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顾问:案例精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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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因受骗与他人结婚,还能撤销吗?

情景再现

大学女生赵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富二代刘某。当天刘某穿了一身得体的休闲装,戴着黑框眼镜,头发干净利落,看上去不到三十岁。赵某虽然来自农村,但也从刘某的衣着看出其家境不错,一问朋友才知,刘某的父亲是做房地产生意的,据说资产过亿。饭桌上刘某周旋于大家之间,言谈举止幽默大方,时不时逗得大家大笑。赵某忍不住一直偷偷观察刘某,感觉刘某好像也总偷看自己,不觉脸红。饭后刘某又请大家去KTV唱歌,点了很多洋酒和水果,出手大方。大家玩到很晚才散去。几天过后,赵某突然接到刘某的电话,约她吃饭,赵某又惊又喜,强装镇定答应了。之后刘某经常约赵某出去,带她出入各种高级会所餐厅,这让赵某感觉一下到了天堂。虽然刘某比赵某大不少,但考虑到他对自己不错,而且家境优越,便答应了赵某的追求。

恋爱后的刘某仍然比较大方,时不时会送赵某小礼物,带她吃饭,但没怎么带她见过朋友。赵某总是觉得心里不太踏实,多次提出想要见刘某的父母,但都被刘某以各种借口一再拖延。赵某怕刘某误会自己是图他的钱,影响两人感情,便不再提起。后来,两人住到了一起,赵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刘某便提出登记结婚。虽然赵某觉得事有不妥,但刘某安慰她什么都不用担心,他自己就养得起她和孩子,承诺等孩子生下来之后就举办婚礼,赵某只好答应。有一天,赵某从朋友处得知真相,原来刘某并非富二代,其父母均是普通工人,只因刘某虚荣心强,办了多张信用卡,强装富二代。面对婚后的重担和即将出世的孩子,刘某再也装不下去,承认了事实。赵某又急又气,想要去申请撤销她与刘某的婚姻。那么,他们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律师指点

赵某与刘某的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我国《婚姻法》对可撤销婚姻仅规定了因胁迫结婚这一种情况,不包括因欺骗结婚的情况。而“胁迫”指的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本案中,赵某与刘某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故不可撤销。那么,遇到一方采用欺骗手段与另一方结婚的,应该怎么办?法院对采用欺骗手段与另一方结婚的,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认定:如果隐瞒了法律上禁止结婚或婚姻无效的情形,则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判决婚姻无效;如果只是隐瞒了家庭经济条件等信息的,那么以有效婚姻论处。

现代社会奉行婚姻自由原则,婚姻主要体现了两个个体的自由结合。多数情况下,法律并不干涉,只对少数明显违背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或者严重违背当事人意志的情况予以干涉。这个案件告诉我们,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却不是万能的。在婚姻大事上,个人要保持清醒的判断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免上当受骗。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条第一款 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