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资本论》的理论梗概
(一)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论》第一卷理论梗概
下面我们将分别叙述《资本论》各卷的主要内容,由于第四卷从一开始就单独成书,所以,我们在这里就不对它加以论述了。
《资本论》第一卷的卷名是“资本的生产过程”,主要是论述剩余价值的生产。这一卷在全书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这不仅是因为生产过程在整个社会经济运动中是首要的一个环节,而且是因为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的生产过程,揭穿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在他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建了伟大的剩余价值理论,从而为揭示整个资本主义经济的运动规律打下了基础。1886年,恩格斯在《资本论》英文版“序言”里写道:“第一册本身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整体,并且20年来一直被当作一部独立的著作。”[82]如果说整个《资本论》是一座宏伟壮丽的科学大厦,那么第一卷就是这座大厦的主要部分。
这一卷共七篇、二十五章,大体可分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篇,主要阐述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第二部分包括第二至六篇,主要阐述剩余价值论。第三部分包括第七篇,集中阐述了关于资本积累的理论。下面分别做一简要的叙述。
1.劳动价值理论
劳动价值论的基础是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奠定的,但由于阶级的局限性和历史的局限性,他们的劳动价值论是不够完善、不够彻底的,因而也是不够科学的。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是通过对商品的分析来阐明的。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83]打个比喻来说,就像要研究人体的生理规律必须分析人体的细胞一样,要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的规律,就必须首先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商品。在商品内部包含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矛盾的胚芽。因此,只有从商品这个最简单也是最普遍的现象入手,才能逐步弄清全部资本主义社会复杂的经济现象的实质,从而也才能建立起阐明经济现象内在规律的科学理论。毛泽东说:“商品这个东西,千百万人,天天看它,用它,但是熟视无睹。只有马克思科学地研究了它,他从商品的实际发展中作了巨大的研究工作,从普遍的存在中找出完全科学的理论来。”[84]《资本论》的科学理论,首先就包括劳动价值论。那么,马克思是怎样从对商品的研究中阐明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呢?
我们知道,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它出现在原始社会末期有了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马克思研究商品,首先揭示了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性。劳动价值论中的所谓价值就是指的商品价值,所以商品二重性的原理是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之一。
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指它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性质。一切商品都必须具有这种性质。如小麦可以充饥,铁可以制造工具,衣服可以御寒,等等。一个商品可以有一种使用价值,也可以有多种使用价值,如煤既有生产上的用途,又有生活上的用途。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会不断发现商品新的使用价值。
商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还具有交换价值。这就是说,商品除了可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以外,还可以用来交换别的商品。商品这种能够用来交换别的商品的性质,就是它的交换价值。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商品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时在数量上的比例。例如,100斤小麦=10斤铁,10斤铁就是100斤小麦的交换价值。马克思分析交换价值是为了探索商品背后隐藏着的价值。两种商品之所以能够按一定比例相交换,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共同的东西。这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呢?那就是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都包含了一定量的人类劳动。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一般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而交换价值则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可能有价值,因此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不包含价值的东西,虽有使用价值,但也不是商品。例如,自然界中的空气和水,虽然具有很大的使用价值,但因为它们不是劳动产品,其中没有凝结人类的一般劳动,所以就没有价值,也不是商品。可见,商品这两方面的性质是缺一不可的。
商品的二重性是怎样形成的呢?商品二重性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劳动二重性的原理,是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内容。那么,什么是劳动的二重性呢?马克思指出,生产商品的劳动,从一方面看是具体劳动。具体劳动就是为了一定目的,使用一定工具,采取一定方式,把一定的劳动对象加工成预想的使用价值的过程。例如,木工用锯、刨等生产工具,按照一定的工艺过程把木头做成家具的劳动,就是具体劳动。具体劳动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因而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要研究商品的价值,只知道具体劳动是不够的。生产商品的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抽象劳动。因为不管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有着怎样各不相同的性质,但它们都要消耗人的脑力、筋肉、神经、手等。所以,撇开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任何具体特点、具体过程,只从生产商品时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来看的劳动,也就是只从抽象的意义上来看的劳动,就是抽象劳动。
为什么生产商品的劳动除了考察具体劳动以外,还要考察抽象劳动呢?这是因为,具体劳动由于性质各不相同,在量上是无法比较的。不能说种粮食的劳动比别的劳动都重要,它就可以交换更多的做衣服的劳动;同样,也不能反过来说,做衣服的劳动更重要,它就应该交换更多的种粮食的劳动,等等。因此,商品要交换就不能只考察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而必须同时考察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已经撇开了具体劳动的特点,只从人类劳动能力的支出这种最一般的意义来看劳动,它没有任何性质上的差别,只有量上的区别,因而抽象劳动的多少是可以相互比较的。例如,20码麻布可以和1件上衣相交换,就说明了它们二者包含了同样多的抽象劳动。如果不考察抽象劳动,商品交换就无法进行,因此考察抽象劳动是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不存在商品经济也就不存在考察抽象劳动的必要了。可见,抽象劳动是一个历史范畴,而不是永恒存在的,它反映商品交换条件下,人们互换劳动的这种特定的人与人的关系。
劳动二重性和商品二重性的关系是怎样的呢?简单地说就是商品的二重性是由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的。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则形成商品的价值。
劳动二重性学说是马克思创立的,这一学说的创立是对政治经济学的一大贡献。马克思说过,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这一点,我们只有在学习了《资本论》的全部内容之后,才能有深切的体会。
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还包括商品价值量如何决定的原理。马克思认为,既然商品价值的实体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一般劳动,因而商品的价值量就是由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的。劳动量是按劳动时间计算的,所以,商品的价值量就由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决定,不过它不能由个别生产者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而只能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否则,一个人越懒惰,技术越不熟练,他生产商品时花费的劳动时间越长,这种商品的价值就越大,这是完全不可能的。那么,什么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制造某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所谓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就是指一定时期里,社会上大多数商品生产者所具有的生产条件,而不是指少数最先进或最落后的生产条件。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指生产某种商品时社会上大多数人所达到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
商品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规律,就是商品经济的共同规律——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支配私有制商品经济的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全过程。任何两个商品生产者交换商品时,必须在他们的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大体相等时才能成交,这就是等价交换的原则。如果某一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时所消耗的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出售时仍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出售,他就会额外赚钱;相反,如果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就会少赚钱或赔钱。只要有商品经济存在,就不能忽视价值规律的客观作用。
商品的使用价值可以被人们直接看到、接触到,商品的价值以及价值量的多少则是不能被人们直接看到的,因此还必须研究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问题。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形式的原理,也是科学劳动价值论的组成部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缺陷之一,就是它始终没有、也不可能分析价值形式问题。马克思第一次阐明了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及其发展,这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贡献。
马克思认为,一个商品的价值只能由另一个商品来表现。例如,20码麻布=1件上衣,麻布的价值是无法用自身来表现的,如果说20码麻布的价值是20码麻布,这种同义语反复绝不能说明任何问题。麻布的价值,只有通过另一个商品才能表现出来,按照上例,麻布的价值只能表现在上衣上,20码麻布的价值就等于1件上衣。
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起初是简单的价值形式,而后经过扩大的价值形式和一般的价值形式,最后发展到货币的价值形式。出现货币价值形式以后,一切商品的价值就都用货币来表现,商品价值的大小都通过货币来衡量。因此,货币就成了一般等价物,这就是货币的本质。在商品交换的历史上,贵金属金和银很早就发挥过一般等价物的作用,但是当它们固定发挥一般等价物的作用时,它们就成了货币。贵金属之所以能够充当货币,首先因为它们也是商品,也有价值,同时还和它们具有体积小、价值大、便于分割、便于保管、质地均匀等特点有关。
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价格。例如,20码麻布的价值不用上衣来表现,而用2钱金子来表现,那么这2钱金子就是20码麻布的价格。价格是以价值为基础的,价值是内容、是实质,价格是形式、是现象。
概括起来说,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就是关于商品二重性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商品价值量的决定以及价值形式发展的理论。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是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也是全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里,马克思还在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阐述了货币的职能。马克思指出,货币具有五种职能:(1)价值尺度,就是货币以自己为尺度来衡量和计算一切商品的价值量;(2)流通手段,也叫作购买手段,就是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3)贮藏手段,就是货币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具有可以贮藏起来、暂时不用来购买商品的作用;(4)支付手段,是货币用来清偿债务、支付租金、税款、利息、工资等的作用;(5)世界货币,是货币在世界市场上充作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的职能。在以上五种职能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其他三种职能是在这两种职能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马克思在通过对商品的分析揭示了科学劳动价值论以后,又用专门的篇幅来揭露商品拜物教观念。
在私有制商品经济中,物与物的关系常常是一种现象,在物的背后实质上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处处透过物与物关系的假象,揭露出人与人关系的实质,对商品拜物教观念的揭露,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在商品经济中,人们进行商品交换,如用麻布交换上衣,从表面看来,是麻布和上衣的关系,实际上在麻布和上衣的背后隐藏着人和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麻布生产者和上衣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麻布生产者通过卖出麻布把自己生产麻布的劳动交换给上衣生产者,而上衣生产者则通过卖出上衣把自己生产上衣的劳动交换给麻布生产者。但是,在私有制商品经济中,人们这种互换劳动的关系是自发地发生和发展的,人们生产和经营的成败,就表现为商品交易的成败,而商品交易的成败就直接决定人们的命运。因此,人们十分崇拜商品,对商品就像对宗教一样迷信,从而表现为物(商品)统治着人,而不是人统治着物(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这一范畴表明人与人的一定关系,与商品相联系的抽象劳动、价值、货币等,都是一定的人与人关系的表现。社会上如果不存在商品经济,那么也就不存在这些范畴。因此,商品拜物教只不过是一种历史现象。
在私有制商品经济中,同商品拜物教一样,还存在货币拜物教。我们中国有句谚语:“有钱能使鬼推磨”,就是这种货币拜物教的突出表现。马克思对商品拜物教的揭露,同样适用于货币拜物教。
2.剩余价值理论
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主要是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至六篇里阐述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马克思为了阐明剩余价值是怎样产生的,首先在第二篇里分析了货币怎样转化为资本。
资本家开办工厂、创办企业,总是先有一定数量的货币,然后拿这些货币去筹建厂房、购置机器设备、采买原材料,并开始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所以,资本最初总是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但货币并不从来就是资本,资本是从货币转化而来的。作为商品流通来使用的货币和作为资本流通来使用的货币,是有本质区别的。
商品流通的公式是:W(商品)——G(货币)——W(商品),资本流通的公式是:G(货币)——W(商品)——G(货币)。无论从形式上或内容上看,这两种流通都是不同的。商品流通是为买而卖,流通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性质上不同的使用价值。例如,麻布生产者卖出麻布,换来货币,是为了买回上衣用来御寒。因此,这种商品流通的目的一经达到,流通便中断了,消费过程就开始了;资本流通则不是这样,它是为卖而买,流通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数量上更多的价值,也就是说是为了赚钱,如果流通停止了,赚钱的目的也就达不到了,因而资本流通是无止境的。从上面的公式看,资本流通的两头都是货币,但是最后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必须大于原来投入的货币,否则这种流通就毫无意义。因此,资本流通公式的完整形式应该是:G(货币)——W(商品)——G′(更多的货币)。G′=原垫付的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这个增殖额就叫作剩余价值。
资本就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那么,资本是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带来剩余价值的呢?在资本流通中,既要遵循价值规律即不违背等价交换的原则,一块钱的货只能卖一块钱,又要获得更多的价值,即获得剩余价值,这可能吗?这个问题是任何一个资产阶级经济学者都没有也不可能解决的,马克思指出,既要遵守等价交换的原则,又要赚钱,货币所有者就必须在市场上找到这样一种特殊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85]。这样的商品就是劳动力。
劳动力就是人的劳动能力,是人生产某种产品时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劳动力使用价值的发挥就是劳动,而劳动则是价值的源泉,它能够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
劳动力并不从来就是商品。劳动力成为商品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那么,劳动力在怎样的历史条件下才成为商品呢?第一,劳动者已经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具有人身自由,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劳动力。第二,劳动者必须一无所有,既没有生产资料,也没有生活资料,穷得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这两个条件,只有到了封建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封建主义生产关系的瓦解,以及小商品生产者的逐渐分化,才形成起来。
货币就是在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下,才转化为资本的。没有这个条件,货币就只是货币,而不可能成为资本。
劳动力既然是商品,必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性。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可以劳动。劳动力的价值和其他商品一样,也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它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但由于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是存在于人的身体中的,工人要维持自己的劳动力就必须消费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所以,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就表现为生产和再生产一定数量生活资料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具体来说,劳动力的价值包括三个因素:(1)劳动者本人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2)劳动者子女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3)劳动者一定的教育和训练的费用。
马克思在分析劳动力买卖时,无情地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自由”“平等”的虚伪面纱。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货币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之间表面上是完全平等的,一方有钱,一方有劳动力,他们在劳动市场上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自愿交易,双方似乎都是完全自由的。其实,劳动力所有者的自由是一种出卖劳动力的自由,是被剥削的自由,因而是一种最大的不自由。货币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平等”关系,是在等价交换这种平等形式掩盖下的事实上的不平等。货币所有者是剥削者,劳动力所有者是被剥削者,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真正的平等可言。如果说在劳动市场上也就是在流通领域里,还有一种虚伪的“自由”“平等”在迷惑人,那么,一到生产领域,事情的真相就原形毕露了。马克思曾经十分生动地描述道:“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86]
马克思在阐明了货币怎样转化为资本以后,就用较大的篇幅(《资本论》第一卷第三至五篇)来分析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以及资本家怎样提高对工人的剥削程度。
资本家在市场上购买了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就迫使工人去劳动,于是劳动过程开始了。劳动过程是人通过自己有目的的活动,改变自然界的物质,使它适合人的需要的过程,这对于任何社会来说都是一样的。但是,资本主义劳动过程还有自己的特征:第一,在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工人是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劳动的,他的劳动属于资本家;第二,在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产品归资本家所有,而不是归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所有。
在劳动过程中,资本家必须让工人生产出某种使用价值。例如,开办制鞋厂的资本家,必须让工人生产出能供人穿着的鞋来,而且还要尽量把鞋制造得美观适用,以便有较好的销路,但是,使用价值本身并不是他追求的目的。资本家绝不是为满足人们的需要而生产的,他的生产目的是追求剩余价值,只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他才不得不生产使用价值。也就是说,制鞋厂的资本家制造出能供人穿着的鞋子不过是一种手段,追求剩余价值或赚钱才是他的目的。
那么,剩余价值是怎样生产出来的呢?这个问题是一切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没有也不敢回答的问题。马克思指出:“这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实际上具有正确的本能,懂得过于深入地研究剩余价值的起源这个爆炸性问题是非常危险的。”[87]在政治经济学史上,只有马克思第一次科学地揭露了剩余价值的来源。
马克思通过分析价值形成过程进而揭露了价值增殖过程,即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他指出,资本家所进行的生产是商品生产,而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性,所以商品生产过程也具有二重性,即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从劳动过程看,是工人的具体劳动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过程;从价值形成过程看,是工人的抽象劳动形成商品价值的过程。商品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劳动过程归根到底反映人和自然的关系,因而它不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用更多的篇幅来分析它。那么,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是怎样的呢?
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包括旧价值的转移和新价值的创造两个方面。所谓旧价值主要是指生产商品时所消耗的原材料的价值和所磨损的生产设备的价值。这部分价值是工人过去的劳动创造的,所以叫作旧价值。工人利用这些生产设备,加工原材料所付出的劳动,是正在进行的劳动,也叫作活劳动。这种活劳动的消耗则形成新价值。如果活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只等于劳动力商品本身的价值,那资本家就无利可图了,因为这时商品的价值只等于预付资本的价值,也就是说,只等于所垫支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这样他就没有得到任何剩余价值。所以,资本家是不满足于价值形成过程的,他一心追求的是价值的增殖。马克思指出:“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88]把握住这一论断是揭示价值增殖过程,即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的关键。
马克思以棉纱生产为例具体论证了价值形成过程到价值增殖过程的转变。他假定劳动力的日价值为3先令,在6小时劳动时间内就可以创造出来;6小时可以把价值10先令的10磅棉花加工为10磅棉纱;又假定在加工10磅棉花中消耗的生产工具的价值为2先令。这样,6小时过后,随着10磅棉纱的生产,生产资料的旧价值转移到棉纱中的共12先令,工人新加入棉纱生产中的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为3先令,10磅棉纱的价值共为15先令,同资本家原垫支的资本相等。这对资本家来说是绝不能允许的。他购买了工人一天的劳动力,这一天劳动力的使用权就属于他了,因此他绝不会只让工人劳动6小时,而会让他们劳动更多的时间。比如,他强迫工人劳动12小时。在12小时内,工人可以把20磅棉花加工成棉纱,从而把包含在棉花中的20先令价值转移到棉纱中,生产工具磨损的价值转移也相应增加为4先令,生产资料旧价值转移总共为24先令,而工人在12小时劳动中新加入棉纱里的价值不是3先令而是6先令。这样,20磅棉纱的价值就是30先令,比为了生产这些棉纱而预付的27先令价值增加了3先令。这3先令就是剩余价值。到此,价值形成过程就变成了价值增殖过程,剩余价值生产出来了,“戏法终于变成了”。
马克思通过这样的分析告诉大家,剩余价值就是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以上的价值。除了雇佣工人的劳动,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形成剩余价值,因此,剩余价值反映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和被剥削的阶级对抗关系。
在揭露了剩余价值的来源之后,马克思依据他所创立的劳动二重性原理,根据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价值形成中的不同作用,第一次把资本划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两部分。他指出,资本家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资本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并不增殖价值,只是通过劳动者的具体劳动,把它原有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所以称为不变资本(c)。相反,购买劳动力的资本部分,进入生产过程以后,由于劳动力的使用,作为抽象劳动,可以创造大于自身价值的新价值,也就是说,会发生价值增殖,所以称为可变资本(v)。
马克思对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科学划分,进一步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明确了不是全部资本而只是可变资本才带来剩余价值。
为了揭露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马克思提出了剩余价值率这一科学概念。既然剩余价值不是全部资本而是可变资本带来的,所以剩余价值率就不应该是剩余价值与全部资本之比,而只能是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之比,用公式表示就是:

马克思在本卷还以很大的篇幅分析了工作日问题。他运用大量的历史材料,把资产阶级无限榨取剩余价值的那种贪婪、残暴的本性暴露无遗,并且号召无产阶级团结起来向资产阶级斗争。
在工人的一个工作日里,有一部分时间是用来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的,这部分劳动时间为必要劳动时间,在这个时间内支出的劳动称为必要劳动;另一部分时间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这部分时间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在这个时间内支出的劳动是剩余劳动。必要劳动创造相当于可变资本的价值,也就是创造相当于工资的价值,剩余劳动创造出剩余价值。
资本家总是力图延长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以便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马克思深刻地指出:“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89]在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要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便只有通过延长工作日的长度来实现。这种由于工作日的绝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增加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就是绝对剩余价值。
马克思由绝对剩余价值的研究转到相对剩余价值的研究,是符合历史进程的。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资本家主要榨取绝对剩余价值。但用延长工作日来榨取绝对剩余价值,必然会遇到劳动者生理上的界限。无论资本家多么疯狂地延长劳动时间,也不可能把一个工作日延长到24小时以上,何况工人还必须有起码的睡眠和吃饭时间!同时,不断延长工作日,还必然遭到劳动者的反抗。在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上,特别是在它的初期阶段,工人为缩短工作日而进行的斗争,前仆后继,接连不断。因此,到后来资本家提高对工人的剥削程度,主要是采取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
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的方法而生产的剩余价值。例如,工作日的长度是12小时,其中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各6小时,这时m′(剩余价值率)=6小时/6小时×100%=100%。假定工作日长度仍然是12小时,如果把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为4小时,剩余劳动时间就相应地延长为8小时,这样,剩余价值率就提高为:8小时/4小时×100%=200%,比原来高出一倍。
那么,怎样才能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呢?从前面的叙述已经知道,必要劳动时间是工人创造劳动力价值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因此,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就必须降低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的价值是由工人及其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构成的,因此,要降低劳动力的价值,就必须降低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而要降低生活资料的价值,就要设法提高生产生活资料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因为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和其中所包含的劳动量成正比,而和生产这个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所以,增加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关键,在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而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的关键,就在于提高生产工人所需要的生活资料部门的劳动生产率。
马克思从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出发,阐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生产率提高所经历的三个阶段: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建立在近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机器大工业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只有在机器大工业普遍建立以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得以最后确立起来。“机器和大工业”一章是《资本论》第一卷中篇幅最大的一章。在这里,马克思指出,科学与技术会使资本具有一种扩张能力,从而给资本家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还强调“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90]。并且极其深刻地指出,随着建立在高度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大工业的发展,“同时使新社会的形成要素和旧社会的变革要素成熟起来”[91]。马克思的这些精辟论断,说明科学技术是一种生产力,它不仅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有着巨大作用,而且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马克思在揭露了剩余价值的来源以及资本家如何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以后,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六篇里,又揭示了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工资学说同样是剩余价值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剩余价值理论的前提是: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凡是可以动摇这个前提的,就会动摇已经建立起来的剩余价值理论的大厦。马克思对工资本质的揭示,使他的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更加牢固。
从资本主义社会的表面现象来看,工人的工资似乎是劳动的价格,它表现为资本家购买工人劳动的代价。那么,事实上工资是不是“劳动的价格”呢?工人出卖的是不是劳动呢?马克思告诉我们:“事物在其现象上往往颠倒地表现出来。”[92]科学的任务就在于透过现象揭露事物的本质,马克思的工资学说正是这样。
马克思指出,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的工资实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但它采取“劳动价格”的外观,所以叫作转化形式。事实上,在劳动市场上,同资本家直接对立的不是劳动,而是工人。工人出卖的是他的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当工人的劳动在生产中实际发挥出来的时候,就已经不属于工人了,因而它也就不可能被工人出卖了。劳动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内在尺度,但它本身没有价值,因而也没有价格。人们可以说1个商品的价值等于10小时劳动,但不能说10小时劳动的价值等于10小时劳动,因此,工资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而绝不是劳动的价格。
工资表现为“劳动的价格”,这种假象掩盖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实质,好像雇佣工人的全部劳动都是有酬的,这正是资本主义制度虚伪性的突出表现。因此,马克思对工资实质的科学论证,就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
概括起来说,对货币如何转化为资本,资本怎样带来剩余价值,资本家又怎样不断提高剩余价值率,以及雇佣工人工资的本质,等等问题的科学论证,构成了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以这一理论为武器彻底批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建立了以剩余价值理论为中心的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完整体系,实现了政治经济学史上的伟大革命,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
3.资本积累理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里,进一步阐明了资本积累的理论。马克思通过对资本积累的分析,做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个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结论。
由于资本积累是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源泉,没有积累也就没有扩大再生产,因此,为了阐明资本积累的本质及其规律,马克思首先分析了再生产问题。
马克思说:“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93]这个著名的论断浅显而深刻,既为人们的常识所理解,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不断重复、不断更新、连续进行的生产,就是再生产。再生产可以分为两类: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
简单再生产就是生产在原有规模上的重复。例如,今年和去年相比,投资不变,设备能力和劳动者人数不变,产量也不变,这种再生产就是简单再生产。简单再生产虽然不是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特点,但是通过对简单再生产的分析,可以看到在一个孤立的生产过程中所不能看到的一些重要现象,从而可以进一步暴露资本主义的剥削实质。
第一,可以看出,工人得到的工资不过是工人自己在上一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全部价值的一部分。例如,第一个月,工人创造的全部价值为10000元,其中6000元相当于生产资料消耗的价值,2000元相当于工人工资的价值,另外2000元为剩余价值。产品销售出去以后,资本家得到了10000元。在第二个月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家把2000元剩余价值用于自己的生活享受,又用6000元重新购买生产资料,另外的2000元,即工人在第一个月创造的相当于工资的价值,用于支付第二个月工人的工资。可见,工人得到的工资是工人自己创造的。因此,绝不是资本家掏腰包养活工人,而是工人自己养活自己。
第二,可以看出经过若干生产过程之后,全部资本就表现为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积累。假定,某一资本家有资本10000元,每年可带来剩余价值1000元,又假定他每年用于个人消费1000元,这样,10年之后他就把原有资本消费完了。但是,通过简单再生产,10年过后,他手中仍然有资本10000元,那么,这资本不过是工人在10年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积累。可见,工人不仅自己养活自己,而且还养活了资本家。
第三,还可以看出,工人的个人消费不是生产过程以外他们自己的私事,而是资本家再生产劳动力的一种手段。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工人“给自己添加生活资料,是为了维持自己劳动力的运转,正像给蒸汽机添煤加水,给机轮上油一样”[94]。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吃饭穿衣,与其说是为了自己果腹蔽体,不如说是资本家为了继续获得剥削的对象。因此,资本主义的再生产不仅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同时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
阐明了简单再生产就便于更好地说明扩大再生产。扩大再生产就是比原有规模更大的再生产。要进行扩大再生产就必须进行资本积累。那么,什么是资本积累呢?马克思说:“把剩余价值当作资本使用,或者说,把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叫作资本积累。”[95]可见,资本积累的源泉就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假定资本家把全部剩余价值都用于个人消费,现在要进行扩大再生产,资本家为了扩大剥削,就不能把全部剩余价值都用于个人消费,而必须拿出一部分追加资本。因此简单地说,剩余价值的资本化就是资本积累。
有一个名叫纳·威·西尼耳(1790~1864)的英国庸俗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散布“节欲论”来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他把资本积累说成是资本家为了“社会进步”而“节欲”的一种高尚行为,并无耻地声言:“我用节欲一词来代替被看作生产工具的资本一词。”马克思尖锐地批判道:“这真是庸俗经济学的‘发现’的不可超越的标本!”[96]资本家进行资本积累绝不是为了社会进步,而是为了赚更多的钱,绝不是什么“节欲”,而是拿工人过去的血汗作为重新榨取更多血汗的手段。
资本积累会给工人阶级命运带来怎样的后果呢?这是资本积累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为了揭示资本积累和无产阶级贫困化这二者之间的必然联系,马克思创立了资本有机构成学说。
马克思认为资本的构成可以从两方面考察,从物质方面看,资本是由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构成的。由于二者的比例和生产技术的发展水平直接相关,生产技术水平越高,每个劳动者平均使用的生产资料就越多,生产技术水平越低,每个劳动者平均使用的生产资料就越少,所以资本的物质构成,又叫作资本的技术构成。从价值方面看,资本是由一定数量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构成的。一般来说,资本技术构成低,资本价值构成也低;资本技术构成提高,资本价值构成也会随之提高,二者之间存在有机联系。因此,马克思说:“我把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且反映技术构成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叫作资本的有机构成。”[97]用公式来表示,资本有机构成就是:c∶v。
资本家为了掠夺日益增多的剩余价值,总是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增加机器设备,并且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每个劳动者在同样的时间内加工的原材料也大大增加了,这一切都必然使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也就是使不变资本在资本总额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结果,意味着同量资本用于雇佣劳动力的部分越来越少,这就造成了所谓“机器排挤工人”的现象。资本主义社会相对过剩人口或者叫作失业大军的形成原因就在这里。可见,无产阶级的失业和贫困,完全是由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
英国有一个臭名昭著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者,名叫托·罗·马尔萨斯(1766~1834),他为了替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辩护,把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饥饿和贫困,归罪于所谓人口繁殖的速度总是超过物质资料增长的速度,并且把这种虚构的谎言说成是普遍的人口规律。针对这种谬论,马克思尖锐地指出,根本没有存在于一切社会的抽象的人口规律,而是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特殊的人口规律。资本主义制度特有的人口规律,就是工人在被迫进行生产使资本不断积累的同时,也日益使自己成为相对过剩人口。所谓相对过剩人口,就是说劳动者并不是绝对地没有用了、过剩了,而是相对资本的需要来说才成为过剩的。可见,相对过剩人口是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是资本积累的必然产物。
在做了以上分析之后,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这一规律表明,随着资本积累的不断扩大,必然在一极,即在资产阶级一极,造成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无产阶级一极,造成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和无知的积累。资产阶级的财富越是积累,无产阶级的贫困就越是增长。
资本积累的理论表明,资本家是靠不断榨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发家的,那么,资本家是怎样起家的呢?也就是说,资本家最初的资本是从哪里来的呢?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对资本本质的认识才更充分、更完整。所以,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做了系统的分析之后,就回头来揭露资本的所谓原始积累。
为了美化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资产阶级及其学者,把原始积累过程描绘成田园诗式的东西。他们像谈奇闻逸事一样说什么,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两种人:一种人勤劳、聪明而且十分节俭;另一种人则是懒惰而又浪费无度的无赖汉。所以,第一种人就逐渐积累财富而成为资本家,第二种人就贫穷得一无所有,他们无论怎样劳动终究还是雇佣工人,而第一种人虽然不劳动,财富却越来越多。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所谓原始积累”一章中,以铁一般的大量事实揭穿了这种牧歌般的谎言。
马克思指出:“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98]这个分离过程充满征服和奴役、劫掠和杀戮,总之是通过暴力实现的。农民土地的被剥夺是原始积累全过程的基础。在英国,这种剥夺从15世纪末开始一直延续到19世纪初。那时由于毛纺织业的兴起,引起羊毛价格的急剧上涨,逐渐资产阶级化了的贵族,为了养羊赚钱,或者为了能把更多的土地以高额地租出租出去,便大批强占领地内的公地,并强行剥夺已经租给个体农民的土地。他们把这些土地围圈起来,变成养羊的牧场,大批农民被驱赶出去沦为乞丐和流浪者,房屋被拆除和烧毁。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圈地运动”和作为这一运动的产物的“羊吃人”时代。除了圈地之外,资本原始积累还通过实行殖民制度、贩卖黑人、进行商业战争、发行国家公债、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等暴力方法来推进。可见,资本的原始积累,就是用暴力剥夺广大小生产者,使他们同生产资料相分离,以便一方面形成大批自由的雇佣工人,另一方面,使生产资料和货币财富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里并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马克思曾经以十分锋利的语言指出,原始积累“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99]。原始积累的过程无情地证明了“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100]。
马克思对资本原始积累的分析表明,起先是资产阶级剥夺个体小生产者而起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内在矛盾的发展,到后来已经历史地轮到无产阶级剥夺资产阶级了。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胜利同样是不可避免的。无产阶级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掘墓人和新社会的缔造者。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进行周密的科学分析以后,以大无畏的精神宣布:“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101]这就是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这种历史趋势是任何人也不能抗拒的。这个科学的结论是马克思留给全世界无产阶级的最宝贵的理论财富。
(二)剩余价值的实现——《资本论》第二卷理论梗概
《资本论》第二卷的卷名是《资本的流通过程》,主要任务是研究剩余价值的实现。第二卷共三篇、二十一章,可以分作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篇和第二篇,主要阐述个别资本流通的形式和条件。第二部分包括第三篇,主要阐述社会总资本流通的形式和条件。
1.个别资本流通的形式和条件
个别资本流通的形式和条件包括资本循环和资本周转两个问题。《资本论》第二卷第一篇论述资本的循环,第二篇论述资本的周转。
首先让我们看看马克思对资本的循环是怎样分析的。
我们知道,资本是不断运动的,由流通过程进入生产过程,再由生产过程回到流通过程。资本如果停止了运动,也就不能带来剩余价值,从而它也就停止了生命。资本的运动顺序地经过三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市场上进行的。资本家以“购买者”的身份出现在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上,他用货币在商品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在劳动力市场上购买劳动力,为生产做准备。第二阶段,是在资本家的工厂里进行的。资本家以“生产经营者”的身份出现,他按照自己的意志和要求,强迫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为他进行生产。经过生产过程,新的商品生产出来了。这些商品已经不同于资本家原来所购买的商品,不仅从使用价值上看和原来的不同了,而且价值也增加了,包含剩余价值。第三阶段,资本家以“出售者”的身份回到市场,卖掉他的商品,换回货币。这时资本重新变成它最初的货币形式,但是这时的货币已经比原先垫支的货币增多了,剩余价值实现了,资本家把钱赚到手了。
资本顺序改变自己的形式,经过三个阶段的运动,价值得到了增殖,最后又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这就是资本的循环。资本的循环过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
如果用公式来表示,资本循环的全过程是这样的:

资本在它的循环中经历了三个阶段,相应地采取了三种不同的形式: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这三种形式的资本执行各不相同的职能。货币资本的职能,是购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生产资本的职能,是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过程即生产过程中制造商品,创造包括剩余价值的新价值。商品资本的职能是出售商品,使资本家收回预付资本,并取得剩余价值。
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并不是三种不同类型的独立资本,而是产业资本在它的运动过程中顺序采取的不同的形式。
上述每一种资本形式都要通过循环的三个阶段,回到它原来的形式。货币资本,最初采取货币形式,经过流通过程、生产过程,再进入流通过程,最后又回到货币形式。生产资本,最初采取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些生产要素的形式,经过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再进入生产过程,最后又回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些生产要素的形式。商品资本,最初采取商品形式,经过从商品到货币的流通过程,又经过从货币到商品的流通过程,再进入生产过程,最后又回到商品形式。这样,资本的循环就有三种不同形式:货币资本的循环、生产资本的循环和商品资本的循环。这三种资本循环形式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要使资本保持正常的循环,需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把全部预付资本分成三部分,让它们同时并存在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形式上。如果把资本全部集中在某种形式上或畸轻畸重地分配在三种形式上,资本循环就会受到阻碍甚至会完全中断。例如,某资本家有资本6万元,如果他一次全部用来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那就只有等到新商品卖出去以后,才能重新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为下一生产过程做准备。因此在新商品出卖之前,既不能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更不能进行生产,这样资本循环就会中断。如果这6万元资本过多地集中在某一资本形式如生产资本形式上,生产过程虽不致中断,但购买原材料和雇佣劳动力的货币资本就会不足,这就会妨碍到下一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因此,只有使这6万元资本在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形式上各分配2万元,才可能使资本循环不间断地进行。第二,资本的每一部分都必须顺序通过资本循环的三个阶段。资本的循环,只有不停顿地从一个阶段转入另一个阶段,才能正常进行。如果资本在第一阶段“G-W”停顿下来,货币资本就会凝结为贮藏货币;如果资本在生产阶段停顿下来,一方面生产资料就会搁置不起作用,另一方面劳动力就会处于失业状态;如果资本在最后阶段(W′-G′)停顿下来,商品就会卖不出去而积压起来。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循环的形式和条件的同时,还研究了资本循环的时间。资本循环的全部时间,等于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之和。资本在生产过程停留的时间就是它的生产时间,资本在流通过程停留的时间就是它的流通时间。
生产时间,一般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作用的时间。这部分时间首先是指劳动者为制造某种产品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的时间,即劳动时间。此外,还包括自然力对劳动对象独立发生作用的时间。例如,播在地里的谷种需要有一定自然生长的时间,酿造葡萄酒需要有一定的发酵时间,等等。第二,生产过程中断、生产资料也停止发挥作用的时间,如机器设备在夜间停止使用的时间。第三,生产资料已经进入生产领域,但是还没有加入生产过程的时间,如原材料储备的时间。在以上三部分时间里,劳动时间是主要的,因为只有在这个时间内,工人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资本才能增殖。
流通时间包括购买时间和销售时间两部分。在购买时间内,资本由货币形式转变为商品形式,即转变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销售时间内,资本由商品形式再转化为货币形式。对资本来说,通过从商品到货币阶段要比通过从货币到商品阶段困难得多,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推销商品比购买商品要困难得多。
资本在流通时间里,只发生价值形式的变化,如从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或从货币形式转化为生产形式等,但不发生价值的增殖。资本只有在生产时间里,才发生价值的增殖。因此,流通时间和生产时间是相互排斥的。商品在流通中滞留的时间过长,对商品来说是有致命的危险的,因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将会因此受到损耗,价值也将随之受到损失,陈旧或腐坏的商品不可能同新的商品卖一样的钱,而且商品积压卖不出去,还会妨碍再生产的进行,使资本价值不能增殖。所以,资本家总是要尽量缩短资本的流通时间,以加速资本的循环。
马克思在分析了资本循环的时间以后,对商品流通费用的分析,是很有意义的。资本不仅在生产领域中要有一系列的耗费,在流通领域中也要有一系列的耗费。这种用于流通领域并为商品流通服务的各项费用,就是商品流通费用。
马克思把商品流通费分为两种:纯粹流通费和生产性流通费。纯粹流通费是同商品的价值形式变化有关的费用,也就是只同商品的采购和销售有关的费用,包括店员工人的工资和用于商品买卖的各项开支。这种流通费不能增加商品的价值,它的支出,只能从生产领域中已经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中得到补偿。生产性的流通费是同商品的使用价值运动有关的费用,如保管费、运输费、包装费等。保管、运输、包装等业务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中的继续,从事这类业务的劳动,也属于生产性的劳动,因而它可以增加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因为商品滞销或为投机目的而垫支的保管费和运输费,只同商品价值形式变化有关,所以应归入纯粹流通费。
资本的循环和资本的周转是密切联系的。马克思在分析了资本循环以后,就转入了对资本周转的分析。
周而复始的不断反复的资本循环,就叫作资本周转。从周转的观点来看,资本的不同部分具有不同的情况,需要分别进行专门的研究。为此,马克思用了四章的篇幅,阐述了自己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学说。
在《资本论》第一卷里,马克思指出,在生产过程中,一方面由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另一方面由具体劳动转移不变资本的原有价值。在这里,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具体劳动是按不同的方式将不变资本的不同部分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上去的。原料、燃料等这些不变资本的价值,是一次完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因为它们在劳动过程中是全部被消耗掉的;机器、厂房和其他生产设备等这类不变资本的价值,则是逐渐地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因为它们在劳动过程中虽然是整个地发挥作用,但只是部分地被磨损。例如,一台机器,它是整个地参加劳动过程,但是它的价值是随着长期使用逐渐磨损而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如果这台机器的价值是10万元,可以使用10年,那么,平均每年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价值就只有1万元。资本各部分在价值转移上的这种区别,就成为区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客观依据。根据以上分析,不变资本中的原料、燃料等应属于流动资本,而机器、厂房、仓库、道路和其他生产设备则属于固定资本。
可变资本,即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按其运动形式来说是属于流动资本的,因为它在每次循环中都被重新再生产出来,所以它和不变资本中的原料、燃料等的周转方式是一样的。
阐明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就可以计算预付资本的总周转了。预付资本的总周转,是它的不同组成部分的平均周转。也就是一定数量一定周转速度的固定资本和一定数量一定周转速度的流动资本,在一年内的平均周转次数。假定有固定资本10000元,一年周转1/10次,一年周转的价值为1000元;又假定有流动资本4000元,一年周转8次,一年周转的价值为32000元。那么,全部预付资本14000元,一年周转的总价值就是33000元,周转的次数就是33000/14000次。从这里可以明白看出,资本周转的快慢,是同资本的构成密切相关的,固定资本在全部资本中所占的比重大,资本的周转就慢;流动资本在全部资本中所占的比重大,资本的周转就快。
资本周转的快慢,不仅关系剩余价值的实现,而且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也有很大影响。剩余价值的生产是只同可变资本直接相联系的,所以加速可变资本的周转,同样多的预付可变资本就可以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假如有甲、乙两个资本家,他们各有5000元的可变资本,剩余价值率都是100%,但由于甲的可变资本一年周转3次,乙的可变资本一年周转10次,结果乙一年可获得剩余价值50000元,甲一年只能获得剩余价值15000元。甲的年剩余价值率(年剩余价值量与预付可变资本之比)为300%,乙的年剩余价值率则高达1000%。可见,资本周转的速度与年剩余价值率成正比。
既然加速资本的周转,可以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所以资本家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来缩短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以加速资本的周转。为此,资本家除了尽量采用新设备、新工艺以及充分有效地利用交通运输条件外,便是竭力加强对工人的压榨。
2.社会总资本流通的形式和条件
马克思《资本论》在第二卷的前两篇中曾经研究过“资本在流通领域所经历的形式变换和物质变换”,但那是从个别资本的角度来研究的,而在第三篇里则是从社会总资本的角度来研究这些变化的。
什么是社会总资本呢?马克思告诉我们,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有各种各样的资本主义企业,如煤矿、钢铁厂、机械厂等。这些企业的资本都各自独立地发挥职能,进行自身的生产和流通,并实现价值的增殖。这样独立地进行循环和周转的资本,就是个别资本。个别资本一方面因为归不同的资本家所有而相互独立、相互排斥;另一方面又因为分工不同而必然相互联系。例如,钢铁厂需要出售自己的钢材,完成商品资本到货币资本的转化;机械厂则需要购买钢材,完成货币资本到生产资本的转化。又如,食品厂需要机械厂为它提供生产设备;机械厂的工人和资本家则需要食品厂为他们提供食品。总之,一切企业都需要有关的企业为它提供生产资料,又都需要有关的企业为它提供生活资料。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个别资本的总和,就是社会总资本;而互相交错、互为条件的个别资本运动的总和,就是社会资本的运动或者说社会资本的再生产。
关于再生产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里已经研究过了,不过在那里主要是阐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在这里,则是研究社会总资本在流通中的形式变换和物质变换。
社会总资本的形式变换和物质变换,也就是社会总资本的流通,这里的核心问题是社会总产品如何实现,也就是资本家向哪里出售产品,从哪里买到再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以及资本家和工人又从哪里买到他们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可见,研究社会总资本再生产,就是要解决社会总产品怎样在价值上得到实现,又在物质上得到补偿或者说得到替换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面的问题,马克思从价值上把社会总产品分作三个部分:第一,消耗掉的不变资本的价值(c);第二,可变资本的价值(v);第三,剩余价值(m)。前一项是生产资料原有价值的转移,后两项是新创造的价值。同时,马克思又从实物上即使用价值上把社会总产品分为两大类: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相应地他把社会生产分成了两大部类:第一部类(Ⅰ)和第二部类(Ⅱ)。第一部类(Ⅰ)是生产资料的生产,第二部类(Ⅱ)是消费资料的生产。
马克思从价值上和使用价值上对社会总产品所做的上述科学划分,是考察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基础理论。有了这一理论奠定的基础,才使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规律的揭示成为可能。重农主义者弗·魁奈(1694~1774)在政治经济学史上第一次分析了社会资本再生产的条件,但由于缺乏上述原理,加以他只把农业部门看作生产部门这种局限性,所以他的尝试失败了。古典经济学者亚·斯密(1723~1790)也试图分析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同样由于缺乏上述原理而未能得出科学的结论。只有马克思科学地阐明了社会资本再生产的条件,主要是社会总产品的实现条件。
马克思首先研究了简单再生产条件下社会总产品的实现条件。社会总产品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必须进行三方面的交换:(1)第一部类所需生产资料在本部类内部的相互交换,如钢铁厂的产品和机械厂的产品相互交换;(2)第二部类所需生活资料在本部类内部的相互交换,如服装厂的产品和食品厂的产品相互交换;(3)第一部类所需生活资料同第二部类所需生产资料的相互交换。例如,机械厂的工人和资本家需要用面粉作为生活资料,而面粉厂则需要机械厂生产的磨粉机作为生产资料,这两类产品需要按比例地相互交换。因此,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社会总产品的实现条件就是:第一部类的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之和(代表第一部类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必须和第二部类的不变资本(代表第二部类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相等,用公式表示就是:Ⅰ(v+m)=Ⅱc。如果上述公式的两端不相等,就必然意味着社会上有一部分产品销售不出去,也就是说这些产品在价值上得不到实现,因而该买的原材料等便买不进来,使这些产品在实物上也得不到补偿,这样,社会再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只有公式的两端在价值量上完全相等,在产品用途上又相互对路,社会总产品才能够完全实现,该卖的都能够卖出去,该买的都能够买进来。
分析简单再生产是为了更好地分析扩大再生产,因为扩大再生产是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典型形式。扩大再生产的源泉是积累,而积累就是剩余价值的资本化。所以,要扩大再生产,积累的一部分必须当作不变资本,用来购买追加的生产资料;另一部分必须当作可变资本,用来购买追加的劳动力。因此,要实现扩大再生产,第一部类的全部产品除了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外,还必须有一个余额,也就是说,第一部类的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之和,必须大于第二部类的不变资本。扩大再生产的这个必要条件用公式表示就是:Ⅰ(v+m)>Ⅱc。如果没有这个条件,扩大再生产就无法进行。假定上一年全社会生产了50万台机床(以机床代表全部生产资料),今年仍然只生产50万台机床,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今年的生产就只能在原有的规模上重复。只有今年比去年生产了更多的机床,才有可能新建和扩建工厂,增加生产能力,实现扩大再生产。因此,Ⅰ(v+m)>Ⅱc是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
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社会总产品的实现同简单再生产条件下一样,也需要进行三个方面的交换。除了第一、二部类内部各自的交换外,第一部类原来的可变资本和追加的可变资本加上供第一部类资本家个人消费的剩余价值,必须同第二部类原来的不变资本和追加的不变资本相等。只有这样,社会总产品才能不仅在价值上而且在实物上得到补偿。这就是扩大再生产条件下社会总产品的实现条件,用公式表示就是:。
但是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的现实生活中,社会经济由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规律所支配。社会总资本再生产和流通的正常条件不可能完全具备,再生产过程必然被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所打断。经济危机的爆发充分证明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局限性,预示它必然要被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所代替;竞争和无政府状态规律也必然为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所代替。
关于经济危机问题,《资本论》中没有专门的篇章来论述,而是分散在有关的章节中分析的。这里为了更好地揭露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中的不可克服的矛盾,把这些分析集中起来,加以简要的阐述。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里,马克思在分析货币的职能时曾经指出,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就包含了商业危机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在物物交换的条件下,买和卖不可能脱节,但有货币作为买卖的媒介,卖方在卖出商品之后,不一定马上就买,买的人少了,就会有人卖不出自己的商品,这样就可能发生商业危机。同时,马克思还指出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就包含了货币危机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在货币具有支付手段的条件下,人们可以互相赊账,等到有钱时再支付。假定甲欠乙的账,乙欠丙的账,丙又欠甲的账,等等,如果其中一个人到期不能还账,那么其他人也都会等钱还账,引起连锁反应,出现货币危机。上述两种危机的可能性,在小商品生产条件下不容易成为现实,但到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后,经济危机就必然发生。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十五章中,分析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源及其客观必然性。他指出,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源就在于生产的社会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在这一矛盾的基础上,资本家为了追求日益增多的剩余价值,盲目地扩大生产,而广大群众由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狭小,就必然使生产和消费发生尖锐矛盾,从而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是通过危机的破坏来实现生产和需求的平衡的。正像马克思指出的:“危机永远只是现有矛盾的暂时的暴力的解决,永远只是使已经破坏的平衡得到瞬间恢复的暴力的爆发。”[102]
在《资本论》第二卷第九章里,马克思论述了经济危机周期性的物质基础。在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中,不仅必然爆发经济危机,而且是周期性的爆发,就是每隔一定时期就爆发一次。马克思指出,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的物质基础,是十年左右一次的固定资本更新。他说:“危机总是大规模新投资的起点。”[103]危机过后,资本家为了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便开始大规模的固定资本更新,结果带动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迅速增长,经过一段时期,这种增长必然重新超过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从而导致新的经济危机的到来。因此,固定资本的大规模周期更新,是经济危机周期爆发的物质基础。
在这里,马克思还提出了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的阶段性问题。他指出,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总是周期性地出现以下四个阶段:松弛(萧条)、中等活跃(复苏)、急剧上升(高涨)和危机。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里,马克思还论及经济危机必然给劳动人民带来灾难。因为在危机期间,由于商品积压、生产下降、工厂倒闭,工人的失业和贫困现象必将增长。这样,就会使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日益加剧。所以,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产物,也是它的不治之症。正像要消灭鼠疫就必须消灭老鼠一样,要消灭经济危机就必须消灭资本主义制度。
(三)剩余价值的分割——《资本论》第三卷理论梗概
《资本论》第三卷的卷名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主要是阐述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各个剥削集团之间的分配。资本的运动过程,就是剩余价值的由生产过程、实现过程即流通过程再进入分配过程而告终的。资本的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在第一卷、第二卷中已经研究过了,第三卷所阐明的是分配过程,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在各个资本主义剥削集团之间的分配过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揭示了资本的各种具体形式,如商业资本、生息资本、银行资本和农业资本等。对这些具体资本形式的揭示,既不是单纯从生产过程来分析,也不是单纯从流通过程或分配过程来分析,而是把资本运动作为整体来考察,因此第三卷的卷名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通过对资本运动的整体考察,马克思阐明了各种具体资本的运动过程和剩余价值如何在各个资本主义剥削集团之间进行分配。
如果说第一卷、第二卷主要是通过抽象的理论分析来阐明资本主义经济的实质的话,那么,第三卷的分析则是越来越接近资本主义生活的表面。只有完成这一研究,才能把被各种具体现象所深深掩盖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最充分地揭露出来。事实上,马克思通过第三卷的研究才最终完成了自己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上的革命。
《资本论》第三卷共七篇、五十二章,可分作三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二、三篇,主要阐明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理论。第二部分包括第四、五、六篇,主要阐明商业资本家、生息资本家、银行资本家、大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如何瓜分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第三部分包括第七篇,主要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神秘性进行总的揭露,这是对全卷也是对全书的一个总结。
1.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
马克思为了研究平均利润首先研究了利润,他指出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那么,剩余价值是怎样转化为利润的呢?
在资本主义的现实生活中,资本家在商品生产中只花费了资本,并没有花费任何劳动,所以资本家在考察商品生产的耗费时,自然不会从工人实际消耗的劳动量来考察,而只考察他的资本的耗费。因此,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和,就表现为商品的成本价格或叫生产费用,用符号表示就是k。可见,商品的成本价格和商品价值是不同的,成本价格是按照资本的耗费来计算的,商品价值是按照劳动的耗费来计算的。
资本家垫支成本价格是为了攫取剩余价值。在资本家看来,不仅可变资本会给他带来剩余价值,而且生产中所消耗的不变资本也会给他带来剩余价值;不仅成本价格会给他带来剩余价值,而且全部预付资本(C),包括那些虽然用于生产但暂时还没有被消耗的那部分不变资本,也都会给他带来剩余价值。因此,马克思指出:“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这样一种观念上的产物,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104]这就是说,不把剩余价值看作工人的劳动创造的,而看作全部预付资本创造的,那么,剩余价值就不叫作剩余价值,而叫作利润。利润不过是一种现象,剩余价值则是它的本质。
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或者说表现为利润以后,商品价值就等于成本价格加利润,用公式表示就是:w=k+p。
由于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剩余价值率也就转化为或者说表现为利润率(p′)了。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以后,就大大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因为同量的剩余价值,计算剩余价值率时,只是同可变资本相比,而计算利润率时,则是同全部预付资本相比,后者的比率显然会大大降低。例如,全部预付资本为500,其中不变资本为400,可变资本为100,剩余价值也是100。那么,剩余价值率就等于:100/100×100%=100%,而利润率则是:100/500×100%=20%。
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不仅在数量上有明显的差别,而且它们所说明的问题也完全不一样。剩余价值率说明的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利润率说明的则是资本家用多少资本赚了多少钱。因此,利润率不仅不能反映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程度,而且连剥削的本质也掩盖起来了。
资本家总是唯利是图、损人利己,妄图追求更高的利润率。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里曾经引用一位英国评论家的话来揭露资本家这种贪婪残暴的本性。这位评论家说:“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105]
不管每一个资本家怎样贪婪地追求利润,各个部门的利润还是有高有低,各不相同的。
影响利润率的因素是很多的,但是,马克思在说明平均利润率形成时,为了分析的简便,把其他因素暂时舍而不论,只抓住资本有机构成的高低这一主要因素来说明问题。
不同部门由于生产的产品不同,因而对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的要求也不同,这样各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必然有区别。如农产品加工工业和食品工业,相对来说所需要的生产设备比较简单,原材料的价值也比较低,所以不变资本在预付总资本中所占的比重就较小,资本有机构成也就比较低。相反,冶金工业、机械工业等,相对来说所需要的生产设备比较复杂,原材料的价值也比较高,所以不变资本在预付总资本中所占的比重就比较大,资本有机构成也就比较高。因此,一般来说,资本有机构成的高低是由生产部门的技术性质决定的、资本家是无法任意加以改变的。
由于资本有机构成不同而导致的利润率的不同,是各部门之间进行竞争的基础。资本家的本性总是驱使他们向利润率高的部门转移资本。大量资本转向利润率高的部门,使这些部门的产量大增,以致造成供过于求,从而使商品价格降低,利润率也随之下降。相反,抽出资本的那些部门,虽然原来的利润率较低,但由于大量资本转移出去,产量减少,必然造成求过于供,从而使商品价格上涨,利润率也就随之提高。这样,由于部门间的激烈竞争,就产生了利润率平均化的趋势,等量资本要求获得等量利润,于是就形成了平均利润率。各部门的资本家按照平均利润率取得的利润,就是平均利润。
平均利润形成后,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被进一步掩盖,由于不同部门的等量资本可以得到等量利润,同一部门所得的平均利润可能大于或小于本部门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这就给人以假象,似乎利润的多少只同资本的多少有关,而同对工人的剥削无关。这样,利润的起源和本质就完全被掩盖起来了。
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后,商品价值就转化为生产价格。生产价格=成本价格+平均利润。生产价格和商品价值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平均利润形成以前的商品价值就叫作商品价值,平均利润形成以后的商品价值就叫作生产价格。
为了更好地说明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形成,这里根据《资本论》中的有关表格,加以综合和简化,列举如下(见表1)。
表1 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形成

从表1可见,生产价格形成以后,就个别生产部门来看,除了资本有机构成具有中等水平的部门以外,它所实现的生产价格可能高于或低于本部门工人所创造的商品价值。这种现象是不是违背劳动价值论呢?这是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没有也不可能解决的问题,马克思第一次依据劳动价值论正确地阐明了这个问题。根据马克思的论证,我们可以知道,虽然从个别生产部门来看,生产价格可能和它的商品价值相背离,但是从全社会来看,全部生产价格和全部商品价值还是相符合的,从表1来看都是390。同时,各部门的平均利润之和和各部门的剩余价值之和也是相等的,从表1来看都是90。所以,马克思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不仅不和他的科学劳动价值论相矛盾,而且是对科学劳动价值论的运用和发展。
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通过平均利润率形成的分析,可以看出各个资本家之间为了追逐和瓜分剩余价值,存在尖锐的矛盾和冲突,但是,在剥削雇佣工人这个问题上,他们的利益却是完全一致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资本家在他们的竞争中表现出彼此都是假兄弟,但面对整个工人阶级却结成真正的共济会团体。”[106]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不仅受直接雇佣他的个别资本家的剥削,而且受整个资产阶级的剥削。工人们要想改变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地位,就必须整个阶级团结起来,用革命的手段推翻整个资产阶级的统治,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平均利润率形成以后,并不是永远固定在同一水平上,而是具有下降的趋势。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是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三篇中阐述的。造成利润率下降这一必然趋势的基本原因,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我们知道,剩余价值是可变资本带来的。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就意味着可变资本在预付总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下降,因而即使剩余价值率不变,利润率也会下降。
平均利润率下降,绝不意味着工人受剥削的程度减轻,因为工人受剥削的程度是由剩余价值率而不是由利润率决定的;同时也不意味着资本家得到的利润量越来越少,因为随着积累的增加资本总量是在不断增大的。事实上利润率的下降和利润量的增大是同时存在的。
马克思指出,由于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的作用,就加剧了资本主义制度中一系列固有的矛盾,第一是生产扩大与价值增殖之间的矛盾,第二是人口过剩与资本过剩的矛盾。前者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无限性与价值增殖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后者是由于利润率下降而使大量资本因缺乏有利投资场所而过剩;又由于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而使相对过剩人口不断增加,这就形成了:一方面有大量过剩资本不被用于生产,另一方面又有大量过剩人口不能就业。这些矛盾都证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2.各个剥削集团对剩余价值的瓜分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前两卷和第三卷的前三篇中,是把产业资本家作为整个资产阶级的代表来研究的,而且假定全部剩余价值都是由他们获得的。这种抽象分析是为了更好地揭露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本质,因而是完全必要的,但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揭露仅仅到此为止还是不够的。因此,马克思进而又分析了独立化为各种类型的具体资本形式,以及表现为各种类型的剩余价值形式。这样,在《资本论》里就不仅揭穿了资本主义制度最本质的东西,而且使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经济现象都得到了科学的剖析。
马克思在第三卷第四篇里,首先分析了商业资本的产生以及商业利润的来源。
近代商业资本是从产业资本中分离出来的,它从属于产业资本,并且为产业资本服务。商业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一起,共同占有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吮吸工人的血汗。
那么,商业资本是怎样从产业资本中分离出来的呢?分离的过程大致是这样的: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规模较小,市场范围不大,竞争也不甚激烈,这时产业资本家大多是自产自销,他既经营商品生产,又经营商品销售,还没有专门的商业资本家。后来,由于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销售业务繁重了,市场范围扩大了,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了,产业资本家如果仍然自产自销,就无法兼顾;何况商品买卖扩大之后,他还必须大量增加流通资本,这就会妨碍他在生产上的投资和经营,显然,这对他是不利的,于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商品资本就逐渐从产业资本中分离出来了。社会上有一部分人脱离生产领域专门经营商品流通,这部分人就是商业资本家。要经营商品流通,就必须营建门市部、仓库,雇佣店员,筹备周转资金,等等,用于这些方面的资本,就是商业资本。
商品资本分离出来而成为商业资本或者说商品经营资本以后,仍然执行商品资本的职能,也就是仍然担负从商品到货币的转化,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不过当商品资本从产业资本分离出来以后,它就不再是产业资本的一个环节,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资本形态来发挥作用。
商业资本家的资本既然是以一种独立的资本形式发挥作用,因此,他也和产业资本家一样,力图以自己的资本赚取尽可能多的利润。但是商业资本是一种流通中的资本,而流通过程是不能产生剩余价值的,那么,商业利润是从哪里来的呢?
商业利润的真正来源,是从产业资本家那里分割来的,是产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商业资本家为产业资本家推销商品,承担了产业资本家的一部分职能,从而使产业资本的周转加快、利润率提高,所以,产业资本家就不能独占全部剩余价值,而必须把其中的一部分转让给商人。具体的分割过程是这样的:产业资本家按低于商品生产价格的价格(即出厂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自己只获得产业利润,商业资本家再按等于商品生产价格的价格把商品卖给消费者。商品买价和卖价之间的差额就形成商业利润。
商业资本家不仅要获得利润,而且要获得平均利润。商业资本家参加剩余价值的分割以后,生产价格的公式就发生了变化。这时,生产价格=成本价格+产业利润+商业利润。
在资本主义商业部门劳动的店员和产业工人一样都是被剥削者,商业资本家正是通过支配店员的劳动进行商品的采购与销售,实现商品的价值,获得商业利润。因此,商业资本家总是要设法延长店员的工作日,加强他们的劳动强度,以便获得更多的利润。
上面的分析是把商业资本作为从产业资本中派生出来而独立化的一种资本形式加以研究的,其实商业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很久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马克思在题为“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一章里,着重阐述了前资本主义商业资本和资本主义商业资本的区别。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不仅有商业资本家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而且还有借贷资本家和银行资本家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就是阐述借贷资本家和银行资本家是怎样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的。
借贷资本是一种生息资本。生息资本和商业资本一样,都是一种古老的资本形式。资本主义以前的生息资本就是高利贷资本;借贷资本则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适应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生息资本。借贷资本的形成与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过程有着密切的联系,它的主要来源就是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在它们的循环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而必然出现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拥有闲置货币资本的资本家,会把它们贷放给那些临时需要货币资本的资本家去使用,并在后者手中重新发挥职能资本的作用,也就是重新发挥产业资本或商业资本的作用。这样,从职能资本中游离出来的货币资本,就变成了借贷资本。
职能资本家使用借贷资本,除了必须按期归还以外,还必须向借贷资本家支付利息。
借贷资本是从属于职能资本的一种独特的资本形式,它只有被借到职能资本家手里才成为职能资本。它独特的运动公式是:

这一运动的简化形式就是G-G′,即借出货币可以得到更多的货币。这一形式使资本主义剥削关系进一步被掩盖起来了。在这里,资本拜物教得到了更充分的发展。只要手中有资本,不用自己开工厂、办商店,更不用自己劳动,就可以赚到钱,似乎货币本身就可以生出金蛋,这是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神秘性和欺骗性的突出表现。其实这个金蛋——利息,不过是从职能资本家那里分割来的一部分利润,而利润的本质就是剩余价值,就是雇佣工人的血汗。因此,归根到底,借贷资本家获得的利息仍然是剩余价值的一种转化形式。
利息既然是利润的一部分,它就不可能比利润大,也不能等于利润。利息的最高限额是从利润中扣除职能资本家所得利润之后的余额,而利息的最低限额无论如何也要大于0。利息率就是利息量和所贷出的资本量之间的比率,它是在上述最低和最高限额内摆动的,摆动的幅度决定于借贷资本的供求状况,也就是决定于借贷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如果借贷资本少时,借贷资本家就迫使职能资本家多交利息;如果借贷资本多时,职能资本家就迫使借贷资本家少要利息。
利息率虽有变动,但就一定国度的一定时期来说,则有一个传统的确定的水平,即所谓平均利息率。平均利息率和平均利润率一样有下降趋势。
借贷资本家拥有资本的所有权,而贷入资本的职能资本家,则拥有资本的使用权。这种资本所有权和资本使用权的分离,就使得平均利润必须分割成两部分:一部分归资本所有者——借贷资本家所有的利息;一部分归资本使用者——职能资本家所有的企业利润,也称为企业主收入。
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实际生活中,并不是货币资本家直接把货币贷给职能资本家的,实际上在货币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之间,还有银行在起媒介作用。
银行资本家站在职能资本家和货币资本家之间,一方面,他代表所有的货币资本家同职能资本家相对立;另一方面,他又代表所有的职能资本家同货币资本家相对立。银行资本家为了经营银行业务必须垫支资本,并要求这种垫支能够带来平均利润。如果得不到平均利润,他宁愿把资本投入其他利润率高的部门。银行作为资本所有者和资本借用者之间的中介,它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存放款利息的差额减去经营银行业务的费用,就是银行利润,它是银行资本家从职能资本家那里瓜分来的一部分剩余价值。
银行资本家不仅通过职能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而且还直接剥削自己的雇员。银行资本家之所以能够获得利润,正是依靠银行雇员的劳动。银行雇员的劳动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却是银行业务所不能缺少的。他们的劳动和商业店员的劳动一样,有一部分是无偿的。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银行雇员同样属于被剥削阶级。
银行是一种信用组织,它的存款和放款业务,就是一种信用关系。马克思通过对银行的分析,全面地精辟地论述了信用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作用。他把这种作用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促进利润率的平均化,因为它使资本的转移简便易行。资本从利润率低的部门向利润率高的部门转移得越快,利润率平均化的过程就越快。第二,有了银行贷款,产业资本家不一定等待自己的商品销售出去就可以购买原材料,这样就可以缩短流通时间,加速总的再生产过程。第三,由于流通时间缩短了,就有利于流通费用的节省。第四,由于可以利用银行贷款,这就促进了股份公司的形成,从而加速了资本的集中。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还指出了“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质是: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用剥削他人劳动的办法来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使剥削社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减少;另一方面,造成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107]。为什么说银行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转变为新生产方式的一种过渡形式呢?这是因为银行信用制度的发展,大大加速了资本集中,并使竞争激化,从而导致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日益尖锐,这就促使消灭资本主义的各种物质条件更加成熟;而一旦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诞生,银行信用制度就为无产阶级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流通和分配提供了现成的组织形式。马克思的这一科学预见,已经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所证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银行这一经济组织形式不仅被保留下来,而且它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日益发挥着巨大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在前面的叙述里,我们已经知道,剩余价值如何转化为利润,利润又如何转化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这里我们将进一步看到利润的又一转化形式——地租。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六篇中,马克思通过对地租问题的分析,揭露了大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怎样共同剥削农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马克思的地租学说,是对他的科学劳动价值论、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论的一个发展。在这里,他对农产品价值的决定做了新的但又完全符合劳动价值论的论证,从而科学地阐明了地租的来源和本质。
地租问题的研究,涉及了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和大土地所有者阶级的经济关系,对于我们认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将会增加新的内容。
马克思根据形成原因的不同,把资本主义地租分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种,又把级差地租分为第一、第二两种形式。
马克思是怎样分析级差地租的呢?土地是农业部门的基本生产资料,但土地是天然存在的,人们无法任意增加,所以,当土地被某些农业资本家租去经营以后,其他的资本家不但不能同时在这些土地上经营,而且也不能再创造出新的土地来同他们竞争。这样,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的有限性就造成了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实践证明,同量资本投入不同的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和距市场远近不同)或者是同量资本连续投入同一块土地,所获得的收益是不相等的,有的投资生产率高,有的投资生产率低。在存在土地资本主义经营垄断的情况下,如果农业资本家只进行生产率高的投资,农产品就会供不应求,这样价格就会上涨,直至涨到生产率低的投资也能得到平均利润为止。因此,与工业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的决定不同,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是由生产率低的投资所获得的农产品的价值决定的。这样,生产率高的投资就可以得到超额利润,这个超额利润就构成级差地租。
分析到这里可以知道,级差地租是由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同它的社会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转化而来的。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是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农业工人的剩余劳动是级差地租的源泉;土地的肥沃程度和位置远近,则是产生级差地租的自然条件;土地私有权的存在只说明级差地租归谁占有,但不是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
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Ⅰ),是同土地肥沃程度和土地位置上的差别相联系的地租;级差地租的第二形式(Ⅱ),是同连续投入同一块土地上各个资本生产率的差别相联系的地租。为了更好地说明级差地租的形成,这里把《资本论》中的有关表格加以简化,进行列举(见表2)。
表2 级差地租的形成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存在,无论租种好地或坏地都绝对必须缴纳的地租,就叫作绝对地租。马克思分析绝对地租如同分析级差地租一样,是在严格遵守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的。绝对地租是怎样形成的呢?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农业部门资本有机构成低,农业部门的利润率必然高于工业部门的利润率,因此,农业部门就产生了一部分超额利润。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垄断,阻碍了其他部门的资本向农业部门转移,从而就排斥了竞争,农业部门的超额利润就不参加社会范围的平均化过程,因而农产品就可以按高于社会生产价格的价格出卖,这就使得农业资本家可以得到平均利润以上的余额,并把它以绝对地租的形式交给大土地所有者。可见,绝对地租就是由农产品的价值和社会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也就是由农业部门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来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就是由于不懂得这一点,而否认绝对地租的存在。
为了更好地说明绝对地租的形成,这里根据《资本论》中的有关论述制表如下(见表3)。
表3 绝对地租的形成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所有者不仅靠土地私有权可以获取大量的地租,而且在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土地的售卖,获得高额的土地价格。
土地本身是自然存在的东西,它不是劳动产品,也没有价值,但为什么会有价格呢?这是因为在存在土地私有制的条件下,凭借土地所有权就可以取得地租收入。因此,马克思指出,土地价格“不是土地的购买价格,而是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它是按普通利息率计算的”[108]。根据这个论断,土地价格的计算公式是:
地价=地租额÷利息率
例如,有一块土地,每年的地租额是200元,如果利息率是5%,那么这块土地的价格就是元,这样的价格是买卖双方都能接受的。对于土地所有者也就是土地出卖者来说,在出卖土地之前,他可以凭借土地所有权,每年获得200元的地租,现在他把土地出卖了,也就是出卖了每年可以获得200元地租的权利。因此,只有在出卖土地之后得到的地价每年仍能给他带来200元的收入时,他才肯出卖。现在他得到了4000元的地价,如果按年利息率5%存入银行,每年便可得到和原来的地租收入相当的200元利息。对于土地购买者来说,与其说他是为了购买土地本身,不如说是为了得到一个每年可以获取200元地租的权利。他拿出4000元货币资本去购买土地,也就是让渡了每年可以获得200元利息的权利,但他以年利息200元换得年地租200元,并无损失。因此,土地虽无价值,但可以买卖,也有价格。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地价有上涨趋势。地价上涨的结果,就使资本家不得不把日益增多的资本用在购买土地上,从而减少了对工农业生产的直接投资,这就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神秘性的总揭露
阐明了地租问题之后,对各种具体资本形式的分析就结束了,《各种收入及其源泉》的一篇,是《资本论》三大卷中的最后一篇,它不仅是对第三卷也是对全部《资本论》的一个总结,在这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神秘性进行了一个总的揭露。
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在社会现象上表现为各种收入及其源泉的形式。马克思指出:“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就是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形式。”他又说:“利息表现为资本所固有的、独特的产物,与此相反,企业主收入则表现为不以资本为转移的工资,所以,上述三位一体的形式可以进一步归结为: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在这个形式中,利润,这个体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特征的剩余价值形式,就幸运地被排除了。”[109]可见,“三位一体公式”完全掩盖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剥削实质,为残酷无情的资本主义现实,涂上了一层五光十色的油彩,似乎资本家所攫取的利息是由资本生产出来的、地主所掠夺的地租是由土地本身创造出来的、工人得到的工资则是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全部价值、甚至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利润也成了工资收入。马克思对这个庸俗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颇为流行的传统观念做了无情的批判。他指出,土地和资本本身都不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一切剥削收入都来源于工人的剩余劳动,利润、利息和地租都不过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工人所得到的工资只是他所创造的全部价值的一小部分。这就彻底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假象,粉碎了资产阶级及其御用学者的无耻谰言。
全部《资本论》证明了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但任何历史规律都要靠人的社会实践来实现。那么,谁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掘墓人和新社会制度的创造者呢?资本主义社会里各个阶级的社会地位和历史命运将是怎样的呢?马克思在这部科学巨著的最后一章“阶级”里,也许是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的,但是一篇宏论才刚开始,手稿便中断了。尽管我们可以从马克思的其他论述里得到这些问题的明确答案,但在这里我们是多么想继续读下去!
在将要结束全书的时候,马克思似乎有许多话要告诉他的读者。他在这最后一篇里比较多地预见了未来高级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某些特征。他指出剩余劳动作为“超出一定需要以上的劳动”,对于“一个高级社会形式”是必需的;社会财富和生产不断扩大的可能性不是依存于剩余劳动的大小,而是依存于它的生产率。他指出“自由王国”的到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110]。他还指出社会保险基金“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之后,也必须继续存在……”[111]。
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种种预见,表明他作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革命导师,对于共产主义在全世界的最后胜利寄予了多么坚定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