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菲同盟”与美国对菲律宾政策研究(1965—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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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菲同盟及美对菲政策决策概述

第一节 同盟理论与美菲同盟关系概述

同盟[1]是国家寻求安全利益的重要载体。在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下,国家从未停止过对安全的追求,无论是加强自身实力,还是通过构建集体安全体系,都是国家实现自身安全利益过程中的产物。但大的集体安全体系并不能充分体现国家的安全诉求,由于众口难调,强国无法较好协调各方利益,弱国表达利益诉求困难,即便有所表达也极有可能被淹没在大国争吵中,因此,选择与个别国家结盟成为一国重要的安全策略。那么,什么是同盟?除了安全需要,国家结盟的动机还有哪些?国家结盟后不仅享受同盟带来的安全保障,还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履行盟约规定的各项义务,并时刻面临着被盟国牵连或抛弃的困境,为了克服同盟困境及其带来的各种问题,保障同盟关系顺利发展,成员国有哪些良方来进行同盟管理?以及,同盟关系在哪些情况下将会走向解体?在解体之前,同盟关系又将呈现何种特点?未解体的同盟关系是否能够重新得到强化?

本书研究对象是菲律宾前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Ferdinand Marcos)时期的美菲同盟关系。美菲同盟是美国亚洲盟国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是美国对外同盟中实力相差悬殊的一对,根据对称性同盟和非对称性同盟的划分,美菲同盟属于典型的非对称性同盟。[2]那么,在非对称性同盟关系中,上述问题又呈现出什么特点?这些特点在美菲同盟关系中以何种形式存在?

一 同盟的涵义与国家结盟的动因

结盟是国家外交过程中常见的策略,国家结合国际形势和利益考虑,选择与不同国家结盟,形成对自身有利的格局。那么,国家结成的同盟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国家之间结盟都存有哪些动机?

(一)同盟的涵义

“同盟”已是被普遍使用和研究的概念,形成了较丰富的理论体系,单就“同盟”的涵义而言,不同学者给出的解释略有不同,其中,比较有代表性且被引用较多的三个观点分别来自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格伦·斯奈德(Glenn Snyder)和斯蒂芬·沃尔特(Stephen Walt)。沃尔弗斯认为,同盟是两个或多个主权国家之间所做出的关于相互间进行军事援助的承诺,这种承诺与松散的合作协约不同,一旦签订了包含这种承诺的军事协定,国家便正式承诺同他国并肩御敌。[3]斯奈德则认为,同盟是一种正式的国家间联合,旨在通过使用或不使用武力来维护成员国的安全或增强其权势,这种联合针对其他特定国家,无论这些国家是否予以确认。[4]沃尔弗斯和斯奈德的观点指出,同盟是不同主权国家之间在安全领域的互助合作,盟国之间的承诺都要以正式的合约确定下来,成员国需履行同盟义务。沃尔特给出的界定较前两位宽松,他认为同盟是两个或多个主权国家之间在安全合作方面所做出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安排,[5]同盟合作也不一定非得在正式的协约下进行,“心照不宣”地开展国家协调与合作也应属于同盟内涵的范畴。在此基础上,很多学者从其他方面对同盟的涵义进行了阐述和延伸,比如在同盟涵义中增加经贸成分,认为同盟不仅仅是一种安全关系,还包括了经贸发展上的利益诉求。

虽然学界对“同盟”的定义稍有差异,但总体上对于同盟内涵的理解一致,即“同盟”是不同主权国家因特定需要而达成的带有军事义务的合作关系,这里的“特定需要”主要指安全需要,此外,还包括了经济及其他方面的需要。

(二)同盟形成的动因

“同盟”的涵义直接引出了安全需要是形成同盟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动因,但这并非唯一动因,在具体分析同盟的成因时,学者们给出不同的解释。汉斯·摩根索曾在《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一书中论述道:“在缔约国的全部利益中,有些利益与联盟的目的无关,有些利益支撑着同盟的目标,有些利益与同盟的目的相背离,也有些利益与同盟的目标水火不容,所以,典型的同盟植根于充满各种不同目的和利益的动力场之中”[6],他认为同盟是起于权力和利益之争,这是现实主义对同盟成因的传统论述。在摩根索之后,现实主义中又出现了三种关于同盟动因的解释。第一种解释是权力制衡论(balance-of-power theory),代表人物是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Waltz)。沃尔兹对权力做过丰富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界定了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追求权力的最主要目的是维护自身安全,为了达到此种目的,国家会通过结盟来制衡国际体系里最强大国家的权力。沃尔兹认为均势是国际体系必然会出现的状态,国家在寻求安全过程中的结盟行为有助于维护这种权力体系的均势。第二种是威胁平衡论(balance-of-threat theory),代表人物是沃尔特。沃尔特修正了其老师沃尔兹的观点,他认为制衡威胁才是国家结盟的根本动机,即国家通过结盟来对国际体系里最具威胁的国家做出反应,具体的做法包括与其他国家结盟来反对最具威胁的国家(“制衡威胁”),以及与最具威胁的国家结盟(“见风使舵”)两种方式。沃尔特认为最具威胁的国家不一定是实力最强的国家,他从综合国力、地缘的邻近性、进攻性力量以及攻击性意图四个方面来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具备威胁性及威胁程度。第三种是利益平衡论(balance-of-interests theory),代表人物是兰德尔·施韦勒(Randall L.Schweller)。施韦勒认为国家结盟不仅是为了安全,还出于对其他收益的综合考虑,他把国家分为维持现状国家和改变现状国家两类,认为后者希望增加自身的财富、权力和威望,因此倾向于加入强大的侵略国一方去获取利益。

关于同盟的成因中,还有一种来自建构主义的重要观点,即规范、认同和文化等非物质因素在同盟形成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具备相似政体、宗教文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国家,他们更容易对彼此产生认同感,更容易促成同盟的形成。[7]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就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军事同盟和经济联盟要求成员国之间进行合作,而合作有赖于信任,信赖最容易从共同的价值观和文化中产生”[8]。虽然有学者质疑这些观念性因素在国家结盟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大小,但国际政治中的同盟案例却在不同程度上佐证建构主义的观点,比如美国与欧洲盟友和亚洲盟友结盟形式和关系对比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一观点。美国同欧洲国家人种相同,拥有类似的信仰和民主价值观,有助于促进美欧结成稳定的多边同盟体系,相比之下,由于和亚洲国家之间的信仰和价值观念存在较大差异,使得美国难以在亚洲地区形成一个以自身为首的多变同盟体系,因此,美国在亚洲范围内更多选择双边结盟。

此外,一些学者从国内层面解释国家结盟的动机。如德博拉·拉尔森(Deborah Larson)主要从国家内部考察弱国与强国结盟的原因。她认为,统治国家的精英们的首要需求并不都是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增加国家权势,而是巩固自己个人的权力。因为精英主导的弱国无法应对霸权国家的威胁,出于维护自己政治权力的理由,他们更可能采取追随政策,以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9]史提芬·大卫(Stephen David)在研究了弱国统治精英们选择与他国结盟的原因后认为,因为统治精英在国内的统治缺乏合法性和民意,第三世界国家领导人结盟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其政治生命和权威。其政治生命和权威主要是受到内部威胁的挑战,而不是国外威胁。因此,巩固其国内统治地位的需要使得统治精英们对待可能的外来威胁采取姑息态度,其目的是保存实力,以应付更迫近和更危险的内部威胁。那些是表面上看起来像追随的行为实际上是平衡政策,容忍次要的外部威胁,是集中力量对付主要的国内威胁和斗争的手段。[10]

在非对称性同盟关系中,强国和弱国可能因为共同的外部威胁而结盟,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强国和弱国对彼此的安全需要存在较大差异。[11]强国国内相对稳定,其不安全感主要来自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社会,更希望建立集体安全体系,或者根据自身战略建立起针对敌国的盟国体系。强国寻求与弱国结盟,首先看重的并非弱国能够提供多少军事支持,而是弱国在强国的对外权力体系中能够发挥什么作用,发挥多大作用,此时,弱国的战略地理位置、[12]追随策略和外交支持就成了强国优先考虑的因素。而且,强国往往会以“权力玩家”(powerplay)[13]自居,设计出一种不对称的双边同盟架构来实施对弱国盟友行为的最大化控制。在这种同盟关系下,强国可以以自我为中心,最大限度地利用同盟关系去促成战略目标的实现,从而保护自身安全利益。相较于强国,弱国结盟的动机层次更多。首先,弱国需要强国的安全支持。一方面,弱国在国际社会层面需要强国给与其安全支持,[14]尤其是当弱国持有对其他国家的进攻性政策时,强国的国际道义支持和军事支援显得尤为必要。另一方面,弱国在国内层面也需要强国的军事支持,依托强国打击反对势力,稳定政权。这些军事支持主要包括强国在弱国建立军事基地和驻军,与弱国举行军事演习,向弱国提供军事培训和武器等。第二,弱国需要强国的政治支持。国际社会多数时候并非“一国一票”的平等社会,实力占比决定着话语权的大小,与强国结盟有助于促使强国在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内“提携”弱国。同时,弱国的统治精英往往需巩固统治权,不仅需要自身处理好国内事务,还需要来自国际社会的支持,如果能与强国结盟,就能自然地得到强国对其合法性和权威的“认可”。第三,弱国需要强国的经济帮助。当今国际社会的产业分工明确,强国和弱国之间能够形成一定的分工合作,与强国结盟可以为弱国带来经贸合作上的优先权,以弥补自身不足和短板。第四,弱国需要搭乘“国际便车”,享受强国提供的公共物品。在国际社会,强国能够在多个领域向盟友提供公共物品,无论是军事领域的、政治领域的还是经济领域的,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弱国获利,因此,这也是弱国寻求与强国结盟的动机之一。

二 同盟困境与同盟管理

(一)同盟困境

权利与义务总是相辅相成,从国家为实现既定目标选择结盟那刻起,就需要开始承担结盟所带来的义务,承受同盟关系带来的各种困境和挑战。关于同盟困境,比较常见的就是“抛弃”(abandonment)和“牵连”(entrapment)两种困境。迈克尔·曼德尔鲍姆(Michael Mandelbaum)在著文分析核武器对国际政治的影响时首先提出了“抛弃”和“牵连”两个概念,[15]斯奈德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拓展。他认为结盟是一把双刃剑,很多国家在结盟与不结盟之间需要做慎重的选择。选择结盟,意味着承担责任,行为受限,甚至是被牵连进与自身利益不符的境况中去,如果因担心牵连而未能履行或未能充分履行盟约规定的责任,将面临被盟友抛弃,同盟关系破裂的局面。但为了避免被盟友抛弃,选择履行盟约规定的责任,那么被牵连进盟国与敌国对抗的风险将会增大。此外,斯奈德还提出了同盟困境的“对手困境”(the adversary dilemma)概念。同盟的对手困境指的是:“为了减少被抛弃的风险,一方可能会增强同盟承诺,但这不仅会增加被牵连的风险,而且会增加自身与对手之间的安全困境。尤其当对手存在战略性敏感,那么强硬的同盟会刺激不安全,从而使双方更加感到不安全,使安全困境螺旋上升。因此,一个紧密的同盟可能弱化参与方在同盟博弈和与对手博弈中的战略地位。相反,如果一方减弱同盟承诺以减少牵连风险,这可能减少与对手的紧张,但是这也可能激励对手向其提出进一步要求。”[16]

斯奈德的论述对同盟关系中出现的困境进行了一般性理论解释,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在非对称性同盟关系中,尤其在实力相差悬殊的同盟关系中,弱国更多扮演着追随者[17]或搭便车者的角色,在同盟关系中常常处于被动局面或依附状态,比强国在更多时间里面临“被牵连”和“被抛弃”的双重困境,强国这方面的恐惧相对较小。这点可以从相互依赖中的敏感性和脆弱性进行解释。

在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下,安全是稀缺资源,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绝对安全的。任何国家都对他国存在一定安全需要,在盟国之间,甲国之所以选择乙国作为盟国,是因为乙国能够满足甲国某种安全需要,乙国愿与甲国结盟,也是因为甲国能够向乙国提供安全保障。因此,盟国合作也可以解读为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对彼此安全政策的调整均有一定敏感性和脆弱性。参照约瑟夫·奈和罗伯特·基欧汉对相互依赖的论述,盟国之间对安全的依赖关系大致可分为均等依赖关系、绝对依赖关系和不对称依赖关系,而盟国之间相互依赖程度可以通过他们对同盟关系的敏感性和脆弱性来判断。

根据基欧汉和奈的论述:“敏感性指的是某种政策框架内做出反应的程度——即一国变化导致另一国家发生有代价变化的速度多快?所付出的代价多大?”[18]在同盟关系中,敏感性意味着盟国在做出安全政策调整后,本国所要承担的成本和面临的风险,以及本国为适应这一变化做出相应政策调整的速度,这两点决定了本国对盟国安全政策的敏感性,反应速度越快,付出代价越大,那么敏感性越强。脆弱性则被定义为“行为体因外部事件(甚至是在政策发生变化之后)强加的代价而受损失的程度”,其着重强调本国为了缓解这些负面影响而对现行政策做出修正所产生的一系列成本,应对变化的成本越高,说明脆弱性越强,反之亦然。

如笔者前文所论,在非对称性同盟关系中,强国对弱国的需要更多来自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和国际社会的政治支持,而弱国更需要强国帮助稳定政权,维护国内国际两个层面的安全,弱国在安全方面需要强国的帮助多过强国需要弱国的协作。为维持同盟关系稳定发展,实现本国结盟时的既定目标,弱国比强国更加在意彼此的政策变化及其带给本国的影响,当盟国之间政策相悖时,强国和弱国为维持同盟关系而做出的调整和付出的成本不一,强国做出政策调整幅度较小,相对成本[19]较低,而弱国需要做出较大幅度的政策调整,相对成本较高。因此,笔者可以得出:弱国对强国安全政策的调整相对较为敏感,脆弱性也更强,反之,强国在弱国安全政策的变化的敏感性和脆弱性相对较低。

那么,在非对称性同盟关系中,盟国安全政策的变化对盟友将会产生何种影响?盟国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与被牵连和被抛弃之间存在何种关系?相比较强国,弱国是否在更多时间内面临着被抛弃和受牵连的双重风险?为此,笔者将通过分类比较,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笔者提出四个前提条件:1.该同盟是双边非对称性同盟。2.排除影响盟国政策变化和盟国关系的外部因素,如敌对国的拉拢。3.弱国对强国安全政策依赖较大,强国对弱国安全政策依赖较小。4.盟国对外安全政策分为进攻政策和防守政策两大类。

其次,笔者根据对非对称性同盟成员国之间政策变化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类。在非对称性同盟关系中,强国和弱国根据对外政策的进攻性和防守性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四种组合:

A:强国(进攻政策)+弱国(进攻政策)

B:强国(进攻政策)+弱国(防守政策)

C:强国(防守政策)+弱国(进攻政策)

D:强国(防守政策)+弱国(防守政策)

在此四种组合基础上,强国和弱国的政策变化组合有12种,但为了研究盟国政策变化对盟友的影响,笔者重点研究其中“一国安全政策发生变化,另一国安全政策保持不变”的情况,排除两国政策同时发生变化的情况,[20]有以下八种情况,即:

1.从A到C,强国安全政策由进攻变成防守,弱国依然是进攻政策,这时,弱国被抛弃的恐惧不断放大,为不被抛弃,弱国将不得不调整政策,并承担相应成本。强国则面临被牵连的恐惧,为维持同盟稳定,强国可对弱国做出补偿或施压,促使弱国改变进攻政策。若同盟成员国均不做出相应调整,那么同盟关系将面临降级或破裂。

2.从B到D,强国安全政策由进攻变成防守,弱国依然是防守政策,这时,两国的安全担忧将会降低,其中,弱国被牵连的恐惧降低,强国被抛弃的恐惧降低,同盟关系或因此强化。

3.从C到A,强国安全政策从防守变成进攻,弱国依然是进攻政策,这时,两国的安全担忧将会降低,其中,弱国被抛弃的恐惧降低,强国被牵连的恐惧降低,同盟关系或因此强化。

4.从D到B,强国安全政策从防守变成进攻,弱国依然是防守政策,这时,弱国被牵连的恐惧不断放大,为减少此种恐惧,弱国可以不做出政策调整,但不做政策调整亦即被视为不履行盟国义务,又将面临被抛弃的风险。强国则面临被抛弃的恐惧,为维持同盟稳定,强国可对弱国进行补偿或施压,促使弱国改变防守政策。若同盟成员国均不做出相应调整,那么同盟关系将面临降级或破裂。

5.从A到B,弱国安全政策由进攻变成防守,强国依然是进攻政策,这时,强国被抛弃的恐惧增大,为不被抛弃,强国可对弱国进行补偿或施压,促使弱国改变防守政策。弱国被牵连的恐惧不断放大,为减少此种恐惧,弱国可以不做出政策调整,但不做政策调整亦即被视为不履行盟国义务,又将面临被抛弃的风险。若同盟成员国均不做出相应调整,那么同盟关系将面临降级或破裂。

6.从C到D,弱国安全政策由进攻变成防守,强国依然是防守政策,这时,两国的安全担忧将会降低,其中,弱国被抛弃的恐惧降低,强国被牵连的恐惧降低,同盟关系或因此强化。

7.从B到A,弱国政策由防守变成进攻,强国依然是进攻政策,这时,两国的安全担忧将会降低,其中,弱国被牵连的恐惧降低,强国被抛弃的恐惧降低,同盟关系或因此强化。

8.从D到C,弱国政策从防守变成进攻,强国依然是防守政策,这时,强国被牵连的风险增大,为维持同盟稳定,强国可对弱国做出补偿或施压,促使弱国改变进攻政策。弱国则面临被抛弃的恐惧,为不被抛弃,弱国将不得不做出政策调整,在此过程中可以向强国“讨价还价”索要补偿,但要担负放弃进攻政策的成本。若同盟成员国均不做出相应调整,那么同盟关系将面临降级或破裂。

从上述八种情形中,笔者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在同盟关系中,本国对盟国安全政策调整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与同盟困境如“牵连”和“抛弃”的恐惧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敏感性和脆弱性越强,被牵连和被抛弃的恐惧就越强烈,反之,被牵连和被抛弃的恐惧越强烈,说明对盟国政策变化的敏感性和脆弱性越强。第二,当强国和弱国政策总体协调一致时,两国在安全领域的关系为正向依赖关系,两国对彼此安全政策变化上的敏感性和脆弱性相对较小,被牵连和被抛弃的恐惧随之降低,同盟关系更加稳定。第三,当强国和弱国政策相悖时,两国在安全领域的相互依赖将产生负面效应,两国对彼此安全政策的变化的敏感性和脆弱性相对增大,被牵连和被抛弃的恐惧也相对增加,同盟关系面临降级或破裂。其中,1.当强国持防守政策而弱国持进攻政策时,弱国被抛弃的风险和强国被牵连的风险同时增大;当强国持进攻政策而弱国持防守政策时,弱国被牵连的风险和强国被抛弃的风险同时增大;2.持进攻政策的国家常面临着被抛弃的风险,而持防守政策的国家常面临着被牵连的风险。第四,虽然强国和弱国在不同情况下都可能面临受牵连或被抛弃的风险,由于弱国对强国政策的调整的敏感性和脆弱性相对较高,因此,当强国持进攻政策而弱国持防守政策,弱国同时面临着受牵连和被抛弃的双重恐惧。(见图1-1)[21]而当弱国持进攻政策而强国持防守政策时,强国仅担心被牵连,因为弱国进攻需要盟友协助,此时不太可能选择抛弃强实力的盟友(见图1-2)。第五,盟国之间安全政策相悖时,将催生并加剧本国对盟国政策和同盟机制的不信任感,有可能导致同盟关系降级或破裂。

图1-1 非对称性同盟中“强进弱防”时被抛弃和受牵连的情况

图1-2 非对称性同盟中“强防弱进”时被抛弃和受牵连的情况

(二)同盟管理

同盟管理是同盟成员国之间的互动行为,针对同盟关系中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困境和问题,本国可根据其他成员国政策变化对自身利益的影响而做出相应调整,这种调整可以是自我调整,也可以是通过某种手段促使盟友改变政策。同盟管理从国家结盟意向达成那刻起就开始了,无论是建立制度,还是解决同盟关系中存在的问题,都是同盟管理的范畴。

从理性角度来讲,同盟管理的最高目标应是保持同盟关系的有序发展,确保实现各成员国安全利益最大化,其最低目标是调节同盟成员国之间的目标不一致和处理已出现的分歧,维持同盟关系运转。

在同盟管理的方式上,很多学者赞成制度化能够确保同盟关系的稳定发展和有章可循。比如科尔斯坦·拉费蒂(Kirsten Rafferty)在建立同盟行为的模型时认为,制度化对提高同盟绩效有好处,而同盟绩效是影响同盟发展的两大主要因素之一。[22]他还认为,制度化不仅增强了同盟完成核心军事使命的能力,也能够带来许多次要利益,比如赋予盟友在同盟内部和其他国际平台中更大的发言权,这也能够促进盟友之间的团结和稳定。[23]沃尔特虽然认为制度化会使同盟的效率降低,运行僵化,但也承认制度化确实能够对同盟的维持带来一定积极影响。[24]制度主义者认为,制度化对同盟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制度化可以在如下方面对同盟的存续形成重要影响。首先,制度化会造就一大批事业和前途与同盟紧密相连的精英人士,而由这批精英人士构成的人员网络会削弱原有威胁丧失给同盟带来的不利影响。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点,与那些没有形成一套相应的规范、程序和功能的同盟相比,高度制度化的同盟对外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更强,生命力也更强。制度化可以减少同盟成员之间的交易成本、促进成员间的合作,从而给各国带来现实的利益。[25]此外,成熟的制度化同盟关系,往往能够做到将盟友权利与义务细化,这样一来可以有效促使盟国履行承诺,减少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

同盟管理的方式还有很多,在具体操作上,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分析和归纳。节大磊在《约束盟国的逻辑和困境》中提到,结合运用战略上安抚和策略上施压两种手段,能够缓解约束盟国的困境,他同时指出,在运用这两种手段时要注重把握平衡,否则约束同盟的困境这一目标将难以达成。[26]还有学者从同盟管理成本、盟国间的议价能力、放大共同威胁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对同盟管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分析和总结。[27]凌胜利则在《联盟管理——概念、机制与议题》对此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总结,他认为,联盟管理方式大致分为四种:“一是权力强制,通过利用在联盟中的权力对比优势,强制盟国服从本国的意见,在联盟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二是通过制度约束来规范联盟中的权责分担,联盟制度建设缓冲了联盟困境变化对联盟关系的冲击强度,也使得联盟关系更为稳定。三是通过利益协调的方式来实现联盟内部的利益交换和利益拓展。联盟内部可以通过议题联系、利益交换、利益补偿、对外援助等方式实现利益的再平衡。四是权威引导。通过权威引导的方式来实施联盟管理,更多依赖于联盟中的价值观、认同等软实力的作用发挥,不过权威关系的形成和维持建立在对利益回报的期待上。”[28]

在非对称性同盟管理实践中,强国看重同盟凝聚力,[29]因为高凝聚力的同盟关系便于强国管理和支配,如果强国能够促成同盟凝聚力增强,就说明强国已经在同盟关系中牢牢掌握主动。为达到此种目的,强国需要将弱国对它的安全依赖合理转化为相对权力,并借助自身硬软实力对弱国施加长期影响。首先,在非对称性同盟关系中,硬实力是强国向弱国施压,影响同盟关系走向的重要手段,这些硬实力主要包括军事实力和政治干预。在同盟困境部分,笔者分析过当强国和弱国的安全政策出现分歧甚至相悖时,强国可以通过向弱国施加影响力,主要指的是施加硬实力,促使弱国追随强国政策,效果直接且明显。但施加硬实力的负面效应也相对明显,如体现了盟国之间的不平等,容易造成强国“欺压”弱国的印象,影响其他盟友对强国的看法,以及扩大盟国之间的不信任感。第二,借助软实力对弱国进行“拉拢”和“同化”更易实现目标。所谓“拉拢”就是借助经济实力,在经贸合作中给弱国尝到甜头,或者向弱国提供经济援助,以此增加弱国对强国的依赖,促其更加主动追随强国。约瑟夫·奈认为,相较于硬实力,软实力更具“同化”作用,[30]而“同化”作用较多体现在弱国对强国的认同上,比如美国拥有超群的软实力,并且通过国际公共物品“惠及”他国,因此得到众多国家的认可,即便是冷战结束了,美国的诸多盟友仍然追随美国。[31]同时,这种“同化”还体现在强国对弱国政体和价值观的影响和改变,这项举措虽然更加耗费强国的时间和精力,而一旦促成弱国对强国的认同,将对强国开展同盟管理形成长期助力。第三,借助巧实力对弱国进行“奖惩”。面对弱国,强国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比如可以通过增加或减少对弱国的援助,或者通过在国际场合赞扬和指责弱国人权情况等外交手段来配合强国管理同盟的步调,对弱国不履行盟国义务,或者在与强国政策发生相悖而不进行调整时进行惩罚,对弱国履行盟国义务,追随强国政策时进行奖励。强国还可通过干预弱国政局来施压弱国当局,但这样做将会影响同盟之间的互信关系。此外,强国如果想增强同盟凝聚力,可以从最开始的同盟类型和同盟机制上进行设计,比如多边同盟会分化强国对同盟的影响分量,那么强国可以选择组建双边同盟,以便获得“压倒优势”,[32]能够更加有效地对弱国施加影响,有力控制同盟发展轨迹。又比如,通过签订同盟协议,制定合作机制等来约束盟友。[33]很多时候,巧实力运用得当比正面施压更能促使盟友改变策略。[34]

在同盟管理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成本问题。国家从有意愿结盟之时起便会产生各种成本,“在同盟建立时期,国家领导人承担谈判和制定条约的成本。在同盟运行时期,国家领导人都承担着政策协调和相应的自治损失的成本。在同盟履约时期,国家领导人必须既接受履行义务的成本,这包括可能卷入实际的作战;也包括不遵守义务的成本”[35]。这些成本问题既有财力、人力等物质层面的,也有国家名誉和可信度等非物质层面的,[36]这些问题都会对同盟管理产生较大影响,对同盟关系是否稳定发展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由于强国在同盟关系中占据主动,那么强国在更多时候承担着同盟运转的成本,因此,强国支付成本的意愿和能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同盟关系的走势,而且,如果强国希望同盟的凝聚力越强,那么他所要承担的成本越高。[37]

对弱国而言,能够运用的手段相对较少,但在具体运用中,弱国并非无的放矢。首先,在制定同盟机制过程中,要最大限度争取话语权。强国以我为中心制定同盟机制,必然削弱弱国的话语权,虽然处于弱势地位,但弱国在关于制定同盟协定和规定权利与义务时可据理力争,最大限度地争取话语权,降低日后被强国进攻性政策所牵连的可能,[38]争取行动上的独立自主权,为同盟关系建立后的同盟框架下的活动提供最大空间。第二,平衡外交是弱国常用的对强国进行牵制的方式。平衡外交源于均势思维,是任何一国都可采取的外交策略,而结盟的最大动因是安全考虑,并非一定是为了实现某种势力均衡。因此,临时改变追随强国的外交策略,缓和同敌国之间关系,借助外部力量可对强国形成一定牵制。这种操作有助于促使强国理解弱国的利益诉求,并对其采取的政策进行反思,或调整政策,或对弱国进行补偿。但是,平衡外交非常考验智慧和勇气,弱国需要谨慎酝酿和操作,如果操作不当,将面临被强国“惩罚”,甚至被强国抛弃。第三,不反对也不配合强国外交政策和行动,保持中立。[39]根据前文分析,当强国采取进攻性政策,而弱国依然是防守政策时,如果弱国调整成进攻政策,那么弱国将要承受进攻政策带来的一系列损失。为了避免被卷入有损自身利益的冲突,弱国可以选择拖延,或者不配合强国的进攻性政策,但这种操作也将促使弱国陷入被抛弃或被“惩罚”的境地。第四,增强谈判和议价能力。当弱国面临着不可推卸的盟国义务,且不愿因不履行义务而被强国抛弃时,弱国可以与强国进行谈判,索要“好处”。此时,弱国需要调研强国需要弱国予以某种安全支持愿意付出的最大成本,调研自身履行义务的成本,从两者之间计算议价空间,弱国可以采用拖延战术,通过国内政治和社会舆论压力大、行动能力欠缺等借口提升自身的议价能力。第五,提升议价能力的最好方式是提高自身实力,降低对强国的依赖程度。弱国之所以在同盟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主要是因为对强国依赖较大,如果安全层面暂时无法脱离同盟,弱国可以先从经济层面加强同其他国家的合作,逐步减少对强国的依赖,进而提升自身同强国的议价能力。但这也是短期内相对难以实现的方式。第六,以退出同盟机制为理由威胁强国调整政策。国家能够结盟是因为彼此间存在一定安全价值,强国与弱国结盟大多时候不一定需要弱国能在军事力量或物质力量上给予强国支持,而是看重弱国的地理位置,这一需求可替代性较低,因此,当弱国提出退出同盟机制时,强国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对弱国进行安抚。但退出同盟机制是非常时刻之非常手段,弱国一旦选择这种方式,就要做好被强国抛弃、同盟关系解体的准备。

当弱国遇到本书在同盟困境部分中提到的情况,即“当强国持进攻政策而弱国持防守政策,弱国同时面临着受牵连和被抛弃的双重恐惧”时,应当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呢?一方面,弱国为不卷入与自身利益无益的强国与他国冲突中去,保持中立是最佳选择。但此种做法将被强国视为违背承诺的做法,将面临强国盟友的“惩罚”,甚至是被抛弃,那么,弱国又将重新陷入结盟前的不安全环境中。另一方面,如果不愿被抛弃,且必须履行义务时,弱国面临着被牵连进冲突中的恐惧。但此时弱国在与强国谈判中占据了一定主动,可将此转换为提升议价能力,向强国索要相应“补偿”。

三 同盟解体

国家安全利益会随着时空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同盟自建立起便面临解体风险。布雷特·阿什利·利兹(Brett Ashley Leeds)和布尔久·萨文(Burcu Savun)从三组自变量对同盟解体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首先是同盟价值的关键变量,具体包括外部威胁、国际权力、国内制度结构和同盟成员建立新的外部同盟;其次是测量国家特性的变量,包括民主国家、成员权力的非对称性等;第三组是同盟本身的变量,即同盟协议中是否包含非军事合作规定、同盟是否需要宪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同盟协议是否具有正式的军事制度化。根据研究,他们发现同盟解体有四种情况,分别是履行盟约、成员国丧失主权、重新修订盟约和背弃誓言。[40]周建仁总结了国关于领域现有关于同盟解体的主要五种解释,即“目标实现说”“同盟类型说”“国家制度说”“国内政治说”和“军备同盟效用比较说”。[41]周建仁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影响同盟解体的两个重要变量:战略分歧和自助能力,其认为“弱国自助能力和战略分歧在对同盟解体发挥影响上是互为条件的,在弱国自助能力强的情况下,战略分歧对同盟解体有影响,或者在战略分歧重大的情况下,弱国自助能力对同盟解体有影响”[42]

从根本上说,同盟走向解体是因为同盟存在合法性根基不再,即盟国的安全威胁消失,或结盟时的既定安全利益已实现。在同盟形成部分,笔者列出了同盟形成的三大主要成因,权力平衡、威胁制衡和利益平衡,当这些动因变成结果时,同盟存在的合法性将会大幅减弱,同盟将趋于解体。[43]从国家层面讲,当盟国之间的认同和价值观念发生质变时,比如民主和非民主之间的转换,盟国间的关系首先会发生自然排斥,同盟关系也将面临降级或解体。同时,当成员国的安全利益目标实现了,且不愿被卷入盟友的进攻性政策中,该国将倾向于选择退出同盟机制。

同盟走向解体的直接原因是同盟管理失灵。同盟管理是为了维持同盟关系的良好发展,保障成员国之间的协调,但同盟管理失灵将直接导致盟国间信任度下降,从而导致同盟关系降级、破裂甚至解体。在非对称性同盟关系中,同盟管理失灵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第一,强国管理同盟的意愿大幅降低和支付管理成本的能力下降,同盟管理陷入缓慢发展或停滞状态。非对称性同盟关系中,强国对同盟关系的走向和维系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强国出于某种考虑而调低管理同盟的意愿时,同盟运作便会出现问题,即便弱国使出浑身解数极力推动,只要阻碍强国管理同盟的意愿未发生改变,同盟关系都将举步维艰。如果强国因为受到经济危机等原因干扰,造成财政吃紧,导致其支付同盟管理成本的能力降低,也会使同盟管理停滞不前。第二,弱国自助能力增强,同盟管理的难度增加。[44]詹姆斯·莫罗(James D.Morrow)研究发现,非对称性同盟成员国之间进行的类似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交换,互补性强,而对称性同盟成员国之间的比较优势相同,互补性较差,甚至存在一定冲突,因此,对称性同盟比不对称性同盟更难维持。[45]当弱国的自助能力不断提升,使非对称性同盟关系趋于对称时,盟国之间的冲突和分歧将越来越大,同盟关系也将越来越难以维系。第三,弱国实力与强国相差悬殊,虽然追赶无望,但弱国选择对外实施“大国平衡外交”策略时,同盟管理将面临新的困难。[46]从权力平衡的角度来看,弱国是大国权力竞争的第三力量,是影响权力体系变化的一个变量,因此,当弱国外交策略从追随强国转为“大国平衡外交”时,强国对同盟进行管理的难度将会增加。第四,同盟陷入困境且难以调控。根据同盟国家安全政策的不同组合,当强国和弱国政策相悖,且任何国家都不愿做出相应调整并承担相应成本时,或者有国家不愿意履行盟约规定义务时,同盟将陷入停滞不前的状态,同盟关系面临降级或破裂。

在同盟关系走向解体前,还存在一种特殊状态,即休眠状态。[47]休眠状态指的是同盟关系僵而不破,造成这一状态的原因和同盟关系走向解体的原因类似,但同盟成员国基于长远考虑,在同盟关系不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或负面影响可控的前提下,并不急于解除同盟关系,同盟关系在未来有再次强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