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说本草(全民阅读中医科普进家庭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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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用药禁忌“十八反”

中药在应用过程中,大概有以下四种禁忌:

第一种是配伍禁忌。某些药物在一起使用时,会产生毒性或者抑制对方的治疗作用,比如著名的“十九畏”和“十八反”,这些药物不能搭配在一起使用。其中“十九畏”被总结成了一首歌谣,简单来说便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畏石脂。而“十八反”指的是: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一般情况下,“十九畏”和“十八反”里的这些药物不能同用。

第二种是妊娠期间的禁忌。某些药物毒性强、药性猛,比如巴豆、牵牛子、麝香;有的药物主活血祛瘀,比如红花、莪术等,使用它们会伤害到腹中的胎儿,因此要避免在妊娠期间使用这些药物。这些药物的使用禁忌也被编成了这样一首歌谣——

蚖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与䗪虫。

第三种是服药期间的饮食禁忌。服药期间,因为疾病性质和药性的关系,某些生冷、黏腻、腥臭等不容易被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气味的食物要避免食用,这也是俗话说的“忌口”,比如患寒性疾病的患者不适合吃生冷食物,患热性疾病的不适合吃辛辣油腻食物,患疮疡皮肤病的不适合吃鱼虾牛羊等腥膻食物,经常头晕失眠、烦躁易怒的患者不适宜吃胡椒、辣椒、大蒜,也不适宜喝酒等。

还有一种是证候用药禁忌。也就是说若某种病证不适宜服用特定的某种或者某类药物,比如麻黄的发汗能力强,不适宜用于表虚自汗、肺肾虚喘的患者。这种禁忌情况比较复杂,内容也比较广,我们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也会就具体的药物来聊聊这些证候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