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确教会了我骑自行车。我也正是这样认识他的。我不知道安全自行车在当时已发明多久了,至少在我所居住的肯蒂什的偏僻地区,那时还很不普遍,因此当你看到什么人骑着实心轮胎的车子飞驰而过时,你总要转过身去看他一直到他的身影消失。那些中年的绅士们认为骑这种车子是荒诞滑稽的行为,他们说他们自己的双腿对他们是最好的;而那些上了年纪的夫人们则认为这种车子极为可怕,每当她们看见一辆自行车从远处过来,她们马上会跳到路旁。我早已羡慕那些骑着自己的自行车进入学校校园的男孩子了。要是你骑车进校门时能够双手脱把,那是一个出风头的机会。我一直在说服我的叔父让我在暑假开始的时候买一辆自行车,我的婶母表示反对,她说我一定会摔断脖子的,不过我的叔父却比较爽快地同意了我的要求,因为我当然是用自己的钱去买车。暑假前我就订了货,几天后,车子就从泰肯伯里运来了。
我下决心自己学会骑车,学校的一些同学告诉我他们半个小时就学会了。我试了又试,最后得出结论我自己笨得出奇,后来我克制了自己的自尊心,让花匠扶我练车,但尽管如此,这天早晨的练习结束时,我骑车的技术比开始的时候并无多少进展。第二天,我想叔父家门前的那条马车道转弯太多,不是学习骑车的好地方,于是我把车子推到附近一条马路上,我知道那条路平坦笔直,而且很僻静,不会有人看见我出洋相。我在那里一次又一次地试着上车,可是每次都掉下来。我的脚踝被自行车踏板擦破了,我觉得浑身发热,非常烦躁。我试了一个小时左右,开始怀疑大概是上帝决定我不应当骑车,但是我还是决心坚持下去(因为我受不了上帝在布莱克斯特博的代表——我的叔父的嘲讽),可就在这时,有两个骑自行车的人讨厌地在这条僻静的路上朝我骑来。于是我马上把车推到路旁,在路旁一个石磴子上坐下,用一种悠闲的姿态眺望大海,好像我骑了很长时间车,现在正闲坐这里,沉浸在对这茫茫大海的遐想之中。我使自己的目光流露出冥思的神情,以避开那两个向我骑来的人,但是我感觉到他们越来越近,而且从眼角我看到那是一男一女。正当他们骑过我身边时,那个妇女突然向马路我在的这一边猛烈拐了过来,她撞在我身上,倒了下来。
“啊哟,真对不起,”她说,“我刚才一看见你我就知道要摔下来。”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可能再保持我那种出神的表情了,我脸涨得通红地对他们说不要紧。
当那个妇女从车上摔下来时,那个男人也下了车。
“你没摔坏吧?”他问。
“没有。”
我认出来他是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就是那天和副牧师走在一起的那个作家。
“我还刚开始学骑车,”他的同伴说,“只要我看见路上有任何东西就要摔下来。”
“你是牧师的侄子吧?”德里菲尔德问我,“那天我看见过你。加洛韦告诉了我你是谁。这是我的妻子。”
她以一种奇特的坦率姿态向我伸出她的手,当我握住它时,她热情地使劲握了我一下。她用她的嘴唇和她的眼睛微笑,即使在那时,我就感到她的微笑给人一种独特的愉快。当时我感到不知所措。从不相识的人总是使我特别不自在,我都看不清她的眉目长相。我只觉得她是个个子挺大、黄头发的女人。我也搞不清楚是我当时就看清楚的还是我事后记起的,她穿一条蓝哔叽的褶裙,粉红色前胸和领子上了浆的衬衫,在浓厚的金发上戴一顶硬草帽。
“我觉得骑自行车特别有意思,你说是吗?”她一边说一边看着我那辆靠在石磴旁的漂亮的新车,“会骑车多好啊。”
我觉得这是她对我的熟练技术的钦羡。
“也不过是多练习就是了。”我说。
“我今天是第三课。德里菲尔德先生说我学得很快,可是我自己觉得笨极了,恨不得踢自己一脚。你学了多长时间就学会了?”
我面红耳赤,实在说不出那句丢人的话。
“我还不会骑,”我说,“这是我刚买的车子,今天我第一次试它。”
我稍稍把实际情况说得含混了点,不过我心里自我解嘲地对自己解释:除了昨天在自己家花园里试过一会儿。
“如果你愿意,我来教你,”德里菲尔德好意地对我说,“来吧。”
“不,不,”我说,“我无论如何不能麻烦你。”
“为什么?”他的妻子说,她那蓝眼睛仍然充满笑意,“德里菲尔德先生很愿意教你,再说我也可以休息一会儿。”
德里菲尔德推过我的自行车,我尽管很不情愿,可是无法拒绝他那友好的强制,我笨手笨脚地上了车,来回晃悠,但是他用坚实的手牢牢地扶住我。
“快骑!”他说。
我快蹬起来,他在我旁边跑着,我的车来回晃动,最后不管他花了多大力气,我还是掉了下来,我们俩都热极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可能再保持牧师的侄子应当对沃尔夫小姐管家的儿子所采取的那种保持一定距离的冷淡态度了,我再一次往回骑,并且激动地独立骑了三四十码的距离,德里菲尔德夫人跑到路的中间,两手叉腰,大声叫着:“加油,加油,二比一占上风了。”我开心极了,大声笑着,完全忘记了我自己的社会地位。我自己下了车,我的脸上肯定带着一种得意的胜利神色,德里菲尔德夫妇向我祝贺,夸我真聪明,第一天就学会了骑车,我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他们这些赞扬。
“我想试试自己上车。”德里菲尔德夫人说。我在路旁的凳子上坐下来,和她丈夫一起看着她一次次不成功的尝试。
后来,她想歇一会儿了,她对上不了车很失望,但她情绪很好,坐在我身旁。德里菲尔德点着了他的烟斗。我们聊起天来。当时我当然并未意识到,但是现在我懂得了她的仪态带有一种使人丢掉任何戒备的坦率,她可以使任何人都感到很自在。她说起话来很急切,就像个孩子带着对生活的巨大热情喷涌出滔滔的话语一样,她那动人的微笑任何时候都使她双眼特别明亮。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她的微笑。我觉得她的微笑中带一丝狡黠,如果狡黠并不一定是一种不好的品质的话;可是我又觉得她的微笑那样纯真又不能称之为狡黠。那是一种调皮的神情,就像一个孩子做了一件自己认为很有趣的事,但他知道你一定会说他调皮;他也知道你其实不会真生他气,要是你没有很快发现他干的事,他会自己跑来告诉你。不过在当时我当然只觉得她的微笑使我感到很亲切。
后来,德里菲尔德看了看表说他们该回去了,并且建议我们三人一起很有派头地骑车回去。这正是我叔父和婶母每天散完步从镇上回家的时候,我不愿意冒这个风险,让他们看见我同他们不赞成的人在一起;因此我请他们先走,因为他们骑得比我快。德里菲尔德夫人坚决不同意,但是德里菲尔德却用一种奇怪的、感到很有趣的眼光看了我一眼,这使我觉得他看透了我不与他们同行的借口,我的脸涨得通红,他这时说:
“让他自己走吧,罗茜。他一个人骑会更稳一些。”
“好吧。明天你还来这里吗?我们还来。”
“我尽量来吧。”我回答。
他们上车先走了,几分钟后我也出发了。一路上我非常得意,一直骑到家门口一次都没有掉下来。午餐的时候,我为此大大吹嘘了一番,但是我没有提到我碰见了德里菲尔德夫妇。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一点钟,我从马车房推出了自行车。这个屋子叫这么个名字,其实里面连一辆小套马车都没有,它只是花匠存放割草机、滚轮这类工具的地方,另外玛丽·安也把她喂鸡的饲料袋放在里边。我把自行车推到大门口,相当困难地上了车,就沿着泰肯伯里公路一直骑到从前是关卡的地方,然后转入乔伊巷。
天空是湛蓝色的,空气温暖而清新,热得似乎发出了细碎的爆裂声。光线明亮但并不刺眼。太阳光像一种向既定方向放射的能源一样猛烈地投向白色的大道,然后又像个橡皮球一般弹跳回来。
我在这条路上骑了几个来回,等候德里菲尔德夫妇的到来,不久我看见他们来了。我向他们招手,然后掉过车头(先下了车才掉过来),和他们一起往前骑去。德里菲尔德夫人和我互相夸奖彼此的进步。我们紧张地骑着,死命地抓住车把,但都非常高兴。德里菲尔德说等我们俩骑得很自如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在乡间骑车到处去游玩一番。
“我要到附近去拓一两件铜器。”他说。
我不懂他说的是什么,但他不愿解释。
“你等着,我会给你看的,”他说,“你觉得你明天能骑十四英里吗?来回各七英里。”
“可以。”我说。
“我给你带一张纸和一些蜡,你也可以拓。但是你最好先问问你叔叔你能不能去。”
“我不需要问他。”
“我想你还是问问的好。”
德里菲尔德太太用她那独有的调皮的然而却是友好的眼光看了我一眼,我的脸又涨得通红。我知道如果我去征求我叔父的意见,他一定会不同意。最好什么都不告诉他。但当我们往前骑时,我们迎面碰上了坐在双轮马车里的医生。他从我身边过去时,我两眼直视前方,指望我不朝他看的话,他也不会朝我看。我觉得很不自在。如果医生看见我的话,这个消息会很快传到我叔父或者婶母的耳朵里,我这时脑子里在考虑是不是还是由我自己向他们透露这个看来已保不住的秘密更好一点。当我们在叔父家门口分手时(我一直无法避免和他们俩一起骑到家门口),德里菲尔德说要是我明天可以同他们一起去的话,我最好尽早去他们家找他们。
“你知道我们住的地方吧?就在公理教会教堂的旁边。我们的房子叫莱姆舍。”
当我那天中午坐下吃饭时,我找了一个机会装作顺便说起的样子提到我在一个偶然的场合碰上了德里菲尔德夫妇;不过在布莱克斯特博,消息是传得非常快的。
“今天早晨和你一起骑车的是谁?”婶母问,“我们在镇上碰见安斯蒂大夫,他说他看见你了。”
叔父带着不赞成的神情嚼着烤牛肉,很不高兴地用眼睛盯着自己的盘子。
“德里菲尔德夫妇,”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就是那个作家。加洛韦先生认识他们。”
“他们的名声极坏,”叔父说,“我不希望你和他们来往。”
“为什么?”
“我不打算告诉你为什么。我告诉你我不希望你同他们来往,这就够了。”
“你怎么会认识他们?”婶母问。
“我正在大路上骑车,他们也在那里骑车,他们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们一起骑。”我把实际情况稍稍作了点改动。
“我认为这是强加于人。”叔父说。
我绷着脸。为了表示我的气愤,当甜点上来时,虽然那是我最喜欢的覆盆子派,我说我不想吃。婶母问我是不是不舒服了。
“没有,”我尽量摆出傲慢的姿态,“我挺好。”
“吃一点吧。”婶母说。
“我不饿。”我回答。
“为了让我高兴,就吃点吧。”
“他自己知道他吃饱了没有。”叔父说。
我很生气地瞪了他一眼。
“我可以吃一小块。”我说。
婶母给了我挺大一块派,我吃的时候装出一副我是出于强烈的责任感才不得不做一件自己很不高兴的事情的样子。派做得好极了。玛丽·安做的脆点心吃在嘴里就会化掉。可是当婶母问我能不能再吃一点时,我摆出冷淡的架子说不要了。她没有坚持再叫我吃。叔父做了饭后祷告,我带着气愤的情绪进了客厅。
当我估计仆人们已吃完饭后,我走进了厨房。埃米莉正在餐具室里擦银餐具。玛丽·安正在洗刷。
“我说,德里菲尔德夫妻俩到底有什么不好?”我问玛丽·安。
玛丽·安从十八岁起就到牧师住宅来工作了。我还是个小男孩时她给我洗澡;把药粉放在梅子酱里给我吃;我上学了,她替我整理书包;病了,她照顾我;我闷得慌的时候,她给我读故事;我淘气的时候,她训斥我。女仆埃米莉是个轻浮的女孩子,玛丽·安常说如果埃米莉照顾我的话,她真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样。玛丽·安是布莱克斯特博当地人。她这辈子还没有去过伦敦,就连泰肯伯里,我想她也只去过三四次。她从来不生病,也从来没有假日。她一年的工资是十二镑。每周有一个晚上,她到镇上去看望母亲,她的母亲是牧师住所的洗衣工;每星期日晚上,她去教堂。但是玛丽·安对布莱克斯特博的每件事情了如指掌。她知道这里的每一个人,他们同谁结婚,她知道所有人的父亲死于什么病,以及每个女人生过几个孩子,他们都叫什么名字。
玛丽·安听了我的问题,她把一块湿抹布哗啦哗啦地在水槽里甩动。
“我不怪你叔叔,”她说,“要是你是我的侄子,我也不让你和他俩来往。这两人居然要你跟他们一道骑车!有的人就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我看出来餐厅里的那场谈话已经有人传给玛丽·安了。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说。
“这更糟!这两人真不要脸,居然还到这儿来!”玛丽·安讲起话来经常地丢掉字母“h”的音,“居然还租了所房子,装成正经人。别碰那派!”
那块覆盆子派放在厨房桌子上,我掰下一块酥皮放进嘴里。
“这是我们的晚饭。你想再吃一块的话,刚才你们吃饭那会儿你干吗不要?泰德·德里菲尔德[27]这个人做什么事都长不了。他还受过良好的教育呢!我就是可怜他那妈妈。从他生下来那会儿起他就给他妈找麻烦。现在竟然跑去和罗茜·甘恩结婚。他们说他告诉他妈他要和谁结婚时,他妈气得病倒在床上三个礼拜起不来,跟谁都不愿讲话。”
“德里菲尔德太太结婚前就叫罗茜·甘恩吗?是哪个甘恩家的?”
甘恩是布莱克斯特博最为普遍的一个姓。教堂墓地里到处是姓甘恩的人的墓碑。
“嗨,你不会知道这家子的。她爸爸是乔赛亚·甘恩老头儿。这老家伙也不规矩。他当过一段时期兵,回来的时候装了一条木头腿。他老出去画画,不过大部分时间他找不到工作。那时他们在拉伊巷住在我们隔壁。我和罗茜那时常常一起去上主日学校。”
“可是她的年纪比你轻。”我带着我那年龄所特有的鲁莽脱口而出。
“她现在三十岁都过了。”
玛丽·安个子矮小,长着一个短短的翘鼻子,一口坏牙,不过脸色很好,我猜想她不会超过三十五岁。
“罗茜小不过我四五岁,不管她装成多年轻。他们告诉我说现在她浑身打扮起来了,你都认不出她了。”
“她真当过酒吧间的女招待吗?”
“真的,先是在‘铁路酒店’,后来在哈弗沙姆的‘威尔士王子的羽毛’酒店。开始是里夫斯太太找她在‘铁路酒店’的酒吧间帮忙,后来她表现太坏了,里夫斯太太不得不把她解雇了。”
“铁路酒店”是个很平常的小酒店,就开在伦敦,查塔姆和多佛铁路线车站的对面。那里面充斥着一种很不正派的欢乐气氛。如果你在一个冬天的夜晚路过酒店,透过玻璃门你可以看见男人们吊儿郎当地在酒吧间里闲逛。我的叔父非常反对这家酒店,多年来他一直在努力设法取消它的营业执照。酒店的常客是铁路搬运工、煤船船员和农业工人。布莱克斯特博有身份的居民都不屑到这家酒店去,如果他们想喝杯黑啤酒,就到“大熊钥匙”和“肯特公爵”这两家酒店去。
“为什么?她干什么事了?”我瞪大眼睛问道。
“她什么没干过?”玛丽·安说,“要是你叔叔碰见我跟你讲这些事,他不知该说什么呢。没有一个到酒店喝酒的男人,罗茜不跟他拉拉扯扯的,不管这是些什么人。她永远不会老和一个人好的,她呀,一个接一个地换男人。他们说她简直是可怕!她就是那时候勾搭上了乔治老爷的。那种酒店本来不是乔治老爷会去的地方,那地方不值他一顾,可他们说有一天他偶然因为火车误点走了进去,他在那儿见到了她。从那以后他就再没有出过这个酒店,跟那帮大粗汉子混在一起,不过当然他们都明白他为了什么去那里,可他家里有老婆和三个孩子。唉,我倒真替他老婆难过。这事引起多少闲话哟!得了,后来里夫斯太太说她对这事一天也忍受不了了,所以她付清了工资,叫罗茜打起铺盖走了。要我说,这真是丢人现眼,打发走了真是件好事。”
我很熟悉乔治老爷。他的名字是乔治·肯普。不过大家都叫他乔治老爷,这个称呼是大家嘲笑他那神气活现的架子而叫出名的。他是我们当地的煤铺老板,也搞点房产生意,同时还在一两艘煤船上有点股份。他在自己家的地皮上盖了一幢新砖房,还有自己的马车。他身材壮实,留一撮山羊胡子,穿得很漂亮,脸色红润,有一对无礼的蓝眼睛。每想到他,我就觉得他一定长得像一幅很老的荷兰油画中兴高采烈、满面红光的商人的模样。他总是穿得很花哨,当你看见他穿着配着大纽扣的浅褐色的外衣,歪戴一顶褐色常礼帽,纽扣中插一朵红玫瑰花,轻快地从大路上驾车而来时,你禁不住总要看他几眼。每到礼拜天,他就戴一顶亮亮的礼帽,穿一件礼服到教堂来。所有人都知道他想当一名教堂执事,而且很明显,他这种充沛的精力对教堂也是有用的,但我叔父说只要他还是这个教区的牧师,他就不吸收他;后来乔治老爷为了表示抗议,有一年时间跑到分离派教堂去做礼拜,尽管如此,我叔父还是固执己见,不做让步。在镇上他们俩碰见时,我叔父对他根本不理睬。后来他们和解了,乔治老爷又回教堂做礼拜了,不过我叔父只肯妥协到指定他任一个副教区委员。绅士阶层的人们认为他很庸俗,我觉得他的确很虚荣浮夸。他们嫌他说话声音太大,他的笑声刺人耳朵——当他在路的一边和什么人讲话时,你在路的另一边可以听清他讲的每个字——他们还认为他的举止粗俗得可怕。他对人过分友好,他同绅士们讲话时好像自己不是个开铺子的;他们说他非常好张扬。乔治老爷碰到人都那样亲热,他对公共事业很热心,每当为年度快艇赛或收获节联欢会募捐时,他都慷慨解囊,他随时愿意帮任何人的忙,可是如果他以为他的这些行为可以消除他在布莱克斯特博与人们之间的隔阂,那他可想错了。他所有这些表示友谊的努力遇到的却是完全的敌意。
我记得有一次,医生的妻子正来看我婶母,埃米莉进来向叔父通报说乔治·肯普先生要求会见他。
“可是我刚才怎么听见前门的铃响,埃米莉?”婶母问。
“是的,太太,他是从前门来的。”
一时间,屋子里的人都感到很窘。谁都不知道对于这样一件不寻常的事情该怎么办。就连埃米莉她也知道谁应当从前门进来,谁应当走旁门,谁又应当走后门,这时也慌了神。我的婶母是个性格温和的妇女,我觉得她确确实实对一个来访者如此地将自己置于不合常理的地位感到不知所措;可是那位医生的妻子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表示她的蔑视。最后还是叔父镇静下来。
“把他带到书房去,埃米莉,”他说,“我喝完茶就来。”
但是不管人们怎么对待他,乔治老爷却总是那样兴高采烈,花花哨哨,高谈阔论,咋咋呼呼。他说整个镇子都死气沉沉的,他要把它唤醒。他要让铁路公司兴办旅游车。他认为我们这地方完全可以成为另一个马盖特游览地。他还说我们为什么不应当有个市长?费内湾就有。
“我看他是自己想当市长,”布莱克斯特博的人们噘起嘴议论着,“骄傲乃失败之母。”
而我的叔父则说你可以把一匹马拉到水边,但你没法强迫它饮水。
我还必须说明,那时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对乔治老爷采取的是蔑视嘲笑的态度。每当他在街上直呼我的教名,叫住我和我说话,似乎我们之间并不存在社会地位的差距时,我都非常恼火。他竟然还建议我和他的儿子一起玩板球。他的几个儿子和我年龄相仿。不过他们都在哈弗沙姆上普通中学,我当然不可能和他们有任何来往。
玛丽·安对我说的那些事使我大为激动和吃惊。但我几乎难以相信她的话。我那时已经看了大量小说,在学校里也学得不少,我对于爱情已经懂得很多,但我以为那只是年轻人的事情。我不能想象一个长了胡子、儿子都和我一般大的男子还会有这种感情。我以为人一旦结了婚,这一类的感情就结束了。过了三十岁的人居然还恋爱,这使我觉得很恶心。
“你不是说他们真干了什么勾当吧?”我问玛丽·安。
“听人家说罗茜·甘恩什么都干。乔治老爷也不是和她勾搭的唯一男人。”
“可是她怎么没有生孩子呢?”
在小说里我常常读到当漂亮女人干了蠢事,她总要生个孩子。书里关于她干的事总是处理得非常谨慎的,有时候只是用一行星号来暗示,但是事情的结果却总是不可避免的。
“我看那是她运气好而不是处理得好。”玛丽·安说。这时她情绪平静下来,放下了她一直在忙忙碌碌擦干的盆子。“我看你知道得太多了点了。”她说。
“我当然知道啰,”我煞有介事地说,“见鬼,我已经长大了,不是吗?”
“我可以告诉你的是,”玛丽·安说,“里夫斯太太辞退了她以后,乔治老爷给她在哈弗沙姆的‘威尔士王子的羽毛’酒店找了个工作。从此他不断坐了他那马车跑那儿去喝酒。你总不能说那儿的啤酒跟这儿的有什么不同吧。”
“那德里菲尔德为什么要和她结婚?”我问。
“别提他了,”玛丽·安说,“他是在‘羽毛’酒店见到她的。我看他找不到别的女人愿意嫁给他。没有一个有身份的女孩子会要他。”
“他了解她吗?”
“你最好问他自己去。”
我不说话了。这一切都很费解。
“她现在怎么样了?”玛丽·安问,“她结婚之后我没有见过她。自从我听说她在‘铁路酒店’的那些事后,我就连话都不跟她说了。”
“她看上去还不错。”我说。
“你问问她还记不记得我,看她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