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操与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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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国有企业改革要“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4)《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要“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5)这从政策层面指明了我国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

一、落实国有企业微观市场主体地位

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要促进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双方在市场中都更加成熟稳健发展。成熟的标志是资本布局优、经营管理水平高、利润收益稳、持续发展能力强。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成为完善的市场竞争主体,并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同时,非公有制资本与国有资本互相融合、互相扶持、互相补位,各自发挥优势,双方共同成长,趋于更加成熟。在国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这两大市场主体逐渐成熟的过程中,也会逐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更加完善。这将有利于我国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在未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二、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有两个前提:一是明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二是明确国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准入市场。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变的功能定位是在体现国家意志和人民整体利益的基础上服务于国计民生,惠及全民福祉。因此,在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企业与市场化的关系依然不变,要增盈利,更要促民生。因此,国家将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进行分类。遵循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标准和原则,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创新商业模式为导向,充分运用整体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国有资本出资人和各类非国有资本出资人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6)有效探索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针对自然垄断企业,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的原则进行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同时加强分类依法监管,规范盈利模式。(7)实现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进而放大国有资本在各领域的功能,增强其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三、实现国有企业管理机制优化

新一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在依法治企的进程中,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能够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的新形势,不断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实现与非公有资本的有效合作,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