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商业化特征的发展及效应
网络文学是在商业资本运作和市场竞争机制的伴随下成长起来的,其资金利润刺激和推动着作者的创作,造成网络文学近些年来的井喷式发展,而以市场需求和读者需求为导向的商业化写作为网络文学的创作提供了助力和方向。近年来,在“互联网+”和“内容为王”的文化产业语境下,网络文学跨界开发的IP价值逐渐被挖掘,其实现了布尔迪厄所提出的“场域共振”理论效果,网络文学在消费主义、商业化、市场需求影响下由原来的“限制性生产场”逐渐变化为“大规模生产场”。“限制性生产场”指的是“为艺术而艺术”的场域,推行“拒绝唯利是图”的生产模式,结合网络文学的发展之路,在2003年前,网络小说发布平台是以共享资源为目的,采用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操作手段,网络作者也多是一批热爱文学和热衷于利用网络表达自我的群体,网络小说在个人满足和消遣中创作出来,每个创作者有自己的追求。蒋胜男最早在一个叫“清韵书院”的BBS上写作,没有版权收益,网络很慢且不稳定,读者稀少,不仅没有名利,常常连基本的署名权都难以保证。而在2003年起点中文网推行VIP付费制度以来,各大阅读网站也相继推出收费制度,晋江也于2008年走向商业化道路,由此网络文学走进以“为经济而艺术”的“大规模生产场”阶段,它更看重的是读者需求、市场效益及文学的商业价值等。对蒋胜男而言,VIP收费制度保障了一定的生活来源,并加速了其作品创作的商业化趋势,为提高自身在网站平台的关注度、保证作品的经济效益,作者需要不断地创作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作品,因而这促使作者追求和总结网络文学发展具备的商业化因素,促使其作品不断具备商业质素,进而提高其商业价值。
除网络收费制度的建立之外,粉丝群体的形成也为蒋胜男作品走向商业化、形成商业质素提供了条件。相对于传统文学而言,网络文学更倾向于一种读者文学,商业化写作更注重与读者的直接联系,在粉丝互动平台的帮助下,作者可以了解读者需求,获得市场信息,从而更好地把握作品创作的卖点等,由此产生一系列商业效应。在媒介融合时代,接收终端具有交互性、网络性和移动性特征,受众利用媒介终端同时具备了信息接收者和信息传递者的双重身份,实现了罗兰·巴特提出的“自由的读者”身份转变,在文学接受上彰显了其主体性,“可以对文本进行自由的‘可写式阅读’”[10]。晋江作为网络文学原创阅读网站之一,其有读者评论区和“小红粉”交流区,实现了读者权利的最大化。蒋胜男从1998年在晋江连载作品以来已有近二十年,在晋江上已经集结了自己的粉丝群体,她的粉丝群体主要出现在“读者评论区”,采用在每个章节的正文下方发表评论的形式进行交流,分为一般、长评和加精三种形式,主要是读者对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故事背景、情节设置以及细节描写的感想,如对历史细节的补充、帮助作者收集历史材料等,读者充当着有节制的“批评家”的角色,也起到作者“智囊团”的作用;而作者有权利从读者的评论中选出“精品”,“加精”的评论者可以免费获得阅读该作者作品的VIP积分,从而实现了读者和作者之间的良好互动,整个评论区呈现出“一团和气”的景象。这种在晋江内部化的粉丝群体就像是一个封闭性的粉丝部落,大家约定俗成地传达自己的感受或疑问,互相交流和点评,作者可以了解读者反馈的信息,接受鼓励或总结经验。而除了聚集在晋江评论区的读者群体之外,百度贴吧、论坛、博客等各地也有其身影,如“蒋胜男吧”“刘娥吧”“芈月吧”等,其下跟帖无数,主要以讨论和交流作品为主;另外,蒋胜男博客在连载作品时也曾集结过一批忠实的读者,后随着微博的兴起和流行,在蒋胜男的微博区形成了一批慕名而来的读者,因评论功能的近期关闭,现在读者主要以关注、点赞或聊天群的形式实现交流和信息上的互动。如果说文学网站是以其类型、标签、积分排名等形式为主导的吸引读者的引流模式,那么微博关注这种点对点的对接形式,则更容易形成忠诚度高、付费意愿强、关注力集中的粉丝群体。而粉丝群体的养成对作家了解读者心理提供了更大的便利,相对传统文学而言,以上交流降低了作者的写作难度,使其更好地响应读者需求,从而获得市场效益。而读者接受在互联网时代又发展出一种新的模式——同人创作。所谓同人创作主要是指同好者在原作或原型的基础上进行的再创作活动及其产物[11],其创作动机是表达对原作及其人物的喜爱。读者创作的以蒋胜男系列历史小说及其人物为原型的作品非常多,如以“芈月传”三字开头写得比较成功的就有《芈月传之姝为不易》《芈月传之快意芈姝》《芈月传义渠王翟骊穿越:一梦浮生》《芈月传之东鹿重生》《芈月传之梦回秦殿》等。粉丝群体的同人创作一方面通过众多链接和平台推广,扩大了作者及原著作品的影响力,帮助其商业推广,增加其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因其本质是读者的一种个人性、非理性的YY作品,其主要为满足自我诉求,因而帮助作者更直接地了解读者的接受心理,如蒋胜男系列历史小说的同人文类型很多,有同人耽美文、同人百合文、同人言情文等,为作者丰富人物间的情感关系提供了多种可能和想象空间。
以上从作品的生产机制及接受角度分析了蒋胜男作品具备形成商业化特点的先在条件,在这些因素影响下,蒋胜男作品逐渐具备了适合市场生存的商业质素,其最鲜明的特点是“类型化+爽文”式叙事模式的形成和发展。其“类型化+爽文”意味着作者与读者之间已经形成一套已成规范的契约,读者熟悉作者的言说方式和情节处理,作者又会在情理之中稍微增添一点意料之外的惊喜,这样读者既不费力又能获得阅读快感,而作者也不易流失读者。“类型化+爽文”模式具备以下特点:一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二是感官化、欲望化书写,三是梦想的激励或制造,四是符合读者碎片化、浅阅读的阅读习惯。在蒋胜男历史小说中,主题符合女性阅读心理,主角全部为女性,女主必然被一名及以上男性爱慕,有后宫必然有争斗,有朝堂便必然实现登顶,受虐之后主人公必然绝地反击实现逆袭,人物之间充满激烈的冲突和交锋,秘而不宣的厮杀、勾兑和阴谋,在持续的胜出与淘汰过程中,饱含着太多戏剧张力和故事眼,使得读者像是在观看一场紧张的比赛,且这是充满血腥的杀人比赛,如此一波三折、一唱三叹的叙事形式,既满足了大众对未知的、神秘的阶层及其生活的好奇心和窥探欲,又满足了读者追求刺激、愉悦的阅读快感;同时作者按线性结构叙述,故事缓缓道来,情节一一展开,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并注重语言文白结合,降低读者阅读难度,这是网络小说整个创作过程中的技术考量,受商业化及网络文学阅读习惯影响。但网络文学商业化写作会给作品质量带来一定影响,如作者为了不流失读者,且为迎合更多读者娱乐化的阅读需求,会在一定程度上放弃对文本审美意蕴和人性深度的探寻,流连于“类型化+爽文”式的创作模式,由此出现创作上的复制。一个IP改编的火热容易造成作者跟风,个性化被类型化、单一化取代,套现思维严重。从蒋胜男四部长篇历史小说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其潜在的危险,《燕云台》作为继《凤霸九天》《铁血胭脂》《芈月传》之后的第四部女性大历史题材小说,我们可以看到该作品出现的类同化、套路化趋势:男女主青梅竹马、皇上横刀夺爱、姐妹三人卷入朝堂争斗、女主登上人生巅峰等,在“历史+宫斗+大女主+男性都爱我+女性都害我+逆袭”的玛丽苏套路模式中“换汤不换药”,因而在读者审美疲劳的潜在威胁、商业化的资本注水以及网络文学类型化发展等多重压力下,作者需要寻求新的突破。其实质而言,作品本身的质量是最大的保证,需要作家突破“烂梗”的类型模式,超越对文本表象的描写,在不失幽默、娱乐和轻松的阅读体验中实现对人生价值与意义的追问和反思。
“类型化+爽文”式的叙事模式体现了蒋胜男作品为迎合市场和读者需求而做的努力,而《芈月传》的生产、传播与接受较为典型地体现了蒋胜男作品商业化特征的形成和发展,并进而引起一系列商业效应。从《芈月传》“历史+宫斗+大女主+男性都爱我+女性都害我+逆袭”情节设置来看,作家在创作作品及作品进入市场前就有对读者阅读习惯和阅读欲望的潜在调查、历史书写目标的规划、小说中情节进展和人物成长模式的“噱头”和“卖点”的考虑等,甚至书籍的线上线下双向销售模式及封面包装宣传等都有着鲜明的“消费至上”特征。同时,《芈月传》小说借电视剧的前期宣传效果造势,赶在观众热心期待电视剧播放时线下出版线上连载,获取良好商业效益。如乐视公司在策划、制作剧版《芈月传》的同时将线上线下众多活动联合起来,不断推出“芈月现象”;线下走进校园,开展“汉服热”活动,并多次召开发布会;线上利用独家主题访谈类节目、幕后花絮、超长片花、主题曲、主演微博转发宣传等形式不断拉近电视剧和观众的距离,增进熟悉感。电视剧将其与现象级大剧《甄嬛传》相提并论,利用“甄嬛传原班人马出品”对比宣传,增加观众对该剧的关注度和好奇心。在此剧播出之前,微博上“看芈月上乐视”的相关话题阅读量已高达1.2亿次,而关于《芈月传》相关话题阅读量高达7.2亿次,并多次登陆热门话题榜首,刷新了待播剧关注热度新高度。多种宣传形式卷轴式地将《芈月传》话题推向高潮,一次次点燃观众热情,激起观众对该剧的好奇。在剧版《芈月传》多阶段、多层次、多维度的营销之后,并在剧版尚未播出之前,书版《芈月传》的抢先出版和连载,无疑是受益极大。同时在《芈月传》播出阶段,其话题度也给书版《芈月传》及原著作者带来了很大的曝光度,这无疑增加了《芈月传》小说的商业价值。
具备商业质素的作品在宣传和投入市场的过程中自然会引发一系列的商业效应,两者是相互交织、不可分割的,且商业效应也会给作家及其作品带来丰厚的回报;其作品的实体出版是商业价值的首要体现,只有在网络平台获得巨大关注度和潜在经济效益才会吸引众多出版商的注意。2007年《凤霸九天》由远方出版社出版,2015年《芈月传》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2016年11月《燕云台》卷一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2017年9月《燕云台》卷二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其实体书的出版是实现文学产业化的第一步。
除此之外,蒋胜男作品还走向了IP开发之路,多部作品被电视剧立案改编,还有昆剧等其他艺术形式的改编,这一过程伴随着多种衍生作品的诞生,蒋胜男作品引发的商业效应越来越大,其产业化道路越走越宽。2015年11月《芈月传》热播之后,蒋胜男笔下的《凤霸九天》于同年12月也被签约改编,进入电视剧备案公示阶段;紧接着2016年1月《燕云台》也进入电视剧备案公示阶段;且《芈月传》入选“2015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并荣登作家榜金榜,获年度最具商业价值作品奖;同年蒋胜男以1350万元版税一跃荣登作家富豪榜第八位;同时,2015年11月蓝港互动独家发行了《芈月传》同名手游,2016年萌乐网打造了《芈月传》同名首款“轻回合制网游”;另2016年3月23日《芈月传》改编成上下两本同名新编昆剧;乐视还结合“芈月”效应推出了一款衍生酒“芈酒”和《芈月传》版超级电视和超级手机,作品实现IP多项开发及衍生品开发。
同时,《芈月传》剧版品牌效应还实现了乐视生态营销布局的战略举措,在该剧的带动下,乐视视频App冲击到App Store免费榜第一位;在商业价值上为乐视网带来了4亿多的广告收益,并截至2015年“双十二”,《芈月传》版生态产品(含定制版超级电视、超级手机及衍生品)的总销售额达到5.1亿元,占总销售额近1/3,“芈月”效应激发了乐视生态市场价值的提升,反哺了整个乐视生态圈[12],这是《芈月传》IP改编带来的市场效应,反映了网络文学商业价值的多形态实现途径。
从蒋胜男作品创作生产链可以看出生产和消费是共生互利的关系,读者接受保证经济效益,而经济价值又是实现文学审美价值、文化价值与社会效益的必由之路。蒋胜男系列长篇历史小说的实体书出版、影视化改编以及衍生产品开发等,使作品走向了较为完整的产业化之路,充分开发了其自身的商业价值,在商业质素的影响下产生一系列商业效应,也为网络文学的商业化发展探索出了一条较为成功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