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111章 尚未进入邮寄的具体交寄环节之情形宜认定为犯罪预备
案件名称
陈某某等走私制毒物品(麻黄碱)案[1]
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尚未进入邮寄的具体交寄环节而被发现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案情简介
2006年9月中旬,被告人陈...
后续精彩内容,上QQ阅读APP免费读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登录订阅本章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