(一)称谓词

称谓词是指用于称谓的词。

在应用文书中,涉及机关或个人时,一般应直呼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及对方的职务或“××同志”“××先生”。在表述指代关系的称谓时,一般用下列专门用语:

(1)第一人称“本”“我”,后面加上所代表的单位简称,如部、委、办、厅、局、所等。

(2)第二人称“贵”“你”,后面加上所代表的单位简称,如部、委、办、厅、局、所等。在应用文书中,用“贵”字做第二人称,只是表示尊敬与礼貌,一般用于平行文或涉外公文。

(3)第三人称“该”,在应用文书中使用广泛,可用于指代人、单位或事物,如该厂、该公司、该同志、该产品等。正确使用“该”字,可以使应用文文字简明、语气庄重。

(二)领叙词

领叙词是用于引出应用文书写作根据、理由或应用文具体内容的词。它多用于文章的开端,引出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或者指示、事实的根据;也有的用于文章中间,起前后衔接作用。常用的领叙词包括:根据、按照、为了、遵照、惊悉、收悉、为、特、现、如下。

(三)追叙词

追叙词是用于引出被追叙事实的词。常用的追叙词包括:业经、复经、前经、即经。

(四)承转词

承转词又称过渡语,即承接上文转入下文时使用的关联、过渡词语,用于陈述理由、事实之后引出作者的意见、方案等。常用的承转词包括:为此、据此、故此、鉴此、综上所述、总而言之、总之。

(五)祈请词

祈请词用于向受文者表示请求与希望。常用的祈请词包括:希、敬希、请、望、敬请、烦请、恳请、希望、要求。

(六)商洽词

商洽词用于征询对方意见和反映,具有探询语气。它多用于上行文、平行文。常用的商洽词包括:妥否、当否、是否同意。

(七)受事词

受事词即向对方表示感谢、感激的词。它多用于平行文或涉外的公文。常用的受事词包括:蒙、承蒙。

(八)命令词

命令词是表示命令或告诫语气的词,用以增强公文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引起受文者的高度注意。常用的命令词包括:特命、责成、令其、切切、勿违、切实执行、不得有误、严格办理。

(九)目的词

目的词即直接交代行文目的的词。常用的目的词包括:请批复、函复、批示、批转、转发、查照办理、遵照办理、参照执行、请审阅、望周知。

(十)表态词

表态词又称回复用语,即针对请示、问函,表示明确意见时使用的词。常用的表态词包括:同意、不同意、准予备案、特此批准、按照执行、可行、不可行、迅即办理。

(十一)结尾词

结尾词置于正文最后,是表示正文结束的词。常用的结尾词包括:此布、特此报告、通知、批复、函复、告、特予公布、此致、谨此、此令、此复、特此、为要、为盼、是荷、为荷、敬礼、致以谢意、谨致谢忱。

应用文书使用上述专门词语,有助于使文章简练、严谨,并富有节奏感,从而赋予文章庄重、严肃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